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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农产品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2021-03-03吴晃

时代金融 2021年2期

吴晃

摘要: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试点——作为沅陵县第三轮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任务之一,于2016年8月29日正式获得了农业部、民政部、中国保监会三部门的联合批复,依照批复内容,沅陵县开展了茶叶收入兜底保险试点工作。调研结果显示,三年来,沅陵县茶叶收入兜底保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进了茶叶产业的发展;带动了贫困户脱贫;有效地化解了茶叶产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提高了茶农、茶企风险保障水平和金融保险工具运用的意识;赢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探索出一条实施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的有效路径。2019年,被湖南省财政厅纳入特色农业保险创新项目并在全省推广。

关键词:农村金融改革 茶叶收入保险 金融助农

一、湖南沅陵茶叶收入保险创新背景

(一)沅陵县茶产业优势突出

沅陵縣位于湖南省西北部,辖23个乡镇、369个村(居)、人口67万,是湖南省县级辖区版图面积最大的县,山地总面积58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72.7%,处于武陵山片区茶叶黄金产业带的中心区域。沅陵县茶叶种植历史悠久,早在西晋就有历史记载,在唐代被列为朝廷贡茶。“碣滩贡茶”和“官庄毛尖”历为朝廷贡茶,享誉海内外。1972年,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时曾向周恩来总理要“碣滩茶”。沅陵县现有茶园面积15万亩,其中有机茶园10万亩,茶叶生产企业120余家,茶叶年产量8000吨,茶叶综合产值达10余亿元,是全国十大生态产茶县、中国生态有机茶之乡,获欧盟、日本和美国的有机茶认证,市场前景广阔。

(二)茶农对茶叶收入保险产品需求迫切

沅陵茶叶产业正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迅速提高,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和市场风险相应集聚,茶农特别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风险保障、风险管理产生了更加多元化、高标准的需求,但沅陵县政策扶持和风险规避机制相对滞后,涉农保险品种较少、保额低,保障范围窄,无法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沅陵县虽然每年对茶叶产业的投入达上千万元资金,但因资金来源渠道复杂、使用分散,未能形成合力,难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亟须创新优化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制度设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保障农民收益和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稳压器”和“保护伞”作用。

二、茶叶收入保险的运作模式

第一,投保。符合保险合同条款要求的沅陵县辖内从事茶叶种植的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均可以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按照规定缴纳相应保费,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义务。

第二,定标、测产。定标,即确定目标收入。由沅陵县茶业办参照前三年的平均亩产和田间收购平均价格确定目标产量、目标价格,从而确定目标收入。测产,即测定实际产茶收入。实际产量由政府相关部门、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三方共同测产确定,约定保险期内的春茶在6月中旬测产一次,秋茶在10月中旬测产一次,样本为生鲜茶叶的成熟叶,测产采用随机抽样法,满足一定的样本数量要求。实际价格按照保险期间沅陵县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生鲜茶叶成熟叶的平均收购价确定。

第三,定损、理赔。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所种植的保险茶叶的实际收入低于目标收入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017年度,9个乡镇、29家茶叶企业积极参与试点,试点面积2万亩,总保额5000万元,保费300万元,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当年支付理赔金额184.27万元,29家茶叶企业得到保险补偿,确保了茶叶生产企业的收益,茶叶收入保险首次试点取得成效。2018年,茶叶收入保险试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试点乡镇扩大至17个,更多茶叶企业参与其中,茶园承保面积增加至3万余亩,承保茶叶企业数增加至55户,总保额7724.25万元,总保费463.46万元,理赔金额328.28万元。2019年,试点乡镇增加到20个,基本覆盖全县。茶叶收入保险承保面积也进一步扩大至5万亩,承保茶叶企业数增加至78户,总保额12500万元,总保费750万元,全年理赔合计474.24万元。

三、茶叶收入保险的主要特征

(一)“四举牌、四公示”保证了茶叶收入保险的公信力

茶农在春茶和秋茶投保时,金改办、茶叶办、保险公司都要对茶农的茶园进行验标和测产,每次测产和验标都要求投保人(茶农)举牌并拍照(即“四举牌”),同时还要将验标和测产结果及举牌确认照片在该村村委会进行公示(即“四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茶叶收入保险验标、测产工作的公正、透明和真实。

