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指标及权重标准的设定
2021-03-08张明星江苏省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消费导刊 2021年19期
张明星 江苏省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关键是规范设计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权重标准,才能精准评价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所投入的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促进购买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服务项目监督管理行为,大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效率效果;同时为政府及财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优化承接主体选择、细化预算安排和深化政策调整提供重要依据。
那么,如何架构设定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呢?笔者认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内容重点应该是对服务项目设立、项目预算、项目内容、项目资金、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情况的评价。为此,其绩效评价指标应从项目决策(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个方面进行设定,其中:评价体系可以设定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设定,三级指标可根据具体实施项目再详细设定。评价权重分值设定100分。
一、项目决策(15分)
(一)项目购买(8分)
1.购买立项依据充分性(2分)。评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着重检查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情况。
2.购买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评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和立项安排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着重检查和考核项目立项程序的规范性情况。
3.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符合性(2分)。评价服务项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着重检查和考核项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符合性情况。……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