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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新规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

2021-03-08贾小龙

大学教育 2021年2期

贾小龙

[摘 要]能够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并对激励创新、引领创新、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作出贡献,是国家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基本定位,由此决定了知识产权人才属于典型的复合型人才。然而,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开办至今,一直无法很好地回应实践对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出现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结构性矛盾。《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即“学士学位新规”)新设的辅修学士、双学士学位等学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目前教学双方在本科人才培养計划之外开展第二专业教育的顾虑,从而为解决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供需矛盾带来了机遇。由于知识产权人才具有复合性的特点,未来可通过“知识产权本科+X辅修学士学位”“理工科+知识产权双学士学位”等模式来完善知识产权本科人才的知识结构,实现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的方向化、领域化,进而为新的学士学位制度下其他本科专业培养能够主动适应和引领新经济发展的复合型人才积累经验。

[关键词]知识产权人才;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 G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21)02-0014-05

《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指出,知识产权人才是发展知识产权事业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最基本、最核心、最关键的要素。为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知识产权人才,2012年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法学类专业中新增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截至2019年,全国开办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高校达到81家。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院校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生的知识结构无法满足实践需要。2019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以下将其简称为“学士学位新规”),对新时代学士学位授予进行了顶层设计。学士学位新规在总结现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设了三种学士学位类型。这一重要改革为高校在现行学科专业隶属框架下改革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新的契机。

一、知识产权人才是复合型人才

人才需求的类型和规格取决于人才未来所从事工作的岗位任务和职责要求。如果某个岗位的任务具有较为明显的横跨2个以上专业或学科知识的特点,则其从业人员就需要具备相应的复合专业教育经历或知识结构。换言之,复合型人才就是具有2个或2个以上专业或学科背景或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就是所培养的人才要在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具有复合性的特点。其中,知识的复合是基础,其核心是有机集成了不同专业或学科的知识;能力以及职业素养的复合是关键,其核心是融合了多学科的能力技能和素养。体现在培养过程上,复合型人才需要以接受不同专业或学科的教育为基础,掌握其基础知识,从而具有能够在工作中应对和解决横跨不同相关学科或专业问题的研究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具备融合了多个行业特质的综合职业素养。就此而言,广义上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普遍存在于许多行业。例如,高校教师不仅要精通所教授专业或学科的知识,还要拥有教育学的知识和技能;立法者不仅要具有良好的法学素养,还应具有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知识;同样,仅仅熟悉传统机械制造,已经很难适应信息化背景下现代机械加工的要求。狭义上的复合型人才更为强调知识、能力及素养复合的强度和深度,强调不同学科或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例如,从事跨国知识产权业务的人才,要求能够熟悉多语种知识产权业务;从事智能制造设计和研发的人才,需要具备能够将人工智能融入加工制造过程的能力。可以预见,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必将带来更为广泛的产业跨界融合,培养能够主动适应、引领新经济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将变得更为迫切。

知识产权本科人才的复合性特点同样源于其所从事的岗位任务。与法学专业人才主要从事立法、司法、法律服务不同,知识产权本科人才的从业重点不在于单纯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而在于在科技、经济领域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从而助力市场主体形成以智力成果和品牌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因此,懂技术、懂管理、懂法律成为各界对知识产权人才规格的普遍定位和基本共识。《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指出:“知识产权人才是指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并对激励创新、引领创新、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作出贡献的人。”可见,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基本场域,而能够对激励创新、引领创新、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作出贡献则是其岗位能力的基本要求。激励创新主要体现在制度设计方面,侧重于立法、研究和管理能力;引领创新侧重在生产经营领域,体现在能够有效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做好研发以及生产经营规划、布局,从而在某一领域内不断产出新的技术以及新的生产经营组织模式或业态;保护创新与引领创新关联密切,在新的技术方案、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的同时,如何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实现科技和生产优势向产权优势、竞争优势的有效转化,是知识产权人才在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方面的关键所在;服务创新则更为广泛,不仅涵盖了立法、司法、创新管理等领域,而且更加强调公共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不难看出,无论侧重于哪个层面,都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复合知识结构和知识跨界运用能力提出了客观要求。因此,知识产权人才是典型的复合型人才。