(二)政府有限介入和引导降低了茶叶收入保险的推广难度

试点情况表明,政府相关部门从多个角度的介入和引导大大降低了茶叶收入保险推广的难度:一是种植技术和茶树品种由地方农业部门来指导和审定;二是茶园验标和测产由县金改办、县茶叶办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参与来确认;三是茶叶实际价格由县茶叶办发布的鲜叶平均收购价格来确定。

(三)“成本分担+利益共享”筑起茶叶收入保险长效运行机制

根据沅陵县茶叶收入兜底保险实施方案及拟定的试点规模,从2017年开始,县金改办、县财政局每年向省财政厅申报茶叶收入兜底保险奖补资金,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2019年被省财政厅正式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大大减轻了县财政和农户的保费负担。2019年,沅陵县茶叶收入保险保费分摊比例正式确定下来,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40%,县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30%,农户承担比例30%。按照每年150元/亩的保费标准,最低标准入保农户(100亩)年保费自付金额为5000元,保险金额可达25万元。

三年的试点情况表明:总体赔付率(理赔金额占保费的比例)都超过了60%,保险公司三年平均收益率也达到了32.17%。

(四)“产业扶贫+金融助农”助推了茶叶产业扶贫的深度和广度

沅陵是国家重点贫困县(2019年脱贫),茶叶产业已经成为沅陵一号扶贫产业,茶叶收入兜底保险的试点进一步助推了产业扶贫,为贫困地区实施产业扶贫、实现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提供了收入保障。茶叶收入兜底保险正是借助和运用金融工具来保障茶农因自然灾害或价格波动因素造成的产品收入损失,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保障农民收益和支撑农业产业发展“稳压器”和“保护伞”的作用,在规避自然风险的基础上增强了农户运用保险金融工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扩大了金融助农的深度和广度。截至2019年末,沅陵县新发展茶叶种植面积10万余亩,发展培育茶叶种植大户167户,涉茶农户2.3万多户,涉茶人口11万多人,其中,涉茶贫困户4560余户,1.82万余人,人均增收802元,整体带动3万多贫困人口脱贫。

四、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中笔者发现茶叶收入保险在整个运作过程还有几个问题需引起关注:茶叶采摘周期没有全覆盖、一棵茶树两种保险有加重财政和茶农负担之嫌、保险保障均质化等问题。

(一)产品设计及相关流程存在瑕疵

1.茶叶采摘周期保障不全。现有的茶叶收入险只以春茶和秋茶两季作为保险标的,实际上夏茶的采摘量是最高的,因此在茶叶收入保险的保障范围上没有做到应保尽保。据茶叶办相关人士介绍,遗漏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产品设计时沅陵夏茶因销路问题尚未形成规模采收(夏茶主要用作黑茶和红茶,现主要销往益阳的安化);二是出于对茶农的道德风险考虑。

2.茶叶收入保险相关流程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调研中,我们发现相关流程还须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比如测产结果的准确性和代表性的问题;测产面临的茶园面積大而人力有限的问题;测产选点覆盖面和代表性不足问题。又如茶叶鲜叶价格的形成并没有一套完整而科学的机制,取什么时点的价格和什么地点的价格?如何统计?不同周期的茶叶鲜叶价格如何综合计算、发布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从制度上、产品设计上下更多的功夫。

(二)“一棵茶树两种保险”有加重财政和茶农负担之嫌

调研发现,目前沅陵县一棵茶树有自然灾害险和茶叶收入险两种险并存运行。自然灾害险由中国人保财险和中国人寿财险两家承保,保的是茶农因受自然灾害影响(如气候条件恶化、虫灾和火灾等)导致茶树损毁灭失而进行补偿。茶叶收入险由中华联合财险承保,保的是茶农因受气候条件影响和鲜叶价格波动导致茶叶收入减少而进行补偿。据保险专业人士介绍,两种险的区别:一是承保的条件不一样,前者只要农户有茶树都可参保,后者要求农户的茶树必须处在丰产期且规模达到100亩以上才能参保;二是承保的期限不一样,自然灾害险保的是全年,收入保险保的是季节性(即春茶和秋茶两季);三是费率和分担权重不一样,自然灾害费率3%,省财政、县财政和茶农各承担40%、10%和50%;茶叶收入保险费率6%,省财政、县财政、茶农分别承担40%、30%、30%。以2019年为例,沅陵县茶叶收入险投保面积5万亩,每亩保费150元,政府财政补贴525万元,茶农保费支出225万元。茶树自然灾害险投保面积8万亩,每亩保费60元,政府财政补贴240万元,茶农保费支出240万元。两种保险政府合计补贴保费765万元,茶农合计支出保费465万元,显然两种险费累加在一起有加重负担之嫌。

