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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米公祠藏光绪十七年《约据铭》略考*

2021-04-01舒韶雄高安丽

关键词:墓志

舒韶雄 高安丽 谢 鑫

(湖北理工学院 师范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3)

襄阳米公祠藏光绪十七年《约据铭》(如图1所示),长宽均约25厘米。志石楷书,上端正中有大字“约据铭”,自左向右横书,径约两寸;正文部分自左向右竖行书写,末行立石时间字径约一寸半,余字皆径约一寸。为便于讨论,姑据笔者所摄照片(图1)迻录铭文并标点如下(录文繁简依原石,改竖排为横排,转行处用“/”标出):

約據銘

扦作丑山未向兼艮坤三分辛丑/分金,左右龍虎抱護/

誥封宜人張刘氏生於道光十七/年丁酉十二月十五日吉時,殘於/光緒辛卯年四月初三日巳時,寿/享五十五歲。/

夫前任特授提標荊州城守营左/哨分府張廷勝/

光緒十七年四月二十日立/

一、名称问题

该志石名“约据铭”。“约据”一词《汉语大词典》未收,《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释为:“合同、契约等的统称。”[1]但《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约据”所指,是实用的契券,属于真实的买卖文书,而考按本文所论志石内容,是子侄辈择期、相墓、葬埋张刘氏的,类似于墓志铭、圹记,既非向鬼神买地供亡人执掌的“幽契”“冥契”,也非实际发生的土地买卖契约文书。故此志石名“约据铭”,实际上名不副实,且此类志石称之为“铭”,又以“约据”括之,以笔者目见,似属孤例。

图1 襄阳米公祠藏光绪十七年《约据铭》

二、志石文字及阴宅方位疏证

该《约据铭》中另有“燿”字,《说文解字》:“燿,照也。”《老子》第58章:“直而不肆,光而不燿。”整理现代汉字时,“燿”作为“耀”的异体字被淘汰了。志石中表示死亡用的是“残”,亦不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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