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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时代下网络舆情生态的治理

2021-03-24黄洪凯

重庆行政 2021年1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网络安全信息

黄洪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1]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空间的安全问题,指出网络已是当前舆情斗争的最前沿。掌控网络舆情主导权,就是守护国家的主权和政权。[2]对此,应从全面提升公民网络道德素养、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完善网络立法和管理规范等方面下功夫,以促进网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信息化时代下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性

全媒体时代下,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为公众提供多元便捷生活服务的同时,囿于网络自身的虚拟和隐蔽性,出现了虚假信息泛滥、言语暴力、网络欺诈等网络乱象,给网络社会道德秩序带来极大冲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3]化解网络空间的治理难题,法律是重器,规章是准绳,在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的基础下,为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息化的健康发展,2017年制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定网络信息安全空间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基于该法,制定了包括《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净化网络信息空间,构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迈向网络法治国家。

为保护公众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变卖,针对网络个人信息“地下黑市”现象,2020年10月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明确了对盗用、非法使用他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规定,保障了公民权益,促进了个人信息依法有序的自由流动及合法利用。

为提升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打造全民参与的网络安全良好环境,2019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犯罪行为提供了规范。2020年3月公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强调网络信息内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和公民利益,以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二、网络空间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

在党和国家的持续关注下,我国在网络空间舆情治理方面取得重要成就,同时,在互联网时代下,网络空间治理仍存在较多不足。

(一)地方主流媒体发声不足

基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传播速度的迅速性,信息不对称易使公众产生价值观偏差,错信网络中虚假有害信息并助其二次传播。青少年和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公众,容易受其影响,甚至对官方主流媒体的权威信息表示怀疑,对部分自媒体发布的虚假信息却深信不疑,这与主流媒体的回应不足,在网络舆情上的失声有着重要关系。这促使我们必须强化对网络信息传播领域的监管和治理。

(二)网络法治及监管机构有待健全

法治建设是网络安全治理的底线保障,多数地区网络空间的立法滞后于网络本身的发展,当现实社会的道德舆论建设难以有效适用于网络空间,不能有效约束网络世界的违规行为时,虚假信息泛滥、非主流性意识形态渗透网络之中,便会干扰网络空间的有序发展,甚至会危害地区的稳定。

不同于传统媒体时代,全媒体网络时代,公众交流呈现多样化、便捷化,可以借助不同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诉求,参与政治生活,实现自身的权利,同时也对监管部门提出严格的要求。各级网信办等监管部门需及时对网络空间进行严格把控,避免危害社会的信息舆论广泛流传,为此需要健全网络舆情的监管部门,健全体制机构以更好地服务社会。

(三)网络诚信责任理念有待增强

网民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较少受到外界现实的压力,也无需对自己所说的话承担相应责任,故在虚拟网络空间中的社会责任感较现实空间而言存在弱化的倾向,即网络实践中的诚信责任意识缺失。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数量规模已达到9.4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7.0%,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约5个百分点”[4]。可见,我国互联网已基本实现普及,手机移动应用使用也基本实现全覆盖,并持续深化。

随着网民数量增多,流动性强,新网民的责任意识较为淡化,诚信意识缺失,加剧了城市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网络诚信理念、意识亟待加强。

(四)对西方国家网络舆论控制和渗透的警惕有待加强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社会信息传播进入多中心时代,也使我们处于各种网络媒体构建起来的社会空间中”[5],西方网络“复合型制度系统”[6]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网络治理经验的同时,也在企图通过思想、理论无国界的特点,采取多样化的形式进行意识形态渗透。譬如通过宣传“互联网自由论”,利用社交平台向外输出意识形态色彩鲜明的观点舆论,试图掌握全球网络空间话语主导权。同时,需警惕境外网络对抗“审查”技术系统等开发,以技术对抗技术,诱使我国公民便捷浏览相关舆论传播网站。

三、提升网络空间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战略规划,健全相关网络法律法规

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在地方层面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战略规划,建立健全城市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并将其纳入政府发展战略框架中。从国家层面来说,近年来我国不断健全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2017年制定《网络安全法》;2018年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員会;2020年3月开始实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10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涉及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网络安全问题进行了战略性维护,从国家宏观层面统筹领导各领域的网络安全及技术信息化等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与重大决策,从而提升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保障能力。

(二)提升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意识,加强网络法治建设

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是治理的底线措施,一方面需要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加强对公众上网行为的正确引导和教育,加强对青少年上网的监督规范。另一方面,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法律制度。对涉及国家、社会、个人等主体的网络信息隐私予以保护,加强对网络数据的严格监管与审核,规范网络后台的数据信息,并设置网络空间数据信息的安全等级,从而规范公众的上网行为。各级网信、司法、公安等部门要主动培育网络法律服务、宣传、援助等社会组织建设。

