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包拯的吏治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2021-03-08张小姣
皖西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陶 宇,张小姣
(皖西学院 法学院,安徽 六安 237012)
包拯,字希仁,于宋朝中后期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取进士,至嘉裕七年(1062年)任职枢密副使,在任职35年里,包拯曾担任监察御史里行、监察御史、知谏院、谏议大夫、御史台台长、三司使、枢密副使等监察官职。仕途中,包拯的数次调任和国家监察官职体系密切相关,同时,包拯本人的清官作风,其“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的为官思想令他关注官吏选拔考核、预防腐败、惩处官吏犯罪等。由此包拯在实践中得出了一套针对当时官吏治理的系统思想[1]。
一、包拯吏治思想的背景
北宋初期,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为维护统治,防止篡位,赵匡胤在借鉴前人的基础上开创属于宋朝的统治模式,统治模式的核心是“文贵武贱,守内虚外”,宋朝统治者在全国各地建设学校,鼓励教育发展,在文人逐渐壮大的同时,沿袭唐朝的科举制度录取官员,统治国家。
但和唐朝不同的是,宋朝每年录取的官员数量约为唐朝的五倍。据史料记载,宋朝(960年—1279年)科举取士人数约十一万人,平均每年录取三百人左右。而唐朝(618年—907年)科举取士人数共计约两万人,平均每年七十人左右。这一登科人数还远超于之后的元、明、清各朝代,足以看出官员队伍的庞大[2]。包拯曾在上奏中指出:“臣伏见景德、祥年间,文武官总九千七百八十五员,如今内外官属总一万七千三百余员,其未授差遣京官使臣及守选人不在数内,此官员数量已经远超前朝。”[3](P140)
同时,宋朝官员的待遇非常优渥,后世有学者称“宋朝是文人的天堂”,宋朝官员的工资分为俸钱、津贴、补贴,宋神宗时期,文官的每月俸钱多于明代官员每年俸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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