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机会与生活方式的互构生成性及其社会治理启示
2021-03-08赵丽娜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赵丽娜
(江苏科技大学 人文社科学院, 江苏 镇江 212003)
以创造“美好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为本质要求的社会发展实践,需要构建起相应的“生活本源性”理论体系。围绕着生活,有两个重要维度,一是生活的基础性制约条件“生活机会”;二是怎样生活的呈现方式“生活方式”。作为生活链条上首尾呼应的两个环节,对其各自含义与相互关系的探讨将为如何进行良性社会治理、更加有效地带领全体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提供支持。目前在我国的相关学术研究领域,自20世纪80年代于光远、王玉波、王雅林等学者开始“生活方式”研究以来,至今在生活方式研究中取得的成果相对于“生活机会”而言要丰硕得多,生活方式概念也得到了清晰界定。但是直接以“生活机会”为研究对象的前期成果相对薄弱,有待丰富与完善。截至2020年11月20日,在中国知网以“生活机会”为篇名检索词,能够查询到的中文学术期刊文章仅有8篇;以“生活机会”为检索关键词可查询到的中文学术期刊文章仅有10篇。为数不多的直接研究中,更多的是将生活机会作为被制约因素,探寻诸如住房、家庭经历、社会变迁等对生活机会的影响,研究结果证明了生活机会的均衡、充分性均有待提升,但并未形成对生活机会概念内涵与外延的明确框定[1-3]。在此情况下,更是鲜见对生活机会与生活方式的互构关系的研究。也就是说,社会的发展现实需求与学术研究的深化需要,都提出了要在美好生活需求的视域下认识“生活机会”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厘清其与生活方式的关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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