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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法论

2021-03-02肖红军

改革 2021年1期
关键词:国有经济产业结构调整

摘   要:现有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基本导向可以归纳为功能导向、效率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政策导向,这些方法逻辑均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和贡献性,但尚不能有效刻画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完整“画像”。这里对已有的五个基本导向进行了细化,将能力导向作为补充,并针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方向识别、行业领域决策和实现方式设计三个纵向逻辑构面,分别构建了适应性的方法逻辑耦合,形成了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整合性方法论。针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六大核心问题,即“量”“质”问题、“国”“民”问题、“进”“退”问题、“内”“外”问题、“央”“地”問题、“产”“融”问题,可以从整合性方法论中选择适宜的方法逻辑组合予以回答。整合性方法论在现实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的有效应用,需要树立全局思维、生态思维、动态思维、问题思维和场域思维。

关键词: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中图分类号:F12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1)01-0074-18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进入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更加受到重视,已经成为新时代“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国有经济布局可以区分为狭义概念和广义概念,前者主要是指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后者则包括国有经济总量布局、产业布局、区域布局和企业布局[1],因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也可以相对应地进行狭义理解和广义认知。即便在广义认知中,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也是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核心与重点[2]。然而,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推进,目前对于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在具体操作层面仍然存在较多分歧,其原因主要是针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法论在相当程度上不清晰、不统一甚至不科学,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一、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法逻辑透析

众多的学者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行了方向性、思路性以及操作性、对策性研究,中央和地方的诸多政策文件也都指出了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重点领域。这些研究成果和政策文件显性或隐性地回答了它们“为什么”会进行如此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内隐了不同的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基本导向与方法逻辑。梳理、甄别、挖掘和剖析这些基本导向与方法逻辑,对于深化认识和深入推进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至为关键。归纳起来,目前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基本导向包括功能导向、效率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政策导向,相应地形成了不同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逻辑。

(一)功能导向的布局逻辑

功能导向指的是以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为基本依据进行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向、行业领域选择应当是能够更加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功能。正如董辅礽指出的,“在对国有经济的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时,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从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功能出发,给国有经济以正确的定位,即确定在哪些部门需要保留和发展国有经济”[3]。功能导向下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逻辑链条是“国有企业性质认知—国有企业使命功能定位—国有经济应然的布局方向—国有经济布局的应然重点行业和领域—国有经济布局的实然行业与领域调整优化—符合国有企业使命功能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按照这一逻辑链条,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前提与基础是进行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使命功能定位,而不同的功能定位必然导致国有经济产业布局方向和重点行业领域选择的差异化,由此不同时期的功能定位变迁将形成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结构的动态变化。

鉴于国有企业性质与功能定位一直是国有企业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热点问题,并长期存在不同的争论,因此基于功能导向的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也存在多种不同观点,呈现动态变迁的过程。概括起来,主要有两大类观点:

一是整体视角的功能导向观。整体视角的功能导向观是将国有企业看作一个整体进行使命功能分析,并据此开展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分析。具体来说,国有企业的使命功能存在一般功能论和特殊功能论。按照一般功能论,国有经济更加适合布局在“市场失灵”领域,调整的方向是从竞争性领域退出,而依据特殊功能论,国有经济承担着特殊功能,因此不能从竞争性领域退出[4]。从前者来看,董辅礽将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成“最宜于作为公益性的企业而运作”[5],据此提出国有经济应当布局于满足居民的某些基本需要和社会共同需要的公益性部门、实施政府政策的政策性部门、保障社会和国家安全的部门、自然垄断部门、基础设施部门、高科技部门[3]。从后者来看,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被界定为不仅需要解决一般性市场失灵问题,而且要解决转型国家特有的市场失灵问题和发展中国家特有的市场失灵问题[6],据此国有经济被认为应当同时布局于“三个失灵”领域,如杨励、刘美珣提出国有经济应当布局于非国有企业不愿进入的领域、非国有企业无力进入的领域、非国有企业不能进入的领域[7]。徐传谌等认为,我国国有经济具有不同于西方国家国有经济的特殊功能,他们基于支柱构筑功能、技术示范功能、社会创利功能、产权导向功能和流通调节功能分别分析了国有经济在不同领域的布局[8]。

