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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空间思想演进过程探微

2021-03-06

关键词:福柯陈述话语

潘 乐

(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上海 200020)

空间在福柯的思想历程中有着重要的位置,福柯也常常因此被当作后现代地理学的先驱者。福柯关于空间的思想经历了从话语空间到权力空间的演进过程,他以外部空间的视角切入对话语、知识、权力的分析,逐步揭示历史发展的空间维度。

一、话语空间

在福柯的早期思想中,空间问题与话语的形成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福柯深入到前理性、前主体的外在性领域对空间进行研究,并由此解构话语逻辑的形式。福柯认为,形成话语的意识类型不是内在于我们的不同种类的概念,而是由断裂组成的外部关系,断裂本身构成了一种既中断又联系的过程。可见,福柯早期思想中的空间是一种以断裂为前提的非连续性关系网络,该空间表明了前主体的位置、层次、差异,是话语、逻辑、概念的形成性整体。

福柯对话语的空间分析,是受布朗肖文学空间思想的影响。布朗肖将“我说”和“我思”区分开,认为语言并非指向人的内在性主体而是指向外在性的空间,这一外部空间是一种无限沉默的文学空间[1]30。福柯将这种语言的空间性当作一种外界思想,外界思想意味着在语言中主体的破碎。言说背后不再预设一种作为主体的自我,语言活动不停地向外在空间扩散,在这种说话者消失的虚空中,文学成为一个通往外界的空间。此时,思想的立场不在于意识的内在性,而是为了获得伸展的空间。福柯说:“语言逃脱了话语存在的模式——换句话讲,再现的王朝。并且,文学话语从自身发展而来。这形成一个网络,其中每一点都是截然不同的,甚至与最近的邻居也不相同,而且在空间中拥有一个与所有其他点有联系的位置,这个空间在容纳它们的同时,又将它们区分开来。”[1]29所以,就主体而言,主体不是内在反思的结果,而是一个向外界空间扩散的产物。正是这扩散的空间性位置之间的联系构成了主体之为主体的范围。因而,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性的,比如,疯癫的主体和精神病的主体就是不同的,它们代表的是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主体特征;主体不是无条件的,相反它是由一系列空间所形成的,是有限的。

福柯把空间和主体、自我的形成关联起来。福柯话语的空间性体系依赖于“深度”(depth)的重建。福柯指出:“19世纪,从弗洛伊德、马克思和尼采开始,符号的范围根据一种被称为深度的度量方式被划分到更为分化的空间之中,这并不意味着深度是某种内在性,相反它是一种外在性。”[2]272-273这种“深度”意味着需要重建某种为时间的内在性所遮蔽的外在性因素。因而,“深度”不是作为根基的“底层”而是一种“表面”,并且“表面”之间没有一个同一的根本性层次。“深度”将话语中隐蔽的层次突出到表层之中,将时间中的话语逻辑链转变为空间中诸种话语层次的分布组合。符号不再是被置于一个同质性空间之中的封闭系统,而是一个不断为外部所建构的分化系统。概而言之,以多样性的话语散布系统代替单一的历史-逻辑话语体系是福柯话语空间的基本指要。

空间化研究与思想史的历史性研究存在根本性区别,话语空间研究的方法则是考古学。主体、自我的形成问题在传统的分析中总是与一种时间的连续性相关联,表达为一种关于起源性、连续性和总体化的学说。而考古学拒绝这种时间性系统,指向话语行为本身,认为思想史只是从某种现存结果出发的无历史的学说。针对思想史起源性、连续性和总体化的特点,考古学要求非起源性、非连续性和多样性。而这种非起源性、非连续性和多样性是通过断裂表现出来的。

