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影子公司”的“隐身衣”
2021-03-25曾那迦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1年11期
曾那迦

“影子公司”入选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0年度十大反腐热词,它是指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以经商办企、包揽工程、批发项目等形式,实现权力变现。“影子公司”的问题由来已久,但至今仍层出不穷。
近日,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原党委委员、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景区办)原主任李晓华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案件背后牵扯出“靠水吃水”的“影子公司”和巨额贪腐金额。在景区办工作期间,李晓华实际控制并经营自己的私营企业北京华夏山水规划技术中心,以职务之便要挟一些景区单位强行与其“合作”,威胁对方若不配合,就摘掉其国家水利风景区的牌子。
表面上,李晓华作风霸道,将景区办的主要权力捏在手中,背地里让多名家族成员牵涉进公司的经营管理,用经商掩盖家族式贪污行为,是典型的“影子公司”模式。而这种“影子公司”存在的根源,便是部分党员干部权力观的异化。
亦官亦商
“影子公司”的实质是政商勾结。一些党员干部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影子公司”的业务一般都处在其职权管辖范围、资源影响领域之中。凭借背后领导干部当靠山,“影子公司”往往与同行形成不正当竞争。
一种典型的“影子公司”是领导干部以他人名义注册公司,自己退居幕后遥控管理。
2020年6月,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朱晓军落马。现年54岁的朱晓军在2008年升任锡山区城管局局长后发现,城市道路绿化养护工程稳赚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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