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2021-03-09肖圣雷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石 魏,肖圣雷
(1.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京100007;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 100026)
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手段日趋专业化、套路化,严重侵害了投资人权益、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办理中存着在非法目的认定难、证据收集难、涉案财产追缴与退赔难等问题,对之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辨析、解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一、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司法实践现状
通过对2017—2019 年北京市审理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进行实证分析,可以发现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案件数量、规模、被告人数显著增长
2017—2019 年,北京市新收及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显著增加。以朝阳区为例,2017 年朝阳法院新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49 件,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40 件;2018 年新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270件,较前一年增长81.21%,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212 件,较前一年增长51.43%; 2019 年新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416 件,较前一年增长54.07%,审结非法集资犯罪380 件,较前一年增长79.25%(如图1)。从近三年收案的走势来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收案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并且增速较快。从案件规模来看,涉案金额在2000 万元以上的案件占到总案件数的85%以上,此外,被告人人数直线上升,由2017 年的480 人增加到2019 年的1847 人。

图1 2017—2019 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收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数量年度分布图
(二)犯罪主体呈集团化、团伙化态势,犯罪手段渐趋职业化、专业化
非法集资行为人借鉴公司、企业的运营模式,以招商引资、支持地方发展经济为幌子,通过投资入股、招商引资、债转股等形式迷惑、欺骗受害人,其管理呈现集团化、团伙化的态势,组织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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