二是分类视角的功能导向观。分类视角的功能导向观是考虑到国有企业作为整体的“国家使命”与国有企业作为个体的使命追求之间会出现“使命冲突”[4],因此需要对不同类别国有企业进行差别化的使命功能定位,进而依据不同的功能定位确定不同类别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将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区分为弥补市场失灵、实现经济赶超和培育市场主体三类,相应地将国有企业区分为公共政策性企业、特定功能性企业和一般商业性企业,据此分别提出三类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方向和重点[9],实质上明确了不同类型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与行业领域。黄群慧基于功能定位和企业使命对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方向作了进一步细化,对公共政策性企业、特定功能性企业和一般商业性企业的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分别明确了短期调整方向和长期调整方向[10]。周绍妮、张秋生依据中央企业的功能定位,对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中央企业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行了研究[11]。

(二)效率导向的布局逻辑

效率导向指的是以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相较于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相对效率为主要依据,确定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应当在哪些行业领域予以保留或退出,以实现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效率导向背后的基本假设是强调国有企业的一般企业性质,效率高低成为衡量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孰优孰劣的核心标准。田金方等提出,行业效率是决定国有企业“进”与“退”的标准,无论在哪个领域,如果国有企业有竞争优势、有效率就可以存在,否则就应该退出[12]。洪功翔认为,国有企业效率高低事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性选择,国有企业效率之争的背后是政策主张的不同[13],国有企业效率问题被认为与国有经济產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紧密关联,特别是在竞争性领域的布局。效率导向下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逻辑链条是“效率是决定不同性质企业在行业领域布局的关键因素—国有企业相对民营企业在特定行业领域的效率高低—国有经济在特定行业领域的进入、退出或保留抉择—符合相对效率优势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按照这一逻辑链条,当国有企业相较于民营企业在某一或某些行业领域的效率具有相对劣势时就应当退出,反之亦然。

然而,国有企业效率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关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效率孰优孰劣长期存在不同的观点,由此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向出现大相径庭的结论。从已有研究来看,“国有企业是否低效率”及其引申的“国有经济是否需要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是争论的焦点。姚东旻、李军林对1999—2016年的43篇国有企业效率文献研究发现,认为国有企业直接效率较低的文献占到38.08%,但有9.52%的文献认为国有企业在技术方面是高效率的;认为国有企业间接效率较高的文献占到23.81%,但也有7.14%的文献认为国有企业的间接效率较低[14]。对于国有企业低效率论,代表性的观点是:刘瑞明在综述已有文献基础上,认为相较于其他产权结构,国有企业在直接效率上表现出相对劣势,与此同时,国有企业不仅会产生自身的直接效率损失,而且会引发间接效率损失,形成“拖累效应”[15]。国有企业低效率论为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提供了理论依据[13],隐含的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向是在竞争性领域的大范围收缩甚至全面退出。剧宁、戚聿东提出要提高企业资源配置效率,国有经济产业配置应当顺应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基本取向,防止国有经济再度向竞争性领域扩张[16]。对于国有企业非低效率论或高效率论,洪功翔在对国有企业效率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后,认为国有企业在微观效率上并非低效率,同时国有企业还具有宏观效率[13],而王罗汉等经过对相关文献的分类统计,发现结论为国有企业效率转好的文献数量呈现增多趋势[17]。国有企业非低效率论或高效率论意味着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全面退出的主张并不合适[18],取而代之的是应当保留做优或者仅需适当退出。比如,谢莉娟、王诗桪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国有企业在整体上相对非国有企业并没有处于效率劣势,相较于工业领域其效率优势在流通业领域表现得更明显,因此国有资本在批发流通领域可以“增资扩容”而非加快退出[19]。

