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家具和美式家具的风格比较探究
2021-03-31赵亚美秦鹏飞
西部皮革 2021年9期
赵亚美,秦鹏飞
(青岛理工大学,山东青岛 266033)
明式家具和美式家具作为中西方家具中比较典型的艺术风格,它们的家具风格都带有独特的民族气息和地方气息。在家具设计中,构成不同风格的元素种类虽然相同,但是由于生活生产背景、文化等不相同,对于相同元素的表现手法也不尽相同,进而会体现出不同的艺术风格。明式家具和美式家具,自产生以来,经过不断的演变和发展,直到现在凭借其独有的风格仍备受追捧,必然有相通之处,研究其相通之处,为现代家具设计提供一部分想法。
1 概念背景
1.1 概念区分
名词的一字之差,容易引起混淆,导致对概念的偏向认识,现主要对“明式家具与明代家具”、“美式家具与美国家具”进行概念的具体阐述,以便正确理解。
明式家具与明代家具。在20 世纪30 年代,杨耀先生与艾克先生共同完成《中国花梨木家具图考》这本著作时,“明式家具”这一名词被提出。关于“明式家具”的概念,王世襄先生曾经在《明式家具研究》一书中指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引用的是广义概念,即制作生产在明朝以及近现代具有明式风格的家具[1]。“明代家具”顾名思义是制作生产于明代期间的所有家具,时间范围跨越整个明朝统治时期。有部分研究者认为,明代家具是指硬木家具,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据历史考证,明代家具既包括硬木家具也包括一部分软木家具。明代家具仅是时间概念,然则明式家具不仅是跨时间和跨空间的概念,也是家具的艺术风格名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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