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产次、年龄孕妇妊娠并发症发生情况及妊娠结局分析
2021-03-08黄传玉
黄传玉
山东省沂南县人民医院产科,山东沂南 276300
自2016 年以来,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我国高龄产妇明显增加,孕妇年龄与不良妊娠结局密切相关,生育政策的调整为孕产妇年龄构成及母婴并发症带来了变化[1]。此外,随着生活压力及社会竞争力的加大,女性结婚及生育年龄也明显推后。国际妇产科联盟将35 岁以上的孕产妇定义为高龄孕产妇,研究发现[2],25~29 岁结构性心脏病孕妇心血管并发症的发生率最低,为妊娠及分娩的最适年龄;陈云燕等[3]发现,年龄≥40 岁高龄经产妇妊娠期糖尿病发病率是适龄组的近3 倍。本研究旨在系统性分析不同产次及年龄层妊娠并发症发生率及不良妊娠结局发生情况,从而尽早进行预防及干预,加强高龄孕产妇妊娠的管理,确保母婴健康。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2017 年1 月—2019 年12 月山东省沂南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我院”)收治的10 300 例孕妇的病历资料,年龄20~45 岁,平均(30.76±7.19)岁。根据产次将其分为初产妇组3535 例,经产妇组6765 例;根据年龄分为<25 岁组(1296 例),25~30 岁组(2581 例),>30~35 岁组(3976 例),>35~40 岁组(1795 例),>40 岁组(652 例)。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纳入标准:临床资料均记录完整。排除标准:①患有肝脏疾病及免疫性病史;②出现肝脏功能不全及并发其他严重疾病;③入院后仅保胎治疗并未在我院分娩;④孕前存在高血压、糖尿病。
1.2 方法及观察指标
回顾性分析10 300 例孕妇的病历资料,统计并比较各组孕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DCP)、妊娠期糖尿病(GDM)、胎膜早破(PROM)、胎儿宫内生长受限(FGR)、前置胎盘、羊水过少等妊娠并发症的发生情况及剖宫产、围生儿死亡、新生儿窒息、巨大儿等妊娠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