(三)目标导向的布局逻辑

目标导向指的是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即“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为出发点,依此决定国有资本“投向哪里”“投入多少”“如何投入”,进而明确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向、方式与路径。目标导向背后隐含的是对“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强调,认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必须符合“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根本要求,而这种要求的直接反映就是“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徐传谌等提出国有经济的结构性调整应当是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需要[8],刘现伟则等进一步认为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经营效率是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核心[1]。目标导向下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逻辑链条是“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五力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对‘五力与‘做强做优做大的理解—国有经济‘量与‘质的优化方向—国有经济布局具体行业领域的选择与进退决策—国有经济在选定行业领域的布局发展方式—符合‘五力与‘做强做优做大要求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按照这一逻辑链条,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向、路径取决于对“五力”与“做强做优做大”的理解、具象化,不同的理解将会形成差别化甚至迥异的布局方向和路径。

国有经济发展目标经历了由“三力”(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或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向“四力”(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转变,并进一步演变为“五力”(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由此可见,无论是“三力”“四力”还是“五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一直是国有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构成。虽然国有经济的“五力”均与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结构密切相关,但已有研究主要是基于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对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行构建,而对控制力和影响力的不同理解则形成了不同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观点。周新城、王世崇认为,国有经济控制力不仅是“现阶段控制力”“现在控制力”,而且体现为对未来先进生产力的引领,据此提出国有经济应强化对关键领域的控制和引领,指出了统筹现在和未来两个发展阶段的具体行业领域[20]。张明之从产业控制力角度来理解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进而指出了国有经济需要绝对控制、占主导地位、主导引导和逐步退出的行业领域[21]。李钢、何然在对国有经济的行业分布和控制力测量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国有经济控制不完全取决于国有经济的比重,但仍需保持一定的比例,并且应当继续向基础性、资本密集、发展迅速的行业倾斜[22]。王碧峰认为传统的国有经济控制力主要是分类控制、比例控制、要素控制和产业链控制,这一控制力模式在新经济中面临挑战。他提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应当以先导作用为基础,并从要怎样控制、拿什么控制、谁控制谁等方面回答了国有经济如何在新经济领域布局的问题[23]。李红娟、刘现伟从增强国有资本控制力和影响力的角度,提出国有资本应当控制和聚焦的重点关键领域,进一步提出各行业领域的国有资本调整方向和方式[24]。黄昕、平新乔研究了国有经济在产业上游的控制力演变,发现国有资本的投向和布局从工业相对退出,集中分布于上游行业、基础产业、资源性行业并占据主导地位,未来国有经济应当在这些领域继续保持适度主导地位[25]。

(四)需求导向的布局逻辑

需求导向指的是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需要为着眼点,将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作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依据,由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的不同内容和要求确定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调整的方向、行业领域选择。需求导向背后隐含着两个方面的前置条件,一方面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领域存在“市场失灵”现象,需要国有企业发挥矫正“市场失灵”的功能,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的实现需要国有企业扮演关键角色;另一方面是国有企业应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国有企业是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方式和工具已经成为共识,因此,陈东琪等认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意图[2]。需求导向下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逻辑链条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与外部环境变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的具体内容和细分要求—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关注的具体行业和细分领域—国有经济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的方向—国有经济布局具体行业领域的选择与进退决策—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需要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按照这一逻辑链条,国有经济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的方向取决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的需要,而国有经济布局具体行业领域的选择与进退决策则依赖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的具体内容和细分要求。

如果说功能导向、效率导向和目标导向是以国有经济自身视角作为布局起点,属于类似供给视角的方法,那么需求导向就是以外部需要作为布局起点,结合外部需要与国有经济特点的契合性,主体上属于需求视角的方法。需求导向下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是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的深刻理解,尤其是科学明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的具体内容和细分要求,理解和明晰的范围边界与颗粒度差异将形成不同的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结构观点。而且,由于不同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是动态变化的,因而不同时期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向与行业领域选择也必然会发生动态演变。陈小洪将国家发展战略区分为有效率的可持续发展、市场机制和共同富裕,结合内外部环境,对国有经济作用布局的三个方案进行了综合比较[26]。陈东琪等提出要推动国有经济向公益性领域回归,向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要产业和领域收缩集中,并明确了公益性、混合性和竞争性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方向[2]。黄群慧在对“十三五”时期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进行研究时,提出要基于国家战略性和公共服务性标准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进行调整与优化,认为其重点方向是发展国家战略性强和公共民生服务性强的产业,包括与“中国制造2025”相关的高端与新兴制造业、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产业、与完善中心城市服务功能相关的产业等领域[10]。黄群慧在对“十四五”时期乃至未来更长远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行研究時,提出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要更好地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整体重大战略,尤其是服务于创新型国家战略、服务于公共民生、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27]。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提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与民生目标,重点布局于创新型国家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制造强国战略等关键领域[28]。

