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垃圾分类的法治治理
2021-03-18王喜军
人民论坛 2021年7期
王喜军

实施垃圾分类是破解城市生活垃圾问题的关键。早在2017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以解决“垃圾围城”难题。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率先推出了国内首个垃圾分类地方性法律法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当年7月1日正式实施之后,其他地区也陆续出台了有关垃圾分类的地方性配套法律法规,垃圾分类的法治进程开始步入正轨。然而,现在大多数地区垃圾分类工作依然存在推动困难、法治治理不足等问题。
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效率,法治不可缺位
目前,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伴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城市人居环境治理正面临着“垃圾围城”的挑战,以统一焚烧、填埋为主的传统垃圾处理方式又容易对城市及其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然而,垃圾分类处理则要求针对不同属性的垃圾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优化垃圾处理方式,以取得更高的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首先,其精细化的垃圾处理方式促进了不易降解垃圾的回收与处理,减少了对城市土地空间的占用,提升了城市生活、治理效率。其次,垃圾分类处理强调了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变废为宝,节省了大量的经济成本。最后,垃圾分类将生态环境污染控制在最低范围之内,提升了生态系统的和谐性,使城市更宜居。
妥善处理各种生活垃圾涉及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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