二、学历教育阶段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供需困境

从需求侧来看,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知识产权人才的社会需求呈现出持续旺盛的趋势。以深圳智诚知识产权人才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为例,2018年,全国人才招聘市场累计发布知识产权人才招聘信息28.38万条,比2017年增长了149%。其中,发达地区近年来出现的对专利工程师这一新兴岗位的需求继续保持增长势头,2018年占比约为20%,成为紧随专利代理师之后的第二大专利人才需求岗位。专利工程师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公司创新技术成果挖掘、布局专利及管理、专利挖掘及检索分析、竞争对手专利预警分析、专利申请及运营中的法律工作等。不难发现,仅仅接受过知识产权或法学技能训练,难以胜任此类工作。因此,招聘专利工程师的企业普遍将理工科专业毕业作为其录用的基本或前提条件。

从供给侧来看,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已经覆盖了本科和研究生两个学历教育阶段①,在校学生已超过万名。但是,由于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尚在论证阶段②,研究生阶段的培养目前仍以知识产权法学教育为主,大都隶属于民商法学二级学科(学术硕士)或以一些法律硕士培养单位设立的知识产权方向进行培养(专业硕士)③。而由于学科隶属及培养目标的关系,知识产权法学学术硕士与知识产权实务人才需求相去甚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虽然旨在培养复合型、实务型法治人才,但绝大多数高校在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方面均比较严格地遵循了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其个性化、方向性培养不够鲜明。从本科阶段培养来看,2003年至2011年间,华东政法大学等17所高校开办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2012年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成为法学类特设专业后,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至2019年3月,共新增64家,使全国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培养单位累计达到81家。但从我们调查到的31家培养单位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课程设置来看,只有2所院校设置了集中于某一理工科专业的课程模块。其中1所院校要求学生通过辅修方式获得45学分,另1所院校在培养计划内纳入机电工程和化学工程2个工科选修模块,学生需选修某个方向的15个学分。其余高校的课程设置,除了法学、知识产权课程外,虽然大都开设了管理学和理工科基础类课程,但其学分较少,且以学科大类基础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为主,不涉及其他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从总体上可以说,当前本科阶段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其知识结构或专业的复合性不够明显,进而出现了知识产权专业较为明显的法学专业化现象,知识产权专业与法学专业的区分度不够明显。一句话,知识产权本科人才的培养,还无法很好地对接实践需求,出现了学者所称的“人找不到工作做”和“工作找不到人做”两种现象并存的结构性矛盾。

此外,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在总体上呈现出的法学化现象,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开办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初衷。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开办时日尚短,其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养标准仍然处在探索阶段,尚未完全成熟;知识产权专业属于法学类特设专业,多数学生为文史类学生、《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培养方案总学分以及核心课程的要求,对在培养计划中纳入某一工科专业主要核心课程形成了制约;专利代理师资格报考条件对学生在同一学制内完成理工科专业课程学习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三、学士学位新规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改革提供了新机遇

1.为改善知识产权本科人才的知识结构提供了新契机

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学士学位新規肯定了国内许多高校已经广泛开展的在学制内辅修其他本科专业的实践,新设了辅修学士学位类型。同时,暂停了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新设双学士学位培养项目。这些改革为高校在现行学科或专业隶属框架下改革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提供了新的契机,使得学生可在同一学制内完成2个或2个以上不同学科或专业的学习,并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士学位。学生所修读的不同专业,也能够在就业择业时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从理论上说,无论是法学、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还是理工科专业学生,都具备了在同一学历教育阶段获得2个甚至多个不同学科门类专业知识训练的条件。主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学生可以通过辅修获得必要的理工科或管理学科知识,反之亦然。学生还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双学士学位项目获得比较扎实和系统的2个专业的训练。在课程体系构建方面,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开办院校可在《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核心课程以外,将理工科或管理学基础课程纳入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此基础上要求学生通过辅修专业学习接受相应学科较为系统的知识和技能训练,以期成为能够满足实践需求的复合型人才。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由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理工科或管理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其他专业核心课程辅修3个主要部分构成。这样既能扭转知识产权专业的法学专业化倾向,也使毕业生能够同时具备知识产权专业和某个理工科专业的知识技能。与目前绝大多数高校只开设工科大类基础课程相比,毕业生因为拥有了某个理工科专业的核心课程知识,就能够更好地在生产经营的相关领域内开展激励创新、引导创新、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工作,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的专业化、专门化和领域化。