(五)政策导向的布局逻辑

政策导向指的是以国家关于国有经济布局的方向指引和相关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对方向指引和相关政策精神的延展与细化来确定国有经济在具体行业领域的进退决策,本质上是对国有经济布局方向指引和相关政策精神的具体化。政策导向背后隐含的假设是国家关于国有经济布局的方向指引和相关政策精神具有“合意性”,但在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操作层面仍然具有解释弹性,需要进一步细化。如果追根溯源,政策导向的源起应当是功能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国家关于国有经济布局的方向指引和相关政策精神是这三种导向共同作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结果,只是政策导向将这一结果作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新的逻辑起点。政策导向下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逻辑链条是“国家关于国有经济布局的方向指引和相关政策精神—对方向指引和相关政策精神的理解与细化—国有经济布局具体行业领域的选择与进退决策—符合方向指引和相关政策精神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按照这一逻辑链条,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的具体化取决于不同时期国家关于国有经济布局的方向指引和相关政策精神,以及对其的理解与细化,不同的方向指引和相关政策精神或者对其的不同理解将会导致不同的具体行业领域布局思路、决策与路径。

对于国家关于国有经济布局的方向指引和相关政策精神,大体上有笼统表述和具体表述两类。从笼统表述来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党的十八大继续延续这一表述,重申要“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从具体表述来看,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如此,这些方向指引和相关政策精神表述成为政策导向下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的依据。然而,笼统表述中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并不明确,其含义理解和范围界定的差异将引发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的具体行业领域不同;具体表述中的每一个方向领域也可能出现不同的理解和范围,由此呈现为不同的细化行业领域选择。与此同时,无论是笼统表述还是具体表述,国有经济在表述之外的其他行业领域布局战略并不明确,可能会出现不同的认知和操作方式。张学勇基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向,提出了不同行业领域的国有资本优化调整思路和方式[29]。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突出矛盾与对策研究”课题组也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调整方向指引,提出了进一步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的行业领域和相关建议[30]。

二、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回答的核心问题

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应当采用何种布局导向与逻辑,或者说现有的布局导向与逻辑是否能够满足需要,其前提是要明确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解决哪些核心问题。如果对这些核心问题认识不到位与不充分,就容易造成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系统性缺乏、逻辑混乱甚至冲突,可能出现“顾此失彼”甚至“南辕北辙”现象。尽管本文聚焦于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和结构,但产业布局和结构并不只是行业领域选择,且行业领域选择考虑的因素非常广泛,因此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回答多个层次、多个维度、多个视域的核心问题,具体包括“量”“质”问题、“国”“民”问题、“进”“退”问题、“内”“外”问题、“央”“地”问题、“产”“融”问题等。

(一)“量”“质”问题

“量”“质”问题是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首先需要回答的方向性问题,其答案将决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基本取向。关于国有经济“量”的问题,主要应回答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量”的意义,即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结构是否需要对国有经济的总量规模进行考虑,国有经济总量规模是否是一个有价值的指标。二是“量”的规模,即在认可“量”的意义前提下,国有经济合理的总量规模应该是多少,或者应当处于什么样的范围区间。三是“量”的变化,即立足于现实基点,国有经济向合理的总量规模动态优化的方向是什么,是应当增加、减少还是保持不变。目前在国有经济“量”的问题上有四类观点:一是“占优论”。周新城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角度,认为公有制占主体必然要求公有经济既在量上占优势,又在质上有控制力,如果量上不占优势,就会失去主体地位[31]。二是“适度论”。刘怀德从决定因素角度认为,国有经济的规模是内生决定的,存在一个适度规模区间[32]。刘现伟等从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角度,认为国有资本必须在国民经济中保持适度的比例和规模[1];杨春学、杨新铭从效率角度出发,提出在国有企业不同的经济效率水平上,存在着相应的最适度规模[33]。三是“无关论”。“质量控制论”认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主要反映在质的方面[21],要求国有经济在“质”上占优,国有经济的数量规模并不是关键因素。四是“收缩论”。持有国有企业低效率论的学者普遍认为,国有经济应当大范围收缩,数量规模需要进一步减少。

