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视阈下企业社会责任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研究
——基于平台型企业视角双案例的研究
2021-03-11易开刚黄慧丹
河南社会科学 2021年2期
易开刚,黄慧丹
(浙江工商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一、引言
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次腾飞都伴随着科技的创新,互联网技术打破产业边界和市场运行规则,推动产业链的持续优化和升级,经济的网络化、数字化、平台化趋势日益增强,大量平台型企业如联络平台、交易平台和信息平台得到快速发展。这些平台在盘活社会资源、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带来的“信用交易”“流量交易”等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问题,严重破坏了网络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1]。平台运营既包含平台企业自身和平台上的双边用户,又涉及整个平台生态圈的参与者,集中了更加多元和利益交织的市场主体,产生了更加多元和成因复杂的社会责任问题。这些问题在平台上更容易被集中和放大,从而产生更大范围和更深危害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平台商业生态系统“健康度”[2],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问题成为平台型组织研究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
二、文献综述
(一)治理的概念与模式研究
“治理”(Governance)在诸多学科领域都有应用与发展,但在不同学科语境下具有不同的定义与内涵。企业管理层面的治理聚焦于“公司治理”,研究核心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情况下如何降低代理成本。公司治理主要涉及企业中存在利害关系主体的制度安排[3]。随着产业集群现象的不断出现,学者们从关注“单个企业的公司治理”发展为“产业集群的共同治理”研究。由于集群涉及多个主体,有学者认为,除自组织治理、权威治理等模式外,可以将多中心治理与产业集群治理有效融合,实施多中心共治模式或多元主体协作模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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