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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科举发展对孝行的促进

2021-03-05王榕烽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士子登科会试

王榕烽

(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在传统儒家观念的导引下,伦理纲常理念不仅时刻规范着人们的言行,还在很多时候成为朝廷必须遵循的治国理念。历代王朝对孝的重视,恰恰就是这种行为的真实反映。而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高度发展的明朝,政府对孝的重视不仅仅是单纯地倡导“孝治天下”,更是切实地贯彻落实到实际生活当中,通过采取各种举措对孝子孝行予以表彰,籍此来提高人们的孝道意识,促进日常的孝行表现。[1]但这些举措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局限性,[2]由此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孝行风气。面对历代孝子数量不断增加、孝行表现方式多样化的现实境况,人们在很长时间以来忽视了科举对孝行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事实上,宋元以后社会的稳定性显著提高,其中就与科举对孝的促进有着密切联系。正如郭培贵先生所言:“科举制度的实行在多方面对孝行发挥着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科举报考中要求考生孝行无亏、服丧期间不得报考科举、科举考题中有大量考察考生孝文化素养的内容以及举子金榜题名可提升家族的社会地位和光宗耀祖于天下等方面。”[3]而在科举制度发展到鼎盛时期的明代,其对孝行的促进也远非前代可以比拟的,具体说来这一制度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其取士的地域范围和功名层级,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科举制度的选拔体系中,而在制度实施的多个环节也均对考生的孝行表现进行深入考察。笔者拟对此进行探讨。

一、明代科举促孝的历史渊源

所谓“欲求忠臣,必与孝子”[4]511,“能孝于亲,则能忠于君”[5],就阐释了历代王朝为了维护政权的长治久安,重视对所选官员道德理念尤其是孝行表现的原因。

事实上,科举与孝的良性互动由来已久,西汉王朝察举制度的设立,就已奠定了选举制度中对士子孝行表现进行考察的制度先河。在察举制度的诸科之中,孝廉科最为当时所重,所选人才也最为可观。“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之下,很多士人,包括来自仕宦家族的士人和普通家庭的士人,每年以200多人的规模,获举孝廉身份,获得走进官场的入场券。”[6]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当时社会孝行风气的形成。

在继承前代选官制度的丰厚遗产上,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形成并发展的九品中正制,这是一时期推动孝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种选官制度,实则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关于九品中正制,吕思勉先生在《中国通史》中曾经这样论述:“九品中正之制,起于曹魏的吏部尚书陈群。

于各州置大中正,各郡置中正。依据品行,将所管人物,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这是因历来论人,重视乡评,所以政治上有所措置。”[7]其建立之初,各郡置中正,“中正的主要任务是品评人物”。[8]而其在品评人物的过程中,孝行表现也是重要评价标准。如“勒清定五品,以张宾领选。复续定九品…令群僚及州郡岁各举秀才、至孝、廉清、贤良、直言、武勇之士各一人”[9]。这就更加引起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孝行的重视。

隋唐以后开始实行的科举制,其在建立之初就很注重对考生孝道素养的全面考察。因科举考试作为选拔官员的重要一途,其自然要求所选人才必须德才兼备,而孝就是一个人品德的重要表现,如若一个人连自己的生身父母都不能尽孝,又何谈为国尽忠呢?因此科举制度在逐渐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从其制度层面还是就其所考内容而言,均有对考生孝道素养的全面考察。如其在考生的报考阶段,即要求考生提供相应的孝行保结,并规定“今日以后,举人于礼部纳家状后,望依前五人自相保……如有缺孝弟之行”者,“并不在就试之限”[4]156。这就从报考制度对考生的孝行表现进行规范。科举试题也很注重对孝的考察,金滢坤先生就认为:“《孝经》是唐代科举考试最基本的内容,士人从事举业必须从《孝经》学起。”[10]其原因就是因为《孝经》是儒家孝道理论的重要经典文献,其内容宣扬忠孝观念,符合统治者的需求。而对这一著作内容的考察也就大大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孝行风貌。

与此同时,明代科举通过对前代科举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达到发展的鼎盛阶段,其对孝的重视和倡导也在推动明代孝道风气的发展。