关于国有经济“质”的问题,目前普遍认为国有经济在发展质量上仍然具有较大空间,“大而不强”“大而不优”的国有经济格局[27-28]要求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应当着眼于促进国有经济“质”的提升,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背景下尤应如此。由此,国有经济的“质”到底体现在哪些方面就成为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现有研究对国有经济“质”的体现主要有三种理解:一是行业分布观,即国有经济的“质”体现为国有经济是否向其功能定位的行业领域集中,是否“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这些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否处于支配地位。二是行业效率观,即国有经济的“质”体现为国有经济相对非国有经济的效率水平,尤其是在競争性行业国有经济的相对效率,最终集合反映为国有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效益。三是微观组织观,国有经济的“质”体现为微观层面国有企业的发展质量或“发展的优劣程度”。黄速建等提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七个核心特质,即社会价值驱动、资源能力突出、产品服务一流、透明开放运营、管理机制有效、综合绩效卓越和社会声誉良好[34]。对国有经济“质”的体现理解不同,意味着国有经济“质”的提升方向和重点不同,进而会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向与重点产生影响。

(二)“国”“民”问题

“国”“民”问题指的是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系统统筹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关系,依据二者关系定位来调整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结构。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考虑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关系的三方面问题。

一是“国”“民”比例关系。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结构既是新一轮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因”,又是既往国有经济产业布局调整的“果”,因此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回答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比例结构应当向何种方向演变。最为理想的方式是,如果能够确定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最佳比例关系,那么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在这一问题上就能找到明确优化方向。杨春学、杨新铭认为,各国国有经济存在一个适应本国经济发展阶段及社会、政治结构的最佳比重,中国国有经济的比重至少不应低于法国、奥地利等国在其国有企业鼎盛时期的比重[35];他们进一步认为,在一个国家特定发展阶段,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存在着最适度结构[33]。但在现实中,人们更多地基于历史数据对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比例结构作出经验判断。汪立鑫、左川通过数据推测发现,2005以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趋于稳定,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结构关系趋于稳定[36];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通过测算认为,“十三五”时期公有制经济与非公经济之间的所有制结构趋于稳定,比例关系不再呈现大幅度的趋势性变化[28]。

二是“国”“民”关系性质。尽管“两个毫不动摇”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已经从国家大政方针上对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关系定位指明了方向,但在现实中和学术上对二者关系的认知仍然存在分歧,进而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向、行业领域进退决策产生了影响。在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关系问题泾渭分明的两种观点是“竞争冲突论”和“共生融合论”。“竞争冲突论”认为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属于纯粹的竞争关系和零和博弈关系,国有经济的大发展势必会“与民争利”,“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均是“竞争冲突论”下的典型观点。如果按照“竞争冲突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将被认为会对民营经济产生“挤出效应”,国有经济在某一行业领域的进退将会被认为是“与民争利”或“让利于民”,结果必然容易造成国有经济布局的错位。“共生融合论”是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出发,认为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并非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而是具有分工协作、互惠共生的共生关系[36]。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认为,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共生关系是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最基本关系,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应当具有“高质量共同发展”所要求的“更为协调的竞合关系”[37]。如果按照“共生融合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与做强做优做大民营经济具有一致性,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将更加强调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产业内、产业间的互补性分工合作,在竞争性行业领域将更加强调市场机制对不同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选择作用。

三是“国”“民”关系要素。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关系的影响因素众多,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通过对这些因素的优化来促进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关系的健康发展。在众多影响因素中,制度供给成为影响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关系的关键。从理论上来说,公平竞争理论强调所有市场主体应当面对公平竞争制度,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机会均等的竞争。黄泰岩提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要求构建规范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提供保障[38];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认为,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关键是政府为每类企业提供公平竞争和平等发展的环境,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的“高质量共同发展”需要“更高质量的营商环境”[37]。按照这些认知,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要求更加关注有利于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高质量共同发展”的公平竞争制度和营商环境。

