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处罚法背景下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的运用
2021-03-31霍艳丽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霍艳丽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101601)
2021年1月22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新行政处罚法”)三审通过,于2021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新行政处罚法修改的一大亮点是第41条对非现场执法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范,那么该修改对于未来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将会产生什么影响?新行政处罚法实施后,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应该如何规范化?笔者想在此就上述问题作一探讨。
一、探源非现场执法
非现场执法作为一种新的执法模式,虽然在新行政处罚法中才被明确,但在行政执法工作实践中早已被广泛应用。
(一)非现场执法的涵义
非现场执法(在城市管理等领域又称“非接触性执法”)是指行政机关运用现代信息系统,通过监控、摄像、录像等技术手段,在执法人员不直接接触行政相对人的情况下,采集、记录其违法证据,进而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方式①茅铭晨:从自定走向法定——我国《行政处罚法》修改背景下的非现场执法程序立法研究,载自《政治与法律》2020年第6期。。非现场执法的优势在于,借助技术手段,执法人员实现全天候、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准确地采集违法证据,大幅提高货车检测率,精准打击超限超载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有利于实现无偏见执法,保证执法的公正;减少执法人员与违法行为人的冲突,保护执法人员自身权益。
(二)非现场执法的实践探索
我国1996年行政处罚法是针对现场执法设定的程序,没有对非现场执法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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