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者暴力犯罪:成因与防控
2021-03-13王翠霞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王翠霞
(山东政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精神障碍者的认定,从刑事司法角度而言,往往需要借助临床医学诊断与司法鉴定,判定其在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控制能力,并最终作出刑事责任能力认定。所谓暴力犯罪,一般是指使用暴力方式从而触犯刑律的犯罪。部分精神障碍者因其暴力犯罪受到刑事司法规制,同时也是潜在的社会问题。
一、精神障碍者暴力犯罪现状
根据我国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严重精神障碍者达580余万,每年肇事超万起。[1]精神障碍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障碍、心境障碍、癔症及神经症、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人格障碍及性心理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与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多动及品行障碍等。[2]裁判文书司法统计数据显示,涉及精神障碍者的刑事案件呈现逐年增长之势,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案件、侵犯财产类案件、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占有较大比重。精神障碍者犯罪案件中,有部分人员有精神障碍诊疗史,经鉴定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者比重较大,且与暴力行为成正比,无刑事责任能力而进行强制医疗的案件约占三分之一。在案发起因方面,家庭关系、情感关系、邻里关系等引发暴力犯罪居多,且以激情犯罪为主。
二、精神障碍者暴力犯罪原因解析
精神障碍者发生暴力犯罪行为,其原因具有多重性,除去行为人自身生长发育方面的原因,还有社会层面、家庭层面、教育层面等方面的原因,且从制度、体制、文化等方面可以追溯到更深层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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