2.为培养实践急需的专利职业人才提供了新途径

长期以来,专利职业人才的培养主要是通过职业或岗位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方式进行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开办至今,这一局面始终未能得到明显改观。以专利代理职业为例,自1985年《专利代理暂行规定》(已失效)实施至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是取得专利代理资格证、成为专利代理师的前提条件。而由于知识产权本科专业隶属于法学学科,毕业生只能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无法报考专利代理师。符合专业或学历条件者只能通过自学、培训来掌握与专利代理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换言之,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往往欠缺必要的专利法律知识储备和系统训练,而受过专利知识系统训练者又没有资格报考专利代理师。

在学士学位新规出台之前,虽然一些高校开设了辅修专业或双学位教育,但学生在入职和取得专业资格时,所辅修的专业或双学位教育无法得到认可,这就影响到其学习的动力和积极性。同时,由于受到总学分等方面的限制,无法做到将某一理工科专业的核心课程纳入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学士学位新规对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的明确规定,为教学双方克服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中的上述难题提供了现实条件,也为有志于从事包括专利代理工作在内的专利职业人才培养提供更加便捷的新途径。与通过参加学历教育外培训或跨专业攻读学位相比,通过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培养成本低且训练系统,更加有利于专利职业人才群体的职业化。当然还应该看到,知识产权专业学生所取得的辅修理工科学士学位能否满足报考专利代理师的条件尚需进一步明确。因为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报考人员需“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四、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的途径

为毕业生搭建起能够获得用人单位和从业许可制度认可的知识结构,是缓解当前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供需困难的关键。根据学士学位新规和已有经验,可从以下几方面研究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的改革途径。

(一)复合型知识结构的搭建模式

1.知识产权本科+X辅修学士学位培养

该模式主要面向实体企业培养能够在相应产业领域内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引领创新、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的人才。其中,X主要是指管理、理学、工学、文学(主要指外语)等某一具体学科或专业领域。该模式的侧重点仍然在知识产权技能的培养方面,X辅修旨在使学生具备在该学科或专业对口产业领域内具体、深入地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围绕培养目标,知识产权本科+X辅修学士学位培养的整体课程体系主要由5大板块构成:思想政治理论课与通识课程、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X学科大类基础课程、X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实践课程。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与通识课程、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X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实践课程构成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课程体系的主体,X专业核心课程则以辅修专业形式出现(详见图1)。以辅修理工科专业为例,学生通过辅修获得某一理工科专业的主要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弥补理工科课程开设泛化且不成体系的问题,更有利于实现比较系统地掌握某个理工科方向或领域的专业知识,便于与实践对接。

与该模式类似,为了提高理工科大学生的知识产权素养,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开设知识产权辅修专业。这类培养的主要出发点不在于直接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而是使学有余力的理工科大学生较为系统地学习知识产权知识,为其在未来工作中更好地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奠定必要的基础。需要说明的是,人才具有知识产权法律素养,是建设和完善新型科技创新体系的应有内涵。

2.理工科+知识产权双学士学位培养

与辅修学士学位一样,开展双学士学位培养也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可选路径之一。有条件的高校可以通过审批设立理工科+双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特别是专利人才。而且,根据学士学位新规,高校可在招生之时就明确培养规模和培养方式,这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有计划培养大有益处。当然,相比较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模式,该模式在具体实施时面临较多挑战,需要科学论证、严密设计。由于目前国内许多高校已经有了开设辅修专业或开展双学位教育的实践④,加之辅修专业不涉及招生制度、学籍变动,不同专业学院之间一般也没有实质性联合,因此辅修学士学位培养的实施难度较小。辅修學士学位实际上是国家学位主管部门对高校培养实践的一种肯定和认可。双学士学位制度则不同,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全新的学位、一项全新的改革。它与我国已经实施了30余年的第二学士学位培养也明显不同:后者实行独立学制、独立招生、单独培养,学生所学的不同专业在同一修读时期内不存在交叉。换言之,第二学士学位培养也未对双学士学位项目提供直接的经验借鉴。

双学士学位项目的开设,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高考招收学生,且应有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其中,需要明确2个相互关联的核心问题即学制与课程体系设置。学士学位新规通过办学层次明确了双学士学位的高起点,但在基本学制与课程体系设置方面并未进行任何规定。而对所依托专业或学科办学层次进行的限定,与学生是否能够在普通本科学制内修完双学士学位的核心课程并无直接关联。可能的情形有2种:若所依托的学科或专业比较相近,则将其基本学制设置为4年具有可行性;反之,就有延长学制的必要性。具体到双学士学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其所依托的学科或专业差异较大,为了实现高质量培养,有必要将基本学制加以延长,总学分也要相应增加。这就要求对课程体系进行合理设置,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条件进行教学方式改革,尤其是应从控制总学分的角度,对所依托专业或学科的课程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融合。除了思想政治理论课与通识课程无须重复修读外,可将这2个依托专业或学科的创新创业教育、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等课程进行融合开设。其融合方式以理工科相关课程为主,使学生在完成这些课程学习的同时接受必要的知识产权技能训练。该类人才的培养,以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和专利代理师人才为主要培养方向,因此可适当减少法学类专业课程的门数或学时。