(三)“进”“退”问题

“进”“退”问题指的是国有经济应当新进或增加进入哪些行业领域,需要保留或维持哪些行业领域,要求退出哪些行业领域,也即国有经济在具体行业领域分布的调整与变化问题。“进”“退”问题与“量”“质”问题、“国”“民”问题高度关联,实际上是回答国有经济如何实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包括存量如何调整、增量投向哪里。具体来说,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回答三方面的“进”“退”问题。

一是“进”“退”的战略方向。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在操作层面首先需要明确国有经济“进”“退”的战略方向,只有“进”“退”的战略方向正确,才可能确保在具体行业领域的选择和进退决策上正确。从“进”的战略方向来看,既包括增量国有资本投向哪里,又包括存量国有资本调整转移到哪里。目前对于“进”的战略方向总体上观点较为一致,基本上都认为国有经济应当更多地投向其功能定位的领域、需要发挥控制力和影响力的领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目标需要的领域。比如,黄群慧提出国有资本绝大部分应集中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等真正关系到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以及公益性行业的优势企业中[27]。从“退”的战略方向来看,国有经济产业分布过宽尤其是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分布过宽过散问题是国有经济“退”的重要动因[1],由此使得从哪些领域退出成为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回答的重要问题。长期以来,争论较多和争议较大的一直是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范围,既有“全面退出论”的观点,又有“适当退出论”的观点。目前主流的看法是,认为国有经济在充分竞争领域,应当逐步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的行业领域。

二是“进”“退”的具体领域。在明确国有经济“进”“退”战略方向的基础上,可以对国有经济在每一个细分的具体行业领域作出“进”“留”“退”的决策。只有较为清晰地界定出国有经济在每一个细分的具体行业领域决策,微观层面的国有企业才能作出更为准确的战略选择和进退操作,否则不同国有企业可能对“进”的战略方向与“退”的战略方向持有不同的理解和界定,从而使得“进”“退”的具体细分行业领域选择与“进”“退”的战略方向不一致。从现实来看,尽管产业形态不断演变、产业融合不断加速、产业边界日益模糊、产业认知动态变化(如垄断与竞争)等导致对国有经济在每一个细分的具体行业领域作出合理的“进”“留”“退”决策面临诸多挑战,但在这方面的细致努力仍然具有价值和意义。陈东琪等分析了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每一个具体行业和工业每一个细分行业中的控制力与影响力大小,进而指出了国有经济基本退出的具体行业领域[2]。黄群慧以国家战略性和公共服务性标准依据,分析了每一个细分行业在“十三五”时期的国家战略意义或民生服务意义变化,进而确定出国有经济在该行业是“可逐步减少”“大致不变”还是“可逐步增加”[10]。

三是“进”“退”的实施方式。“进”“退”战略方向的实现和具体行业领域的决策实施,都高度依赖于对国有经济“进”“退”实行的操作方式。明确“进”“退”的实施方式,成为推进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国有经济“进”“退”实施方式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原则层面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操作层面的方法手段。对于前者,主要是回答政府还是市场在国有经济“进”“退”中发挥主导作用,特别是国有资本在竞争性领域的“进”“退”问题,到底是政府主导还是市场决定。尽管目前普遍的观点是要发挥市场在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进”“退”中的决定性作用,但现实中政府干预过多、代替决策的现象仍然较多,因此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落实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对于后者,主要是回答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和采取哪些方法手段推动国有经济有序有效地“进”“退”。李红娟、刘现伟提出可以通过国有资本优质资源整合、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国有资产证券化、低效无效国有资产退出等方式推动国有经济的有序“进”“退”[24]。

