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完善案件分配机制的思考
2021-03-22李洪波张宏伟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1年12期
李洪波 张宏伟
摘 要: 案件分配是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的第一道工序,案件分配工作的公平公正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起点,基层检察机关必须重视案件分配工作。梳理案件分配规则确立的依据,发现案件分配工作存在随机分案执行不严、指定分案范围不清、案件变更程序不明、案件分配智能化不足问题。对此,应通过落实随机分案、细化指定分案、规范变更程序、提高智能化分案水平等举措,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 案件分配机制 智能分案
一、案件分配规则确立的依据及运行现状
(一)案件分配规则确立的依据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出台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的若干意见》,其第26条规定,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由检察长指定检察官办案组或独任检察官承办。
2019年3月,《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5条指出,健全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完善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根据案件类型和繁简分流安排,随机确定案件承办人,非因法定回避情形或者工作调动、身体健康、廉政风险等事由,不得变更。如需对随机分案结果进行调整,应当由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按权限审批决定,调整理由及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在统一办案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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