以机械类专业+知识产权专业双学位培养项目为例,机械类专业在其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的学分建议为150~190,知识产权专业为160左右,合计最低学分为310左右。结合国家标准对这2个专业课程模块最低学分的要求,在双学士学位培养项目中,可将思政理论课程、人文和社会科学类课程、数学和自然科学类课程模块合并开设45学分左右,将知识产权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融入机械类专业实践类课程,如通过选择技术研发岗位进行实习实践、在毕业设计中融入专利检索分析或专利申请的训练内容等,使得实践教学环节总共不超过50学分;结合该项目的培养目标,可将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学分控制在50以内(14门核心课程);再加上机械类专业学科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课程模块的最低45学分,累计各环节最低学分总和不低于190,此外再设置20学分左右的专业选修课。这样,该双学士学位培养项目的累计总学分可控制在210左右,如图1所示。

此外,从当前来看,通过双学士学位培养知识产权人才,还受到所依托学科或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布点的制约。学士学位新规第15条规定,设立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2个不同的学科门类。从本条文义来看,能够设置双学士学位项目的培养单位,该项目所涉及的2个学科专业均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这一规定使得我国多数知识产权专业布点院校目前无法通过双学士学位项目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在知识产权专业布点的81所院校中,目前拥有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只占11%。

(二)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

1.招生改革

为使培养对象具有在本科阶段学习不同专业尤其是理工科专业的知识基础,需要将涉及理工科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项目的招生对象由目前的文史类招生为主变为理工类招生。在教育部高考模式改革完成的省份,知识产权专业的招生可不再对考生的自选考试科目做出限制,并根据新生自选高考科目确定其参加的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

2.学生管理与教学组织

在辅修学士学位中,学生管理归口其主修专业所在院系;而在双学士学位培养项目中,可有2种选择,一是归口独立组建的知识产权学院,二是归口理工科专业所在学院。由于学制、培养方案、课程修读、职业规划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前一种方案相对更佳。在教学组织方面,无论哪种培养项目,都涉及跨学院教学资源的调配和学生上课时间管理问题。为保证培养质量,防止顾此失彼,应提高课程建设的信息化程度,将其作为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项目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基本要求,从而为学生自主學习、复习提供保障。此外,在跨学院开设课程的修读方式上,应采用完全学分制,允许学生自主选择时间、课程班进行学习。

五、结语

新经济的快速发育,对人才的知识跨界和融合运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除了新增必要的新兴专业外,如何提升现有专业内涵、改善人才的知识结构,是新形势下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学士学位新规的出台,为高校培养能够主动引领和适应新经济发展的人才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依据。从实践来看,面向实体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行业培养掌握某一领域技术知识与技能并熟悉知识产权事务的人才,是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方向,如何结合院校学科专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在新的学士学位制度框架下改革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特别是在不同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下如何结合所涉及专业整合通识课、专业选修课以及实践课各模块的课程,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导向下的深度融合,而非简单叠加,值得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开办院校认真研究、积极实践。

[ 注 释 ]

①其中,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因开办单位少、培养规模小,加之学士学位新规已经明确了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此处不再研究。

②2017年6月公布的《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提出了“推动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2018年11月、2019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先后在江苏镇江、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召开了“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建设研讨班”和“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建设调研座谈会”,推动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计划落地。

③也有高校在管理学科硕士中招收培养知识产权管理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等。

④顺便说明的是,当前国内许多高校开办的双学位教育,更类似于辅修专业培养,与学士学位新规规定的双学士学位有明显不同。

[ 参 考 文 献 ]

[1] 辛涛,黄宁.高校复合型人才的评价框架与特点[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8(3):49-53.

[2] “2018年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市场需求分析报告”[EB/OL].(2019-07-20)[2019-11-20].http://www.greatipr.com/4636917202413.html.

[3] 胡波.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现状之反思[J].教育教学论坛,2017(10):228-229.

[责任编辑:庞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