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吸引力与交通可达性的相互影响及空间溢出
2021-03-12周慧玲蒋亚军
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周慧玲, 蒋亚军
(1. 湖南科技学院 国学院,湖南 永州 425199;2. 桂林理工大学 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空间移动是旅游活动的本质属性之一,交通是旅游者实现空间转移的必要手段,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人要实现旅游活动离不开交通,两者的关系是天然的。旅游吸引力指的是区域旅游资源对旅游者的刺激程度,它对旅游者选择旅游地区、旅游方式和旅游类型有较大的影响,它的大小不仅取决于区域自然和人文景观、经营管理和价格等,也取决于交通、通讯、生活、医疗、保险等配套设施。旅游吸引力越大,前来观光游览的旅游者就越多。旅游吸引力与交通可达性的空间分布有近似的规律,两者之间存在着类似的空间选择性[1]。那么,旅游吸引力与交通可达性的相互关系究竟是怎样的,两者是否存在空间交互溢出效应,这些问题亟待得到解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在此背景下,如何借助旅游吸引力的各种外部性来配置区域交通网络,利用区域交通可达性来提高旅游吸引力,以及如何协调好两者之间的空间关系是将旅游业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基础问题,也是区域旅游业协调发展和构建旅游合作共同体的关键所在。
在宏观层面,我国旅游流空间集聚在东南半壁,与我国的交通运输业的空间布局极为相似[2],呈现东南向西北逐级降低的趋势,交通运输与旅游业的关系经历了从旅游产业滞后,到两者同步发展,再到交通运输滞后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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