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萨特现象学本体论视域的个体存在及其自由的思维逻辑
2021-03-07刘佳怡张周志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1年18期
刘佳怡,张周志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陕西西安 710063)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集中表现在1943年出版的《存在与虚无》一书中。与海德格尔等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一样,萨特存在主义的研究对象仍然是“这个孤独的个人”,特别是在贪婪的资本逻辑和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个人不仅孤独无助,而且时刻面临尊严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绝望,对此,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彰显人的生命意志,捍卫人的尊严,维护人的存在权利,实现人的价值? 萨特在揭示其小说、戏剧作品中大量形象化人生阴暗面现象的基础上,成功应用和深入发展胡塞尔意识现象学的还原方法,坚持从“存在的现象”这种真正本体的东西出发,通过先验还原,真正通达“反思前的我思”的本已存在。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的个人、自由等思想,绝不能简单教条地理解或片面领会,而应从欧陆现代哲学的思维氛围及萨特本人特定的表述方式等视域予以全面把握。
1 关注“孤独个人”的存在:欧陆现代哲学从“我思”到“我在”思维转向的逻辑必然
首先,从传统哲学本体论到近代哲学主体性思维来看。
无论是欧陆理性主义还是英国的经验主义,欧洲近代哲学都是对于“我思”的思维逻辑和方法的探究。从培根的《新工具》、笛卡儿的《方法谈》,到康德的理性批判三部曲和黑格尔的反思理性,哲学家,特别是理性主义的哲学家们普遍认为,检讨清楚了“我思”的确然性,人这一思想的主体存在物的“我在”的意义就自然而然地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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