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应远离“被自愿”
2021-03-28孟祥杰
广东教育·综合 2021年1期
孟祥杰
此前有媒体报道,某地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按比例完成献血指标,对任务完成不好的学校给予适当扣除绩效分。而在献血任务分配上,该地教育局机关则是“自愿”。经媒体报道后,事情有了“自愿”的调整。
学校教师“被自愿”的现象,上述事件并不是个案。“被自愿”对于教师精神上的伤害是难以衡量的。因为,当事人会因此极易感受到组织者的强权与冷漠,甚至或许很多人对“公益”的反感就会从此产生。
献血行为应体现两方面:公益性与自愿性。当不容置疑的强制性任务、安排出现时,其就意味着教职员工“自主”权利的缺失。这类事情折射出来的,是自主意愿被“长官意志”所绑架,自主权利被漠视、侵犯,更没有了人文管理的价值体现。很多时候,个体应该享有的自主权利被漠视,更有人習惯性地认为这是自然的、必须遵从的集体行为,否则便被视为觉悟不高或是游离于集体之外的“另类”。
追根溯源,产生这些现象的根源正是大家早已习惯了的、落后的“长官意志”,被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政绩思维”所主导,从而产生了“被自愿”的事件。如在某些地方规定,学校对教师的师德考核中,必须按照比例分出三六九等,而不考虑教师个体差异因素。这样的管理已谈不上科学,更勿论民主与人文。
毫无疑问,在思想传播已日益发达迅捷的今天,作为承担着人类文明传播任务的教育,更有义务跟上时代的脚步,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落后的管理思维与禁锢,让民主、人文等理念充分体现在日常的管理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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