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颜之乐”的幸福意蕴发微
2021-03-08黄云霞
文化学刊 2021年4期
黄云霞
就幸福本身而言,学术界公认的对幸福的界定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内心的幸福体验,另一种是整体直观的幸福状态。这两种界定都可以肯定“孔颜之乐”的幸福意蕴。“乐”不仅是现在语境下的一种情感体验,它还具有统和的幸福意蕴。幸福是人类生活的共同指向,是我们安身立命的价值所在。“孔颜之乐”就是中国传统幸福观思想的重要体现。
一、“孔颜之乐”幸福意蕴的转变
在《说文解字》中,繁体的“樂”既是一个形象字也是一个会意字,意思是丝弦绑在木架之上演奏。“孔颜之乐”出自《论语》,源自第七篇《述而》和第六篇《雍也》,原文为“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1]100和“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1]82。
春秋时期社会发生巨变,人们的生活价值也需要重新排序。孔子在恢复周礼的过程中,实质上为人们社会生活价值目标提供了理论依据。“孔颜之乐”就是孔子在社会生活价值序列中的理想目标。《论语》中“孔颜之乐”认为,有了基本的物质生活才有幸福的可能。但是,他又指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1]100,表明达到物质生活的手段必须符合道义。也就是说,幸福不仅是一种物质上的满足,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体验。
“孔颜之乐”经过宋明理学家的发展并成为核心议题。与以思辨性为主要特征的佛学和传统儒家思想产生了一定理论冲突,这使得儒学有了一段沉寂期。为了复兴儒学,宋儒立足社会现实,在批判佛家思想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汲取吸收佛家思想,创新了儒学的形而上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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