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唱妇随“跑调”的代价
2021-03-10赵聪
检察风云 2021年1期
赵聪

1955年出生的程颖是湖北宜城人,其仕途可谓一帆风顺,于1998年起先后担任咸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咸宁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起任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官至正厅级。官运亨通的程颖也许没有想到,自己会在临近退休时落马。然而,程颖落马是偶然中蕴含着必然。其与妻子李玉芬的默契配合最终酿成苦果。卷宗显示,在起诉书指控程颖的11次受贿经历中,李玉芬就参与了8次,且许多大额贿赂都是经由李玉芬收受的。
收受百万元好处费背后的幌子
2012年初,长沙翊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琪公司”)总经理许应涛为了承接某监狱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通过李志达(李玉芬的朋友)介绍认识了李玉芬。李志达事后证实,许应涛让自己转告李玉芬,让其请程颖在某监狱信息化建设项目上多关照,承接项目后会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0%给好处费。
李玉芬当天回家后,把这件事告诉了程颖,程颖事后跟某监狱的领导打了招呼。李玉芬遂通过李志达转告许应涛,让其直接跟某监狱领导对接。半年后,许应涛借用浙江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公司”)的资质顺利中标了该项目。为了感谢李玉芬和程颖的帮助,许应涛准备送给二人100万元,便让李志达问问李玉芬怎么给合适。
两人在一起合计时,李志达提议由其朋友赵志开办的博安通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安通达公司”)跟银江公司签订一个货品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虚构100万元采购金额,货款到账后由博安通达公司把钱转出来,李玉芬听后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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