(三)茶叶收入保险保障均质化存在弊端

一是难以满足茶农多层次需求。调研发现,不管茶叶采摘周期、茶园位置、日常维护管理水平,茶叶收入保险保额均为2500元/亩,存在优质茶园(茶质好、价格高)风险保障不足,而一般茶园保障有余的情况。二是可能会引得部分茶农逆向选择,滋生道德风险。一般茶园或是中下等茶园可能会因为保险保障水平较高,而选择降低自身的田间作业水平,减少投入,甚至在灾害发生后,可能会采取消极应对措施而放任灾害损失的扩大。三是对区域性茶叶主采周期考虑不足。比如碣滩和太常两地的茶叶以绿茶为主,主采周期在5月前,而官庄、马底驿盛产红茶和黑毛茶,主采周期在5月之后,但保险的测产时间统一定在6月,从而导致茶园实际采摘与测产时间不一致。

五、政策建议

茶叶收入保险不同于其他农产品收入保险,季节性和专业性强且复杂多变,仅凭自我调节难以良好运作,因此我们还需要借助于大数据技术来不断优化升级茶叶收入保险的内涵,让茶叶收入保险产品设计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从而推动茶叶收入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一)不断丰富茶叶收入保险产品内涵

一是加大茶叶收入保障范围。推动茶叶收入保险升级和优化,不断扩大承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科学划定茶叶采摘周期,并结合不同周期的主产品种设定不同生产周期的保障额度,实现茶叶采摘全周期保险保障。二是优化茶叶测产操作流程。不同于大部分的农产品,茶叶的采摘并非果实,而是采摘不同周期的鲜叶,实际产量的测定相对更为复杂,因此可以通过对不同季节茶叶生产的研究,科学确定测产时间,合理选择测产地点,规范测产操作流程,同时还可以借助5G、无人机、视频识别分析等先进科技手段来扩大茶叶测产选点覆盖面,进而不断提升茶叶测产的准确性。三是构建鲜叶交易价格发现机制。对于茶叶这类特色农产品,由于缺乏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可以通过规模农户申报、农产品预售合约备案、农业部门市场采集等多种途径来收集茶叶鲜叶交易价格信息,并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让茶叶鲜叶交易价格发现机制更加科学化。

(二)推动茶叶两险统一运营和融合升级

茶叶收入保险要在实践中不断融合和升级,可以从运营和险种自身角度去降低综合成本。一是推行茶叶两险统一运营。茶叶收入保险和茶树自然灾害险,在投保验标、理赔勘察、日常维护管理等方面具有诸多的同一性,将两种保险交由一家保险公司运营,可以大幅度地增加承保机构的保费收入,降低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还有助于提升保险服务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服务于茶农。二是推动保险产品融合升级,两险变一险。可以将茶叶收入保险和茶树自然灾害险进行改造融合升级形成更为优化的收入保险产品,同时在不降低原两险保障力度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综合保险费率,减少财政补贴和农民保费投入负担。

(三)实行茶叶收入保险差异化保障

通过差异化保险产品设计来构建“有限+自主”的风险调节机制。“有限+自主”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户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险费率,而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设置相应的保障因子、赔付因子等风险“调节器”来规避农户因保障水平高而降低自身作业水平带来的道德风险。二是保险公司对农户的茶园进行测产定级,不同产量等级的茶园对应不同的保障等级。三是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绿茶、红茶和黑茶生产周期和产量的不同设计一个附加系数,以防范不同产区因茶叶鲜叶采摘周期不同而造成测产时点结果与实际采摘差异给茶农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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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