在福柯的考古学研究中,断裂无疑是一个核心的概念,它的意义在于为空间定位,使得空间作为空间呈现出来。

首先,考古学的目的正是通过断裂建立起差异的体系。在考古学中,对差异体系的描述绝不是任意的,差异也遵循特殊的规律。差异的体系有着空间不同位置的联系,而这些位置不是连续出现的,而是通过断裂显现出来的。断裂表明了连续性的中断,但它又不是无原则的扩散,相反,它表明的是一种偶然和特殊的规律,它致力于从非连续性中发现连续性。第一,考古学将差异当作某种层次上的区分。差异的个体性事件不是某种同质性的东西,而是差异的不同层次。差异分布于不同的层次之中并且不能脱离自身的层次而独立存在。第二,既然事件之间的关系是不可化约的层次之间的关系,那么各种层次之间的转化也必定是跳跃式的变化。考古学要求描述变化本身,变化表达各种规则和体系之间相互转化的活动,并不被纳入意识的连续性或者先验目的论的外在形式。这也就意味着变化不会将运动与运动的对象分离开来而建立起一个抽象的连续性序列。考古学要求建立一种变化构成的转换体系,任何一种变化都意味着某种突变。第三,在这种转换体系中,新规律的形成并不意味着旧规律的消失,而是意味着旧规律的重构。正是在一种断裂之中,我们思考连续性、回归和重复。所以我们不是通过连续性来理解不连续性,而是以不连续性来考察连续性。任何一种连续都必须建立在断裂的基础之上。断裂就是用来衡量事件、话语之间差异距离的。第四,断裂不可抽象化为同质性的规则。“断裂永远存在于确定的实证性之间的由某些不同的转换说明的不连续性。因此,考古学断裂分析的主旨是在如此之多的变化中建立相似和差异、等级、补充、巧合和差距,简言之,是描述不连续性本身的扩散。”[3]227因而,每一个断裂都是不同的,世界上绝不存在某种可以应用于一切条件的独一的断裂。

其次,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话语。考古学要求在一种基于断裂的空间性基础上重建话语、规律、同一性等概念。考古学旨在将话语从主体的内在性中解放出来,从话语本身来寻找话语的规律。考古学研究各种话语的形成体系及其层次关系,以话语位置和范围的空间性测定取代话语演进的历史性逻辑条件。在福柯这里,形成话语的基本单位不是词与物而是陈述,陈述就是以空间性为基础的话语单位,陈述的关系总是空间性的关系。福柯将陈述区别于命题、句子等语言逻辑元素。在传统的语言学框架中,陈述总是通过命题、句子以及某种语言行为来发生作用,一个命题、句子具有唯一的、本质的逻辑意义,因而命题、句子对于陈述具有优先地位。但是福柯强调,作为空间性话语单位的陈述与语言学的逻辑框架处于完全不同的层次之中。陈述既不代替语言逻辑,也不是比命题等更为根本的基础,陈述向命题逻辑的转换也没有任何连续性和因果性。无论是命题、句子还是语言行为都不与陈述一一对应。由于陈述与语法、逻辑结构不处于同一层次上,所以陈述不是结构性的,而是功能性的,陈述不和命题、句子的意义相重叠是因为它不从属于逻辑链而是运行于某种场域之中。

