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型基层农资综合服务队伍的几点思考
2021-03-29朱岳云费建琴杨良山
浙江农业科学 2021年8期
朱岳云, 费建琴, 杨良山
(1.德清县新市镇岳云家庭农场,浙江 德清 313201; 2.浙江农艺师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1;3.德清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浙江 德清 313200;4.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农村发展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1)
小农户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单元,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作用。农资是农业生产的源头。肥料作为“粮食的粮食”,农药作为“作物的医药”,是农业生产的刚需,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证,不仅直接关系到农产品产量和农业生产的效益,更是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大事。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大力培育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促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重点发展小农户急需的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服务领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全面深化农资流通改革,打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农资垄断经营格局,农资经营实现了由国有商业企业或供销合作社垄断经营转变为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共存,形成了全国性大公司、供销社系统的农资公司、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三站”、种子公司、个体工商户等多种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大格局。在浙江德清等地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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