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合作社的形成机理及纠偏路径
2021-03-18吕德文
人民论坛 2021年7期
关键词:农业
吕德文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农户增收,服务了农民开展仓储、加工、物流及产销一体化等生产经营活动,拓展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类型。然而,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这其中,“空壳”合作社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不仅空耗了国家大量资源,甚至还可能侵农害农,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那么,“空壳”合作社是如何形成的,又该如何纠偏呢?
“空壳”合作社的类型
一是大户主导型。大户主导型的合作社最为普遍。这种类型的“空壳”合作社,往往是由一家或少数几家大户主导成立,吸引少数农户参加的专业合作社。大户主导型的合作社之所以有名无实,是因为合作社成员地位不平等,也不可能实行民主管理,违背了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更有甚者,大户为了主导专业合作社,以各种方式排斥利益相关的农民参与合作社。
二是资本主导型。近年来,“公司+合作社”渐渐成为一些地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农业公司為了更好地控制农产品产销各环节,往往以组织合作社的方式介入生产过程,尤其是对农村土地流转抱以极大的兴趣。资本主导型的合作社很容易因为企业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冲突,发生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本质上,资本主导型的专业合作社,只是外来工商资本介入农业生产领域的触角,只有极少数甚至没有农民参与,并未体现农民合作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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