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EPC模式工程实践
——以宁海县桥头胡街道为例
2021-03-11
工程技术研究 2021年2期
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 宁波 315000
1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的特点
EPC模式指的是业主委托企业,由企业以合同为依据开展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部分阶段的承包。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相关政策以及意见来推行EPC模式,当前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管理已经足够规范化以及具体化。
基于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特点分析,此类项目具有时间紧、整治力度大、工程分散、范围大等特点,业主方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其存在不确定因素多、管理能力差、管理水平低、调整频繁、工程接口多且杂、缺乏专业经验以及资金不足等众多问题。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工程管理效率高、责任主体单一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明显优势。
1.1 工程管理效率高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许多不同专业的设计以及施工专项,将EPC模式应用于设计施工的整体招投标中,能明显减少时间消耗,以经过批复的可行性报告研究为依据及立项,招投标过程中开展对整体规划方案和建设方案的比选,基于施工组织方案来开展对整个项目的统一招标。完成招标后总承包单位与业主深入交流沟通,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能明显减少风险,降低沟通成本,这对项目推进效率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可助力各种责任主体尽快实施项目[1]。
在工程推进过程中,项目团队中人员分工明确,专业水平高,各分部分项工程和总项专职负责人明确,协调效率高。相同的团队,出发点相同,信息相同,就同一个问题进行沟通,能实现深度融合,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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