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交通法律地位认定

2021-03-15张永

锦绣·下旬刊 2021年9期
关键词:定义法律

张永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私家车的数量逐渐增加,在极大地便利公众出行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交通拥挤,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绿色出行(地铁、公交、电动车、共享单车等),其中以电动车的应用最为普遍,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随着不断增加,尤其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体积大重量重速度快,发生交通事故后也产生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因此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归类于机动车的讨论也日益重要。

如果从字面意思上来看,超标电动自行车是电动自行车的一种类型,属于非机动车。然而从实践上来看并没有这么简单,社会各界对此定义还存在诸多意见甚至存在较大的争议。

我们先看一个抽象出来的简单案例开始:甲驾驶无牌照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撞到行人乙并使其受重伤。

对甲驾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为机动车直接影响本案的性质。若该超标电动自行车为机动车,甲就是交通肇事,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该超标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甲则不构成犯罪,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的差别很明显需要有法律对相关定义给予具体支撑。

那么我国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都有哪些规定呢?

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驱动牵引的主要用于人员乘用、货物运输、专项作业的上路行驶的轮式车辆。

可以看出在法律中,对机动车的定义比较符合传统习惯,但是对目前流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缺乏具体的说明,社会各界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车究竟属不属于机动车该还存在较大的分歧。……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定义法律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永远不要用“起点”定义自己
定义“风格”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让人死亡的法律
成功的定义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让法律做主
修辞学的重大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