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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中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问题研究
——以云南省弥勒市为例*

2021-03-10董云娟

智慧农业导刊 2021年4期

董云娟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党建教研室,云南 红河 661199)

近年来,弥勒市加大脱贫攻坚力度,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2014年弥勒市贫困发生率为9.88%;2019年的贫困发生率为0.2%[1];2021年全市剩余289户784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弥勒市实现2020年脱贫攻坚收官、实现贫困人口同全国一起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是注重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结果。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人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要抓手,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须要解决的难题。

1 弥勒市贫困人口致贫的原因分析

从2019年底的弥勒市贫困人口分布看,除东风农场管理局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全市12943户4738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在12个乡镇均有分布。归结其致贫的原因如下:

根据表1的数据,综合分析弥勒市贫困人口致贫的各个原因,不难发现:疾病、残疾、教育费用、灾害、习俗花费、耕地、水、资金、交通、网络等其他外部因素(占致贫因素的33.82%,约16026人)会暂时导致贫困,成为贫困的原因,影响贫困人口发挥主观能动性;但缺乏技术、科学文化知识、劳动力、内生动力(占致贫因素的66.18%,约31360人),才是导致部分贫困人口贫困的第一位和根本的原因。随着国家、政府、社会各界扶贫力度的加大,导致贫困人口致贫的外部因素已经得到解决或缓解,脱贫致富、解决代际贫困问题最终靠的是贫困人口自身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自身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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