福柯将陈述的规则当作一种特异性的分配和再生。陈述的主要特征首先是稀少性。稀少性指的是陈述所说出的东西始终是欠缺的。这种欠缺性就表现在陈述的断裂和空白中。语言学的总体性话语分析总是过剩的。其中具体的陈述说出的东西相对于逻辑形式总是包含了多余的经验性内容,比如某种自然语言。也就是说,相对于逻辑形式上独一的能指,所指总是过剩的。而在福柯这里,陈述是能指整体得以出现的条件,是稀少的。相对于陈述,概念逻辑倒是说出了多余的东西。这种多余的东西就是连续性、因果性的外观。所以,陈述的稀少性并不意味陈述隐藏了自身的意义,陈述的现象就是它的本质,陈述的任务就在于寻找这种贫乏自身的规律。“在陈述的领域中既没有可能也无虚拟之物,所有都是现实的,且所有现实性都显露于陈述中:只有曾在特定时空且伴随特定空隙或特定空白而被表达之物才是其重点。”[4]5而这种贫乏自身的规律是在一个不可还原的外在性体系中形成的。这种外在体系就是陈述之间基于偶然的联系规则。这种偶然的外在性联系同样是通过断裂和空白建立起来的。此外,话语的特征表现在并合性之中,话语的变化转换不是连续的叠加和积累,也不是某种循环的起源,而是更接近范式的转换。话语之间没有新陈述取代旧陈述的过渡,旧陈述是通过突发性断裂并合入新陈述之中的,尽管旧陈述成为了新陈述的一部分,但是之前的旧陈述并不是新陈述的潜在形式,而是始终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陈述通过断裂确定了其所占据的不同位置构成的空间性范围,这是命题、句子、符号构成的先决性条件。断裂是如何确定位置的呢?断裂始终与一种他在的实践活动相结合,这种实践活动形成了描述陈述的参照体系。第一,符号想要成为一种陈述就必须与符号之外的他物相关联,这是一种对象的范围。这种他物不是某种单纯的物质性存在或者观念性存在,尽管它可以是物质性的或者观念性的。这一范围是一个参照体系。与检验句子、命题、语法及其相对应的具体事物、事实等是否符合的逻辑真假关系不同,陈述的参照体系是一个分化的参照系范围。“陈述的参照系构成了地点、条件、出现的范围,构成了这种参照或对象分化的要求,事物的状态和被陈述本身涉及的关系。”[3]114第二,在这种参照系的基础上,陈述主体就指向一个不断变化着的空白位置,“它实际上可以由不同的个体填充;但是,这个位置不是只此一次地被确定并一成不变地始终保留在某个文本、书或作品的行文之中,而是在变化——或无宁说它具有相当可变性能够或使自己随着每一个句子发生变化。它是标志着每一个作为陈述的表述的维度”[3]120。可见,陈述的主体和语法的主体不同,陈述的主体不是一劳永逸地存在于固定的文本之中。文本也不是按照作者意图所指定的结构框架,而是通过某种游戏表达自身,作者是游戏的一部分而不是游戏的操作者。第三,这种空白揭示陈述必须与之相联结的范围。空白不是纯粹的虚空,而是独一性主体缺席意义上的空白。这一空白就是陈述之间的联结范围,联结范围分配着各个陈述的位置关系,而陈述之间的位置关系则构成表述的整体。陈述只有在与其他陈述相关或共存的前提下才能发挥其功能,而句子只有在这种联结范围的基础上才能成为一个陈述。第四,陈述联结的确定取决于某种物质存在。物质存在指的是一种物质性的机制,不仅仅是可感性,比如同一版本的书重印多少次都不会成为不同的陈述,但是当同一本书启发出读者的灵感时,该书的内容就产生了不同的陈述。所以,物质存在决定着陈述可重复的界限和条件,而事物和对象决定物质存在的地位。由于陈述往往是特定时空的产物,它的重复性要求非常严格。而范围确定的界限是某种物质机制的非确定性场域。场域意味着陈述的排列、分布、组合以及转换等操作方式和策略。福柯说:“陈述,在它出现在它的物质性中的同时,也带着某种结构出现,它跻身于各个网络之中,寓居于一些使用范围中,把自己奉献给可能的转换和变化,被纳入某些操作和某些策略中。”[3]134可见,这种测定可重复空间的物质存在也是一种实践,这种物质性的实践塑造了形成陈述的周围环境。德勒兹根据话语的不同层面将福柯的陈述的形成规则归结为三种空间关系:同一组合中的不同陈述的相连或毗邻空间、陈述主体与客体及其概念关系的相关空间、非言说建构的互补空间。这三种空间关系分别对应话语形成范围的不同层次:陈述与陈述的层次、陈述与概念逻辑的层次以及陈述与实践的环境建构层次[4]6-14。

