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阈下公众理性参与司法的进路
2021-03-13徐梦梦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徐梦梦
(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中国IPv6地址数量全球第一,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六成,移动互联网使用持续深化。新媒体时代下,人们改变了接收信息的方式和表达意见的方式,传统媒体“把关人”的地位被削弱,也使网络舆论能在面对各种事件时快速发酵与传播。新媒体具有“实时性”、“草根性”、“高效性”、“低成本”、“便捷性”等特征,日常接触的典型新媒体形式有微博、微信、博客等,社会公众同时具备了新闻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身份,新媒体平台“所有人对所有人传播”的特性使民众减少了对传统媒体的依赖,也因此拥有了广泛的信息源和发言权,司法案件进入公众的渠道变得更加通畅。
但是人们对于司法的关心和“参与”常常出于普世的良心、道德,“虽说人们约束下的规则是通过道德与理性判别再利用法律进行规范的,但并不能说我们可以在法律的边缘打擦边球无视规则进而通过彼此间认为的理所当然来进行判断”。本文认为当对新兴事物规范时,不应该去纯粹逻辑地思考,而是要将目标放眼于解决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公众热衷于参与司法,但应合理进行引导使其恰当理性地参与司法。
二、公众理性参与司法的紧迫性
(一)新时代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
权利意识是主体对权利的认知、理解和态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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