二、明代科举促孝的举措

1.重视对报考士子孝行表现的核查。在科举考试的报考阶段,朝廷就很注重对报考士子孝行表现的核查,考生在报考时一定要提供相关的孝行保结,规定“国子学生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而无钱粮等项黏带者、皆由有司保举性资敦厚、文行可称者、各具年甲籍贯三代本经、县州申府、府申布政司、乡试。其学官及罢闲官吏、倡优之家、隶卒之徒与居父母之丧者,并不许应试”[11]450。其中就规定居父母之丧者,不许参加科举考试,因在中国古代社会,为过世的父母守丧,是符合儒家传统道德的行为,即使是身居高位的官员,遇父母新丧,也须回乡守制。这不仅是时人必须遵循的伦理准则,也是孝的最高表现方式,即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12]。因此,居父母之丧者被剥夺了应试资格,且不许有司予以保结,也在情理之中。

洪熙元年,四川成都府双流县知县孔友谅奏请“今后乞敕中外,每遇开科应试之士,所司取诸生所属里邻结状,平日乡党称其孝弟、朋友服其信义、资质端重学业优赡者,方许入试”[13]。这就使这一举措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和实施措施。此外,朝廷还很注意对科举保结进行核查。如嘉靖十六年,“题准今后顺天府乡试儒士,务要查审辨验籍贯,明白其附籍,可疑之人取有同乡正途出身官印信保结,方许应试”。[14]万历八年九月,“敕:礼部将中选子弟侯拱宸等通行原籍,查勘乡贯保结,以凭择日进看”。[15]这实质上表明,如若报考士子平日素行欠缺,孝行表现不佳,那他在科举的报考阶段就要被淘汰。这也反映了明朝廷对社会孝行的重视,也是其孝治理念的具体落实。

2.重视对士子孝道理论素养的考察。科举制度与前代选官制度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科举制打破了九品中正制的门第观念,确立了‘以文取士’的原则,将‘学而优则仕’付诸实践,使‘文以干禄’成为选官主流”[16]13。何忠礼先生也认为科举制度与前代选官制度有很大不同,其中一点就是“一切以程文为去留”[17],即科举取士是以文章的质量来判定是否黜落。但事实上,科举考试不仅重视对士子文化素养的考察,还很重视其道德素养的考察,而孝道素养则是其重要考察内容之一。

明代科举试题“沿袭了宋代的经义、论、策等三种形式,新创了昭告表、判语等两种题型”[18]。关于其考试内容,洪武三年定“京师及各行省乡试。八月初九日、试初场。又三日、试第二场。又三日、试第三场。初场、经义二道。四书义一道。第二场、论一道。第三场、策一道。后十日、复以骑射书算律五事试之。乡试中式、行省咨中书省判送礼部会试。其中选者、上亲策于庭、第其高下。五经义限五百字以上、四书义限三百字以上、论亦如之。策惟务直述、不尚文藻。限一千字以上。其高丽、安南、占城、等国。如有经明行修之士、各就本国乡试、许贡赴京师会试。不拘额数选取”[11]448。

洪武十七年又定“三年一大比。八月初九日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每道二百字以上。经义四道、每道三百字以上。未能者、许各减一道。四书义主朱子集注。经义、易主程朱传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诗主朱子集传。春秋主左氏公羊谷梁胡氏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十二日第二场、试论一道三百字以上。判语五条。诏诰表内科一道。十五日第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未能者许减二道。俱三百字以上。其中式举人、出给公据、官为应付廪给脚力、赴礼部印卷会试。就将乡试文字、咨缴本部照验。以乡试之次年、二月初九日、十二日、十五日、为三场。举人不拘额数”[11]448。

由此可以看出,明代科举试题中“乡试与会试的出题道数一样,三场共37道。其中首场23道,包括《四书》义3道和《易》《诗》《书》《春秋》《礼记》等5经义各4道;第二场9道,包括论1道,判语5条,诏、诰、表各1道;第三场策5道”[16]362。明代科举考试对考生孝道文化素养的考察多集中在乡、会试中,殿试中关于孝道素养的考察几乎没有,这主要是因为明代殿试基本不黜落,故其考试内容的重点在于考察士子治国理政的才能,明人也说:“殿试策题中,所询者大抵皆治天下之道。”[19]为了更直观地说明科举考试对考生孝道素养的重视,笔者对《明代登科录汇编》中的涉孝试题进行统计,结果列表显示如下:

表1 《明代登科录汇编》涉孝试题道数统计表(1)《明代登科录汇编》内容包括进士登科录、会试录、乡试录、武举录、进士同年便览录、乡试同年序齿录等,因本次统计的内容为科举试题中有关孝的部分,因此统计的对象只是在登科录、会试录、乡试录和武举录中进行。

由表1可知:《明代登科录汇编》所包含的59种类目中,涉孝试题共有43道。其中,14种进士登科录中涉孝试题0道;4种武举录中涉孝试题0道;10种会试录中涉孝试题共12道,平均每科次数为1.2道;31种乡试录中涉孝试题共31道,平均每次乡试为1道。

由此可以看出,明代科举考试很注重对考生孝道素养的考察。

明代福建作为一个科举大省,对其乡试试题的涉孝内容进行考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科举考试对考生孝道素养的考察。

由表2可知:明代福建在20科乡试试题中,有18科出现涉孝内容,占比90%;涉孝试题共24道,平均每科乡试为1.2道。

综上,科举考试很注重对考生孝道素养的考察。这也是明朝廷为了强化人们的孝道意识、孝道观念而采取的重要措施。明代科举“在宋、元科举三级考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二级考试,形成了五级考试体系”[20],其中乡、会试竞争很激烈,乡会试中又很注重对孝道内容的考察,这对明代孝道思想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也直接推动了明代孝行的不断深入发展。

表2 明代福建20科乡试录涉孝试题道数统计表

3.《进士登科录》中的家状促进孝行。进士及第是所有应举士子的最终梦想。洪迈《容斋随笔》中把“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称为人生四大喜,可见金榜题名在人们心目中的重要地位。明代在继承宋、元的传统上,每科殿试后都要纂修《进士登科录》,家状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式举子光宗耀祖的重要凭证。

明代《进士登科录》中的家状内容丰富,“按录内有进士家状,自洪武四年始,历年增订尤详。某人、某贯,京藩某州县,军、民、灶、匠等籍,或某处人,某州府县学生,或国子生、儒士、官吏等。治某经,字某,行几,年若干,某月日省。曾祖某,或某官,封赠某官,祖父同之。嫡继生母某氏,或封赠夫淑宜安。孺人以曾祖、祖父母存亡,分重庆、具庆、严侍、慈侍、永感五款。兄某,弟某,或某官,封赠某官,娶继,娶某氏。某处乡试第几名,会试第几名。瑞意更赠某科某处乡试,如前科会试者,亦明书之,尤宜便考”[21]。明人陆容也阐述了《进士登科录》中的家状:“其家状式:姓名下云:‘贯某府某州某县某籍谋生。治某经。字某。行几。年几岁,某月某日生。曾祖某,祖某,父某,母某氏。祖父母、父母俱存曰重庆下,父母俱存曰具庆下,父存母故曰严侍下,父故母存曰慈侍下,父母俱故永感下。兄某,弟某。娶某氏。某处乡试第几名、会试第几名。’”[22]从这些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进士登科录》中的家状详细记载了中式士子上三代的详细信息,这就是光耀门楣于天下,而这也是孝的最好阐释,实现了《孝经·开宗明义》所说的“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我们还看到,《进士登科录》在介绍已逝亲人时,还会采用特殊的词语进行描述,这不仅是为了寄托后人的哀思,在某种程度上,对于推动孝道思想的深入发展也有着重要意义。这些特殊词汇像重庆、具庆、严侍、慈侍、永感等,虽都是用最简单的话语概述,却能体现出明朝人的尊祖崇孝理念。由此我们可以认为,《进士登科录》虽是体现士子无上荣誉、光宗耀祖的重要载体,但其中折射出的孝道思想,也都在推动当时社会孝行风气的发展。