话语实践所确立起来的话语形成整体就是这样一个各种层次的垂直分布体系:陈述主体及其对象范围的定位形成陈述体系,陈述体系的并存形式形成概念的基础,而概念的分歧点则决定了话语的策略。福柯把这种陈述不同层面的实证性功能体系称作档案。档案这一提法突出了话语的并存、裂缝和转换等空间性要素。首先,档案不仅单纯记录前后相继的连续事件,而且记录揭示事件的出现条件、并存规律以及转换依据。陈述的实证性通过先验知识发挥作用。先验知识在这里指的是一种前知识、前话语的历史条件:“这种先验的知识应该在陈述的扩散中,在所有由它们的不协调性产生的裂缝中,在它们的交叉和它们的相互替代中,在它们的不可统一的同时性和在它们的不可演绎的连续中阐述陈述;简言之,它要阐述话语不仅具有某种意义,或者某种真实性,而且还是具有某部历史,即一部特殊的,不把话语归结于某种与它无关的变化规律的历史。”[3]164从这个意义上讲,福柯的空间思想并不是非历史的,因为容纳空间的历史才是真正的历史。其次,档案着眼于实践层次,它试图研究的是陈述的根源,即决定陈述之为陈述以及何种陈述出现在何种位置的东西。这种特殊的东西既不是语言,也不是语言的物质材料对象,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决定何种词语被说出、词语具有何种意义的东西。因而,之前描述的话语的诸种层次就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或者说话语的形成性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正如福柯所言:“它①指考古学。确指一种在已说出的东西存在的层次上探究描述的一般主题,即:实施于它的陈述功能的层次,它隶属的话语的形成层次和档案的一般系统层次。考古学把话语作为档案成分中特殊的实践进行描述。”[3]171

二、权力空间

福柯发现话语的形成空间恰恰也是权力运作的领域。“陈述的位置和并存”“概念的分歧与差异”“话语形成的策略”无不贯穿着权力关系的施展。由此,福柯为空间研究打开了一个更广阔的领域。空间不仅仅是话语的形成空间,而且更是关乎人类生存的权力空间。

这一倾向在福柯于1967年发表的题为《差异的空间》的演说报告中已经有所萌发[2]175-186,尽管福柯彼时尚未明确提出一种权力关系的表达。其中核心的概念就是异托邦(heteropias)。异托邦是以中断、抵消和颠倒来指明、反映和表现社会关系的真实空间。福柯说:“我们所生活的空间,是吸引着我们的,外在于我们的空间,事实上,它腐蚀着我们的生活、时间和历史。这个异质的空间,也是吞噬我们、刮除我们的空间。也就是说我们不是生活在一种个人和事物位于其中的虚空之中,不是生活在被着上闪光色彩的虚空之中,我们生活在关系的集合之中,这种关系的位置不可相互化约,并且是绝对不可叠合的。”[2]177-178异托邦既是真实的空间,又外在于所有的位置,它以镜面作为中介。镜面意味着在一个我在我并不真实存在的位置看到真实的我。镜面反射出的我照镜子瞬间所处的位置连同整个周围环境都是既真实又不真实的。所以空间的位置既是物质性的又是非物质性的,它所表现出的各种关系也是既在场又不在场的。而当空间问题从话语层次的差异体系向这种层次得以可能的实践性条件转换时,权力开始进入福柯的视野。“我越是进行持久的研究,就越是认识到,对话语的形成和知识的谱系所进行的分析,不应该根据意识的种类、感知的方式和思想的形态来进行,而应该从权力的战略和战术的角度出发。”[5]212-213空间不仅是话语的形成场所,更是权力的运作场所。

在福柯这里,权力与以法律和主权为基础的权利思想不同。第一,权利思想将主体自身,也就是理性的观念当作权力的来源。第二,权力是一种实体性的东西,它以个人的意志为基础,因而权力是一种主体的占有行为。第三,共同体的公共权力来自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意愿让渡自身的权利以此建立一个凌驾于个人之上的普遍意志。第四,法律是权利的最终体现。总之,在权利的话语中,人与人不可能存在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也不存在权力的施展,因为权利是天赋的、平等的,而人只能通过契约来让渡权利。

福柯反对这种将权力当作理性实体的做法。他指出这种权利思想存在以下主要缺陷:第一,法律-主权的思想缺乏对抗和策略,它仅仅是一种一元的固定结构,是一种缺乏创新的僵死的实体;第二,权利话语只有否定的权力,只有禁止而没有生产,权力的对象也缺乏活力,只是一成不变的僵死法则;第三,权力话语以法律为核心,它的最终目的仅仅在于要求统治对象的服从。

