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侦查与防范研究

2021-03-23杨锦璈贾晓千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信息

杨锦璈,贾晓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一、问题的提出

信息化与大数据时代,互联网、物联网的深度发展所带来的个性化服务、多样化服务、精准化服务等便利都是以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授权认证为前提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形态呈现电子化、多主体存储化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公民个人信息的易受侵害性。同时,公民个人信息不仅具有作为互联网、物联网服务应用的媒介价值、潜在服务对象的商业价值,而且在信息深度挖掘应用的大数据时代,集成个人信息的海量数据成为高效分析社会需求、辅助社会决策的基础工具。因此,个人信息成为充满高度应用价值和商业价值的“数据黄金”,巨大的变现利益诱使侵害个人信息的风险空前剧增[1],甚至形成以公民个人信息为牟利对象的犯罪产业链业,导致大量上游、下游犯罪滋生,公民财产权、人身权和隐私权遭受侵害。为此,公安机关连续多年有针对性地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如在“2015·11·11”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专案中,全国25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同时行动,对涉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嫌疑人进行了集中抓捕,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00余名[2];在2016年公安部部署开展的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8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61名,其中,银行、教育、工商、电信、快递、证券、电商网站等行业内部人员391人、黑客98人[3];2017年12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2017年当年累计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49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463名,打掉涉案公司164个[4];……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信息
订阅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超市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
健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