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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线庭审的检视与规则完善

2021-03-05刘畅

天津法学 2021年3期

刘 畅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告申庭,天津 300130)

近年来,三家互联网法院的建立,“互联网法庭”的涌现,使在线庭审成为适应时代需求的司法潮流。但现实中部分法院和法官仍主要采用现场实地开庭,在线庭审出现热门话题冷实践的悖反现象。为探究背后缘由,本文以全国31家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三家互联网法院公布的在线庭审情况为样本,结合笔者所在的环渤海地区某直辖市A 基层法院2020 年上半年审理的144 件在线庭审案件的司法统计数据,以及对法官的调查问卷和个案访谈等内容,对在线庭审的适用瓶颈、突破价值及应用拓展进行研究,以期对人民法院建设统一而规范的常态化在线庭审方案提供有力帮助。

一、在线庭审在司法实践中的实证检视

2015 年浙江余杭法院电子商务法庭第一案拉开了“互联网+审判”网上庭审的序幕,互联网法院的成立将“网上案件网上审”推向高潮,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在线诉讼时代。在线庭审打破了时空、场域的限制,逐步发展为司法的新方式。2020 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繁简分流的民事诉讼程序改革试点为在线庭审提供了扩展的舞台,在线庭审“云端”审案的优势亦成为法院司法便民的理性选择与必然追求。2020 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在线庭审同比增长9 倍。2020 年2月,江苏南通港闸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法、检、辩、被分散四地“隔空”开庭,尚属全国首例①,对于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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