福柯认为权力的施展和支配本身是非理性的。权力的特征在于人与人之间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福柯说:“我们要分析的权力的特性则是:它在两个个人(或两个群体)之间引发游戏关系……如果要谈论法律权力、机构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如果谈论权力的机制和机构,它的假定条件是:这是一伙人对另一伙人施展权力。”[6]123所以,权力不是实体而是一种关系,它表现为伙伴关系——个体之间或者集体之间的关系,乃至一些行为作用于另一些行为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是不平等的和非理性的,它是一种施展与被施展、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权力分析的方法“对不同的权力形式都进行抵抗,这些抵抗的形式构成它的出发点……这种方法,不是根据权力的内在合理性的观点来分析权力,而是通过对抗性的策略来分析权力关系”[6]111,所以策略和对抗构成权力关系的边界,而权力关系则是由一个个对抗的支撑点支撑起来的。这使得权力关系具有特异性。权力关系渗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它不出自统治者的意志(它是决定这种意志的客观性),是国家整体性表面之下运作的“微观物理学”。福柯以“治理”这一术语来代替国家整体的统治。相较于支配,治理则意味着一种引导和操作。治理的目的在于塑造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自我。权力不仅以强制、压迫的形式支配个人,而且通过其在日常生活中的散布让个人作为某种特定的主体说出自己的真实。基于权力关系的特异性质,诸种权力关系的扩散性范围就形成了空间。空间位置所揭示的对象就是权力关系。

在福柯看来,权力既不在空间之外,也不在空间之内。权力决定人们处于怎样的生活空间之中,换言之,权力为人的现实生活定位。可见,权力始终是与空间相结合的,世界上不存在无权力的空间,也不存在无空间的权力。所以福柯说:“空间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的基础。空间是任何权力运作的基础。”[7]361

三、权力空间的具身化:建筑与身体

在话语空间向权力空间的转向过程中,福柯在权力层面上对知识和话语进行了重构,认为话语的空间位置必须依据权力关系来认识。而权力空间的具体展开则在人身和建筑的空间配置之中。

在权力的“微观物理学”中,权力关系的运行不断为空间定位,使空间空间化。空间的任何一个位置都是权力关系的显现。“如果我们想要对权力做一个分析,我们必须讨论复数的权力并将它们定位于历史和地理的特殊性中……社会是一个不同权力的群岛。”[8]这种权力的空间关系就表现在微观的个人身体以及领土、城市等人类活动区域的空间性建筑上。对于每一个主体来说,身体就是他辨认自我位置的方式,身体是主体的空间;对于社会而言,建筑空间是一种社会关系体现。福柯说:“建筑是一个我所做过的非常模糊的分析,它被当作一种支撑因素,用来保证人们在空间、流通渠道、以及相互的符号关系之中的分配。它不仅被当作一种空间的元素,也被当作带来特殊效果的社会关系的突然插入。”[7]361-362可以说,建筑以及城市、领土的空间配置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的身体。

福柯在《乌托邦身体》中就已经指出了身体与乌托邦的共谋:身体总是在别处,总是指向超出肉体形式的各种关系,身体自身没有位置,而一切其他的真实的位置却通过身体浮现出来[9]。在福柯后来的研究中,身体的别处就成为了权力运行的表现。福柯将身体当作权力关系的支撑点。权力不是通过否定身体、消灭身体以显示自身的超感性,相反它作用于每个个体的身体之上,并塑造身体本身。权力关系的空间性表现在对领土、城市等共同性空间领域的配置,而对共同性空间的配置本身也是对个人身体的塑造。因而,福柯不仅研究了17世纪以来从禁令到监视到控制的三种权力形式的调整及其形成的中心性、规训性和安全性的不同空间配置,而且还研究了置于不同权力空间之中的身体,并由此辨认出不同类型的主体和自我。

主权的策略在于以一种直接对立的方式彰显自身权威,它要求领土和城市遵循中心化的空间配置。这种配置方式表明了作为中心的主权对周围领土的绝对权威。与此相应的是一种消灭权力对立面的惩罚式权力关系。惩罚以消灭生命为目的(诸如刑罚、断头台),它在身体上直接施展权力。