(四)“内”“外”问题

“内”“外”问题是从空间视角回答國有经济产业布局的方向与重点,包括国有经济在国内产业布局的区域重点与相应的产业选择、国有经济在海外产业布局的区域重点与相应的产业选择。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仅需要考虑在行业领域维度上的优化,而且要在空间布局上进行动态调整,形成“行业领域+区域空间”的立体式布局格局。从国内产业布局来看,主要是回答国有经济应当在哪些重点区域进行产业布局,在每一个区域重点布局哪些产业。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目前主要有两种思路:一种是从空间区块角度考察国有经济产业布局调整的重点区域,比如甘志航、朱方明从分析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大地区的国有经济比重出发,提出工业部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重点是西部和东北地区[39]。另一种是从国有经济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角度分析国有经济产业布局的重点投向,比如李红娟、刘现伟提出了国有经济在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雄安新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的产业布局策略[24]。

从海外产业布局来看,主要是要回答两个方面的问题:国有经济在海外产业布局的“量”与“质”优化、国有经济在海外产业布局的重点区域与产业选择。对于前者,关于国有经济在海外产业布局的“量”是进一步扩张还是收缩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扩张论”主要是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出发,或者基于国有企业跨国经营的战略性功能[40],认为国有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快国际化经营步伐,加大国有经济海外产业布局力度。“收缩论”主要从逆全球化思潮涌动、世界范围内的民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显著抬头,国有经济的海外产业布局屡屡受阻,海外经营不确定性和风险陡然增加,因此国有经济海外产业布局应当进行策略性的收缩。关于国有经济海外产业布局的“质”的优化问题,重点是强调如何防范和管控国有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风险。对于后者,普遍认为国有经济海外产业布局应当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优化国有经济对外开放格局。刘现伟等提出适度扩大国有资本在全球战略性区域、战略性能源资源领域的布局规模[1];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则认为,要按照“一带一路”倡议要求调整国有经济海外产业布局,推动国有企业将“走出去”战略重点更多地转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8]。

(五)“央”“地”问题

“央”“地”问题指的是对中央国有资本、国有企业与地方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关系进行定位,进而对它们的产业布局方向和具体行业领域作出科学合理的选择。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无论是在数量、规模、盈利能力、改革程度还是功能定位、监管主体,都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这两类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产业布局也应当有所区别。与此同时,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的所属利益主体不尽相同,因此要破除条块利益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增进中央国有资本与地方国有资本之间的公平竞争[1],这就要求通过差别化的产业布局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回答以下方面的“央”“地”问题:中央国有资本与地方国有资本的功能定位分别是什么?它们各自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方向是什么?它们各自应然布局的具体行业领域是什么?它们各自实现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路径是什么?它们之间在产业布局上应当如何分工合作?

从中央国有资本的产业布局来看,普遍认为其应然的战略方向是服务国家战略意图的实现。黄群慧提出中央国有资本更加适合发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引导作用[10]。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进一步认为,中央企业的产业布局应当重点着眼于实现国家战略意图[28]。实际上,2016年7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对中央企业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作出了明确要求,提出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要服务国家发展目标、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中央企业应当重点在四类功能领域有效发挥作用,并通过巩固加强一批、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等方式实现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从地方国有资本的产业布局来看,应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方向与具体行业领域选择。陈东琪等认为,地方国有企业应大量减少竞争属性,在提供公共服务、增进社会效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重点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骨干企业[2]。黄群慧也提出地方国有资本更为合理的功能定位是提供地区的公共服务[10],因此应重点布局地方城市公共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28]。二是地方国资平台公司的调整优化。地方国资平台公司的风险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地方国有资本产业布局中应适度控制这类公司的融资规模和扩张速度[1],甚至要大大减少这类公司的比重[2]。

(六)“产”“融”问题

“产”“融”问题指的是从“大国资”视角对产业类国有资本(实体经济类国有资本)与金融类国有资本的产业布局与结构进行统筹,即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对象范畴不仅包括产业类国有资本,而且涵盖金融类国有资本,需要回答两类国有资本如何实现协同性和互补性的产业布局。传统上,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往往偏重于产业类国有资本,甚至局限于国资委系统监管的国有资本,金融类国有资本的产业布局通常要另外进行设计。然而,一方面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是产融结合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方式,2018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96家中央企业中有超过70家介入金融业务[41],国有企业金融业务的优化重组任务依然艰巨。此外,国有金融资本已经成为经营性国有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42]。根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18年全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64.3万亿元,显著超过同期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的210.4万亿元。综上可见,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应当将国有金融资本纳入其中,并对金融领域的国有资本布局进行优化。

