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森宪法思想的法哲学背景
——兼评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之争
2021-03-13吕顺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吕 顺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6)
在我国宪法学界,一直以来都有着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两大基本流派的区分。近年来,两者争论愈演愈烈。在这场争论中,双方所引用的理论资源少不了凯尔森、拉班德、施密特、芦部信喜等法学大师的经典思考,或以之为矛,批评对手,或以之为盾,为自己辩护。然而,只言片语的引用往往会带来误解,这些引以为“武器”的论证,往往存在于论文引注中的背景,在专门研究者看来,仍显得不够深入。
本文试图从凯尔森的思考出发,通过梳理,揭示作为凯尔森的宪法学思想背景的纯粹法理论,尤其是其中的规范层级结构理论与基础规范概念,以展现凯尔森宪法学思考的全貌。脱离纯粹法理论的背景,无法真正理解凯尔森的宪法学思想。
一、凯尔森的宪法思想
(一)凯尔森的宪法思想概览
在论述凯尔森的宪法思想之前,面临着一个诠释学循环的问题,即如果不理解作为背景的纯粹法理论,则无法完全理解凯尔森的宪法思想,而一旦进行叙述,则又必须先做梳理,方能一步步揭示其理论背景。对此难题只能从部分入手,借助最终对所有部分的总结来达至对整体的理解,所以这里将以早期凯尔森的著作《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一书为主要依据,先去论述凯尔森的宪法思想,再揭示其理论背景,最终通过总结展示凯尔森对宪法理解的全貌。
凯尔森首先讨论的是关于宪法规范的本体论问题。在凯尔森看来,宪法分为实质意义上的宪法与形式意义上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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