由于纪律这种新的控制方式被引入权力的策略之中,“直接消灭对立面”的策略被“持续性监视”的策略所取代,后者产生了一种有利于监督和职能分工的单元性规训空间。规训的空间既是分割的又是组合的,它是一种新的权力策略。福柯借此表明一种普遍化了的规训权力构成。对于人身而言,在规训空间中没有任何直接强加在人身之上的强制,但权力却真实地发生着作用。规训空间通过禁闭以及对光线的剥夺塑造被囚禁者。被囚禁者曝露在完全的可见性之下,而他们对权力中心则一无所知。正是在这种持续可见与不可见之中权力发挥自身的作用。“权力不再体现在某个人身上,而是体现在对于肉体、表面、光线、目光的某种统一分配上,体现在一种安排上。这种安排的内在机制能够产生制约每个人的关系。”[10]因而,无论谁来使用这一权力机器,这种安排都能使权力发挥同样的作用。此时,权力对个人的塑造不再通过外在的惩罚,它成为了身体内在的准则,成为一种个人出于自愿塑造自己身体的方式。正是通过对身体的塑造,近代意义上的“个体”产生了,规训的肉体确立个人将个体把握为自身的真理。在现代社会中,个体正是处于这样机制之中的产物。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尽管没有受到直接的强制,但却无不处于权力的监视之下,且被权力分割和组合为一个个独立的个体。

控制的权力则表现为以生命权力为主导的生命政治。生命政治以人体的生命机制为中心,以如何更少地治理为目的,它是一种以生殖、出生、死亡、健康等为前提的干预调整机制。生命政治的发展以一种规范性社会的形式出现,规范化社会是在对生命的控制和调节中产生的,不是一种理性的理想型状态。18世纪开始,空间治理真正成为一个普遍而又广泛的问题。“在18世纪时……社会统治的目的和技术功能反映在建筑的发展上。”[7]349空间治理不是通过个别性的权力机制规训身体,而是以一种总体性的机制对身体进行调节。“它完全不在细节的层面上考虑个人,相反,通过总体机制,来获得总体平衡化和有规律的状态;简单说就是对生命,对作为类别的人的生理过程承担责任,并在他们身上保证一种调节,而不是纪律。”[11]

四、结 语

话语空间向权力空间的演进过程是福柯对社会现实理解不断深入的过程。在话语和空间的维度上加入权力的因素,表明福柯的关注点从话语及其实践转向了广阔的社会生产与实践领域。知识、话语和权力的本质差异并不妨碍它们的内在结合,在权力空间的展开过程中同样包含着对知识、权力、空间之间关系的重构。正如福柯所说:“人们常指责我迷恋于这些空间的概念,我确实对它们很着迷。但是,我认为通过这些概念我确实找到了我追寻的东西:权力与知识之间的关系。一旦知识能够用地区、领域、移植、移位、换位这样的术语来描述,我们就能够把握知识作为权力的一种形式和播撒权力的效应的过程。存在着对知识的管理、知识的政治、权力的关系,它们是穿越知识的途径,当人们对它们进行再现的时候,能够指引人们通过区域、地区和领土这样的概念来思考支配的方式。”[5]205

首先,权力关系的引入使得话语的分析更加立体化。如果说福柯早期的话语研究还带有将空间作为某种比喻来使用的话,当权力关系介入之后话语空间的分析下沉到人的整个社会生活中,话语本身就是社会空间的一种表现方式,而社会空间的测定则取决于运行于其中的权力关系。

其次,这一演进过程表明福柯的思想由理论转向了实践[12]。对知识、话语的把握不能仅仅从话语自身的内在性逻辑出发,更应在外在的权力实践作用中来理解,话语的测定不光关涉人们言说的方式,而且关涉整个社会生活、生产的方式。

最后,福柯思想具有历史视野。谱系学方法使得福柯进一步关注历史感性的作用。与之相应的权力分析将空间作为权力的基础。作为权力运行其中的场所,空间是权力关系生成、发展与转变的最好展现。权力仿佛出离于空间之外,凌驾于具体的空间之上,对空间进行配置和安排,但是权力的运作又不可能脱离现实的生活空间,任何权力的演变都贯穿在空间的结构之中,既“出乎其外”又“入得其中”。

综而言之,福柯认为正是在权力、空间、知识的不断交互性发展、建构的过程中人类发展的历史图景才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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