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理学思想探究
——评《宋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
2021-03-05侯海艳
社会科学家 2021年2期
由陈谷嘉编写、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宋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共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为“理学伦理思想综合编”,从总体上对宋代理学伦理思想特征、内容等进行了介绍;第二板块为“北宋时期理学家伦理思想编”,主要对周敦颐、胡瑗、孙复、石介等人的理学伦理思想进行介绍;第三板块为“南宋时期理学家伦理思想编”,主要对胡宏、张拭、朱熹等理学伦理思想进行介绍。
结合《宋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一书,朱熹的理学思想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理欲观。朱熹将“存天理、灭人欲”作为修身养性的重要原则,但朱熹的“灭人欲”并不是毫无节制的,如人们正常的生活欲望并不在此列,但如果超出一定限度,则要进行规正。朱熹将必要的欲望称为“公共之欲”,如穿衣吃饭、住行之便等,而将超过限度、非必要欲望称为“私意之欲”,如着华服、居华所等;第二,道德观念。朱熹继承了二程思想,将仁、义、礼、智作为伦理道德内容,同时也是修身养性的道德标准。在朱熹思想中,仁为“爱之理”,则是将“爱”作为一种道德情感,如果没有“爱”,仁就会不存在;义为“羞恶之理”,是决断事理是否合宜的标准,心中只有存义,才能行得正、坐得直;礼为“辞逊之理”,即要求人们在做人做事时保持谦让,不能恃才傲物、有违礼节;智为“是非之理”,其具有显著的方法论特征,教人学会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另外,“孝”在朱熹的道德观念中占据重要地位,在谈到“孝”时提出“父母之丧,无贵贱”,强调了形式礼节在凸显“孝”品格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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