三、明代科举促孝的原因

1.贯彻落实孝治理念的重要措施。元朝末年,君主不务政事,“朝臣之中,则互进为党,进行着无休止的倾陷与争夺”[23],以致群雄并起,四处战乱。太祖朱元璋在这个时候便积极投身军旅,率众渡江,逐渐成为了一方豪强,与群雄争霸天下。经过十几年的征伐,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标志着历史上统治中国长达276年的明王朝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在这一过程中,明太祖深切认识到元朝衰败的根源,其谓徐达等臣言:“元氏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致天下骚乱。”[24]176他把纪纲不立当作天下骚乱的重要原因。因此,为了巩固新王朝的政权,明太祖急需恢复散灭的统治秩序,“孝治天下”理念的提出,当是重建纪纲的第一步,而对孝行表现优异者的任用正是重建新秩序的关键措施。

明朝初期,朝廷就很注重对孝子的举荐,明太祖曾多次下令诏举孝廉。如洪武十三年,“诏郡县举聪明正直、孝弟力田、贤良方正文学之士及精通术数者以名闻”[24]2059。洪武十八年,又下令“诏举孝廉之士”,并谕礼部臣曰:“朕向者令有司举聪明正直之士,至者多非其人,甚孤所望。朕闻古者选用孝廉,孝者忠厚恺弟,廉者洁己清修,如此则能爱人守法,可以从政矣。其令州县:凡民有孝廉之行,著闻乡里者,正官与耆民以礼遣送京师;非其人,勿滥举。”[24]2671

科举作为明代“登进”途径,是“程序最为规范、竞争最为激烈、所选人才整体文化素养也最高的途径”[25],也是朝廷在选官制度中贯彻落实孝治理念的重要举措。

2.明代科举制度的长期稳定推行。明朝建立以后,朱元璋即着眼于设科取士。洪武三年五月,颁科举诏于天下,令自是年八月始,直隶及各省开科取士,“务选经明行修、博通古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者。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庭,观其学识,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果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擢。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者毋得与官”。[24]1019-1021这标志着明代科举制度的正式推行。但在实行几科以后,明太祖以科举所取之人“多后生年少,观其文词若可与有为,及试用之,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甚寡”,故令“各处科举宜暂停罢,别令有司察举贤才,必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24]1443-1444因此,明代科举从推行开始曾经中断了十余年。到了洪武十七年三月,明太祖又命礼部颁行《科举成式》,自此迄于明末,明代科举制度就没有间断。从洪武三年明太祖颁布诏令设科取士开始,到崇祯十五年,明代先后共开考90科乡试。其中初设科举连试3科,洪武十七年恢复科举一直到明末举行最后一次乡试,共举行87科乡试。

而这其中,自洪武十五年(1382年)平定云南,一直到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建立后金为止,约230余年是明代政权的稳定统一期,期间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社会秩序稳定,文化繁荣,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繁盛之世。这一时段也是明代科举制度发展的高峰,对明代孝道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兹将此时期各省直举行乡试的科数列表如下:

表3 (1382年--1616年)明代两直十三布政司开科统计表(2)本表据郭培贵《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明代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出版(第144页) 的“两直十三布政司举行乡试地点及开科统计表”所做。明代两直十三布政司正常开科数应均为90科,但因各种原因,有些地区不到90科。笔者是在第144页统计表的基础上,对从洪武十五年(1382年)至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各地区开科数进行统计。

由表3我们可以看到,明代在230余年的稳定统一期内,共开科取士1099次,这么长的稳定期,再加上科举制度和科举考试中对考生孝道文化素养的要求,其显然在促进明代孝行的发展过程中是重要推动力。

3.明代科举制度的深入发展。明代科举制度通过不断地完善与改革,进入发展的鼎盛期,具体表现在了八个方面[16]4,这得益于其科举层级和功名体系的完备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明代孝行风气的发展。

一般来说科举中式会伴随着各种特权和待遇,“不仅外表有显著的变化,而且地位比普通人高出一等,享有了一定的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在政治上他们取得了一定的身份,见了知县不必下跪,官府也不能随便对他们用刑,一般人见了秀才要称老爷”[26]。而且功名越高,官职越大,这种特权和待遇的差别也会更加明显。

