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纳入职业教育体系
2021-03-28石玉秋何静
广东教育·职教版 2021年2期
石玉秋 何静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和文化场所。”
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确立了非遗保护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2006年—2014年国务院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传承人名录,在2011年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全国各地掀起了非遗申报与保护的热潮。
一、佛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现状与困境
佛山市地处珠江三角洲的粤港澳大湾区腹地,东接广州,南邻港澳,是岭南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作为千年古镇,佛山也是岭南文化的发源地,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明清时期的佛山,已是岭南地区经济最发达的重镇。发达的工商业和手工业,孕育了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佛山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并且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与市级非遗产保护。比如佛山剪纸、石湾陶艺、龙舟说唱、木版年画、舞狮、粤剧、龙舟说唱等14项入选国家级非遗产名录。截至2019年,佛山还拥有省级非遗48项,市级非遗项目111项。
尽管如此,佛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依然刻不容缓。日益加快的城镇化和去农村化的推进,使佛山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佛山非遗”)原本在农村的生存空间得到了极大的破坏,导致佛山不少的传统工艺正在濒临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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