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国际法治系列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2021-03-08黄惠康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1年1期
关键词:发展
黄惠康
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治的系列重要论述博大精深、兼收并蓄,既有关于国际法治建设总体要求,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宏观论述,也有关于国际执法合作、反腐败追逃追赃、全球经济治理、国际争端解决、海空极网新疆域国际秩序、应对气候变化等国际治理具体领域的系列主张,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和实践指向,对深入推进国际法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①参见杨洁篪:《深刻认识和用好国际法坚定捍卫国家利益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求是》2020年第20期,第14页。
一、胸怀“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与国际治理,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治系列重要论述应运而生的时代逻辑和总揽全局的顶层设计,位于其六大核心要义之首。
大局是战略,是根本,是方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①习近平:《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 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 年8月21日,第2版。“要树立战略思维和全球视野,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相互联系的高度,审视我国和世界的发展,把我国对外开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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