(三)加强网络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网络道德素养

加强网络空间的宣传教育以提升公民,尤其是青少年的网络道德素养。第29次互联网发展状况等统计数据显示,早在2010年,我国20~29岁青少年中使用互联网的比例已经高达72.9%,其中10~19岁占比为69.4%。现阶段,网络无处不在,青少年是潜在的巨大网络用户。建议网络安全进课堂;组建网络安全方面的专家团队;普及网络安全相关法律等知识;播放网络犯罪的案例;培育依法上网的网络法治观念,引導网民养成文明上网、依法上网的习惯。同时宣传中华传统美德,弘扬主流价值观,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减少虚拟化网络对公众身心健康的不利影响。加强网络传播、网络评论方面社会组织建设。由各级网信、宣传、工会、教育等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助力网上正能量传播类社会组织建设。

(四)提高网络技术创新投入,利用大数据加强网络管控技术

网络安全的本质是技术问题,归根结底要靠技术去解决。因此,需要加大对网络信息技术的研究投入,鼓励公众、社会团体、企业等在技术方面的多元创新,培育和扶持国内相关企业的发展。政府部门要在政策、资金等资源上对其有所倾向和支持,充分发挥我国自主信息技术在网络舆论治理方面的功效。

“重庆作为全国首批5G规模组网和应用示范城市,以网络建设为基础、产业培育为核心、融合应用为驱动,2020年共建成4.9万个5G基站,进入全国5G规模化建设第一梯队,实现重点地区及场所5G网络连片覆盖”[7],通过5G技术的应用,一方面对互联网数据信息进行及时汲取、存储与分析,借此提升网络信息管控的技术;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完善网络信息空间的治理机制,探索治理场域的边界,在保障网民信息隐私、基本权利的前提下,利用敏感词抓取的设置机制、信息输入记忆软件的记录机制、防范非法软件植入的过滤机制等多种措施,全方位精准管控网络信息的传播源头,从而规避网络空间中虚假不实信息的传播和扩散。

(五)拓宽网络民意表达渠道,保障网络信息传播畅通

政府部门要主动创新民意表达渠道,保障表达畅通,尤其需要拓宽公众不满诉求的表达通道,从根本上保障网络信息环境秩序井然。政府部门需认识到社会公众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所面临的政治压力,亟需通过体制内路径拓宽个人理性表达的渠道,同时利用网络技术对匿名诉求进行有效处理,从而为网民提供一定限度的自由发挥及适时宣泄不满情绪的有效途径,以缓解民众的生活压力、政治心理堵塞与情绪不满,同时确保网络空间正常、有序、有效地运行。

(六)利用政府多部门联动,加强网络社会文化组织建设

各级网信、发改、工信、科技、商务、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商等部门要主动培育、积极引导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电子商务、数字文化、数字营销、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等数字经济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同时加强网络文化方面有关的社会组织建设。各级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等部门需要积极创新、发展和打造文化创意、网络科技、娱乐休闲、贸易经营等社会组织。

(七)严格网信领域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查,加强监督管理效度

在对社会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核时,需要严把进口,尤其是涉及网络空间安全和信息技术治理的组织,需要询问和征求同级或上级网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强化社会组织的名称审核及管理业务的范围界定。此外,对涉及直接登记范围外的网络信息领域的社会组织,需要继续实施民政部门和主管单位双重双管的负责管理体制,由同级或上级网信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并征求其意见。

(八)加强高校网络空间管控,促进产学研合作共治

网络空间的多元开放性和讯息广泛性使得公众在网络世界中处于与陌生人交流的彼此隐秘状态而降低社会的规范约束性,难以实现社会有效的监督。加之青少年未能形成良好稳定的价值观,心智尚未成熟,难以准确地评判信息,当面对各种文化冲击时,时常因为辨别力低下而受到负面舆论、不良信息及与主流价值观相悖的思想影响,使得高校成为网络空间安全问题的重要阵地,也是舆论治理的核心区域。

基金项目:2019年陕西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数据时代陕西省网络空间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19E001)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4-26(002).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36-42.

[3]彭波,张璁,倪弋.迈出建设网络强国的坚实步伐[N].人民日报,2019-10-19(001).

[4]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发布[J].中国广播,2020(11):54.

[5]J.DavidKennamer. Public Opinion, the Press,and Public Policy[M].Westport,CO:Praeger,1994.

[6]钱彩平.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典型经验与现实启示[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9,21(06):43-49,86.

[7]夏元.智能产业同比增长12.8%两化融合指数中西部第一[N].重庆日报,2021-01-15(001).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刘小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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