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人争取公立教育平权第一案:泰普诉赫尔利案之背景、过程与意义
2021-03-04谢佳璐商丽浩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 2021年1期
谢佳璐 商丽浩
(浙江大学 教育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8)
一、引言:被忽视的华人教育平权努力
长期以来,美国华人平权斗争未能得到学术界的足够重视。包括华人在内的亚裔美国人被赋予了“顺从”“缺乏斗争精神”的刻板印象——与黑人和墨西哥裔相比,华人很少通过激进的政治策略或其他对抗行为来表达不满;[1]他们不能欣赏、理解和参与现代民主,他们不关心政治,只专注于提升自己,[2]所以尽管有良好的社会表现和经济地位,但是由于缺乏政治参与精神,亚裔一直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3]
1885年发生在旧金山的一起华人教育平权诉讼案——泰普诉赫尔利案(Tape v. Hurley)(简称“泰普案”)正是对这一刻板印象的有力驳斥。8岁女孩玛米·泰普(Mamie Tape)因其华裔身份被白人公立小学春谷学校(Spring Valley School)校长拒绝接收。为此,玛米的父亲约瑟夫·泰普(Joseph Tape)将校长赫尔利告上法庭,加州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泰普获得胜诉。
百余年前美国华人争取教育公平的努力今天仍有借鉴意义。1882年《排华法案》对华人社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在美华人受制于种种排斥性条款而无法顺利融入美国主流社会,尤其在被视为社会融合的公共教育领域更是如此。旧金山作为早期华人最集中的地区,华人儿童的公共教育需求最为迫切,其追求教育公平的历史也最具代表性。
国内学界对于美国少数族裔教育平权案例的关注仍然聚焦在普莱西案(Plessy v.Ferguson)、布朗案(Brown v.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等黑人教育判例中,对华人教育诉讼的关注十分有限。仅有艾明如的译著[4]和李永的专著[5]注意到泰普案。……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