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意定监护类公证
2021-03-08王鑫灏
科学与财富 2021年31期
关键词:制度
王鑫灏
摘 要:前段時间,一则关于意定监护协议的新闻冲上热搜:一位上海市民马先生与一位水果摊主共同办理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马老先生要将自己价值几百万的房产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水果摊主,而马老先生此后的生活和身后事也要由水果摊主来照料。意定监护制度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恰恰说明了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养老难等问题日益突出。
关键词:公证制度;意定监护
一、意定监护制度
自今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意定监护制度也做出了规定,且确立了其优先地位。意定监护大致有四种类别:委托监护、遗嘱指定监护、协议监护和成年人意定监护。委托监护是指监护人在特殊状况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行使职责,将权责委托给其他人。遗嘱指定监护是指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或仍需照看的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以保障子女在作为监护人的父母过世后,仍能受到照料。协议监护发生于拥有监护权的人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监护人,但在此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被监护人的意愿,保障被监护人的权益。成年人意定监护是指思维意识清醒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自己指定日后的监护人。
二、意定监护与公证制度的结合
我国对于意定监护的法律规定启动较晚,因此现有的意定监护体系中,多为原则性概括,少有具体的实施细则。这就使得其设立和监督仍有较多的阻碍,因此为完善相关制度,我们需要统一意定监护类公证制度,需要探索并完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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