明代科举“形成了空前完备的功名体系,主要包括由状元、榜眼、探花、庶吉士、二甲进士、三甲进士、举人、监生、岁贡和生员等科举和学校功名构成的功名层级体系”[16]7。这些不同等级的功名就成为了人们竞相追逐的目标,以能够更好地实现光宗耀祖为使命。如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所言:“人生世上,除了这事,就没有第二件可以出头。不要说算命、拆字是下等,就是教馆、作幕,都不是个了局。只要有本事进了学,中了举人、进士,即刻就荣宗耀祖。”[27]这些完备的功名等级,激励着众多士子竞取科举功名,在更大程度上完成自己的使命。这也促进了明代社会对功名的重视,“如今是个科目的世界,假如孔夫子不得科第,谁说他胸中才学”[28]。

完备的功名体系背后,是每级功名所能享受到的各种特权和优厚待遇,这也在不断地激励和促进孝行的发展。如明代的封赠制度规定“外命妇之号九。公曰某国夫人。侯曰某侯夫人。伯曰某伯夫人。一品曰夫人,后称一品夫人。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因其子孙封者,加太字,夫在则否。凡封赠之次,七品至六品一次,五品一次,初制有四品一次,后省。三品、二品、一品各一次。三母不并封,两封从优品。父职高于子,则进一阶。父应停给,及子为人后者,皆得移封。嫡在不封生母,生母未封不先封其妻”[29]。这些规定,有着严格的等级秩序,如“除封赠父母、封妻荫子以及按礼制规定穿用服色、营建房舍和坟茔等政治性、礼仪性的优待外,明代官员所获得的具有经济意义的待遇主要有两项,一项是可以按品级获得俸禄以作为衣食之资,另一项则是可以按品级享受赋役优免的特权”[30]。这些优厚待遇和各种特权,不仅使士子们在赡养老人时有足够的物质基础,而且践行了他们显亲扬名的孝道。因此,明代科举制度对孝行的促进作用应是远远超过其他朝代。

明代科举 “取士地域的广泛性空前增强,并得到制度的切实保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促进了明代孝行的不断深入发展,尤其是对边远落后地区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明代科举“自宣德后实行各省直乡试按定额录取和会试分南、北、中卷按比例录取制度”[16]9,具体而言“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应天、直隶松江、苏州、常州、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淮安、扬州十六省府、广德一州为南卷。山东、山西、河南、陜西、顺天、直隶保定、真定、河间、顺德、大名、永平、广平十二省府、延庆、保安二州、辽东、大宁、万全三都司为北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庐州、凤阳、安庆七省府、徐滁和三州为中卷”[11]450。中卷使用区域是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地区,如果真要按照“以程文为定式”原则来取士的话,这些落后地区的士子想要科举中式会相当困难,“金榜题名,光宗耀祖”也会成为空谈,科举制度中的“保结”和“家状”、科举试题中对考生孝道文化素养的要求,也就不能很好地推动和促进这些落后地区孝道思想的发展。

明代科举制度的深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一现状。取士地域的延伸,科举推行范围的扩大,且有切实的制度保障,就使得边远地区的士子们也能够通过科举走向仕途,来实现其“光宗耀祖”的使命,再加上科举制度和科举考试中对考生素养的要求,也使人们的孝意识得到切实加强,有利于孝道思想在边远地区的广泛传播,进而推动整个社会孝行风气的形成。

四、结 语

明代科举制度的长期稳定推行,使得孝风大大超过了前代。明代科举考试内容对考生孝道素养的考察,使得士子更加注重自身孝道素养的养成和孝行表现。伴随着科举层级和功名体系的不断完备,明代科举分卷和取士范围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人受到科举制度的影响,大大提高了人们的孝道意识和孝行表现。明代孝子数量的增长,孝子孝行表现形式的多样化,离不开明代科举制度的推动。而在另一方面,科举士子的金榜题名也在激励着众多士子追求功名,推动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科举制度下出现的科举家族、进士家族也与社会中形成的孝道风气有着重要联系。科举与孝道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推动社会风尚的形成、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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