對于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主要应回答三个方面的问题:国有金融机构应当布局的战略方向和重点领域是什么?非金融国有企业的金融业务如何优化重组?国有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如何实现产融结合?尽管目前对于这些问题尚没有清晰完整的答案,但国家在相关制度供给中已经开始试图回答这些问题。2018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减少对国有金融资本的过度占用,又要确保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保持必要的控制力,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实现战略性、安全性、效益性目标的统一;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显著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2020年5月公布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更是明确提出,要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金融行业和关键领域、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和重点金融机构集中。

三、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整合性方法论

对于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无论是内隐的方法逻辑还是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目前都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和争论,进而推演出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不同结论。本文并不试图对这些观点、争论和结论的“对错”作出评判,也不将探究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结果性”“真实性”结论作为关注重点,而是聚焦于探讨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底层方法论,力求建构一套适宜的、逻辑自洽的、统一的方法体系。

(一)方法逻辑的审视与拓展

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功能导向、效率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政策导向,分别从不同视角和起点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行了逻辑推演,形成了各自的内隐布局逻辑链条,均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和贡献性。然而,基于这些方法逻辑获得的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向往往存在不一致性,它们之间到底是竞争替代关系还是互为补充关系并不明确,已有的方法逻辑对于刻画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完整“画像”是否足够也不清晰。这要求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多种方法逻辑进行多维度的审视,探寻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并根据刻画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结构完整“画像”的要求,对已有方法逻辑进行必要的深化和拓展。

一是以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认识为逻辑起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行不断探索和完善,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概括,成为新时代推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遵循。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也不例外,必须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为基本前提。这要求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功能导向、效率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政策导向,都应将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认识作为逻辑起点。对国有经济与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效率认知、目标界定、战略需求、布局政策,都应深刻理解“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根本内涵。也就是说,无论是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何种方法逻辑及其生成的逻辑链条,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认识与理解,都应当成为它们统一的逻辑原点。

二是拓展深化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已有方法逻辑。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现有方法逻辑中,功能导向、效率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政策导向均是应然性方法,即基于不同的逻辑起点对国有经济应当布局于哪些产业领域进行逻辑推演。但在现实中,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实然视角还要考虑国有经济“可以”或“能够”布局于哪些产业领域,将国有经济或国有企业的“能力”基础纳入考量因素,因为即便国有经济或国有企业具有布局某一产业领域的“意愿”但缺乏甚至难以培养其必要的“能力”,那么其布局的最终结果也可能归于失败。这意味着在功能导向、效率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政策导向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拓展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法逻辑,增加能力导向的布局方法,形成应然性方法与实然性方法相契合、相结合的方法论。由于已有方法逻辑过于概念化与凝练化,因而在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操作层面仍需对它们进一步细化、深化。具体来说,功能导向需要对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进行细化,区分国有企业作为不同角色的差别化功能定位,即作为一般企业的功能定位、国有企业普遍性功能定位、中国情境国有企业的特殊功能定位,从而形成多重功能定位的组合。效率导向需要依据效率类型进行细化,区分为直接效率(微观效率)导向和间接效率(宏观效率)导向。目标导向需要将以往聚焦于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拓展至创新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形成完整的国有经济“五力”导向。需求导向既要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对国有经济布局的需要,在具体行业领域选择时,也要考虑产业发展规律或演变趋势的需要,由此形成国家战略需求导向和产业规律需求导向的细分方法逻辑。政策导向需要依据表述的笼统性与具体性差别,将其区分为方向性布局政策导向和具体性布局政策导向。能力导向也应当进一步细化,依据现实能力与潜在能力的不同,可以区分为现实能力基础导向和潜在能力提升导向。

三是准确把握不同方法逻辑之间的多重关系。虽然不同方法逻辑最终推演的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结论不尽相同甚至可能相悖,但这些方法逻辑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在底层逻辑上具有相容性。首先,政策导向本质上是一种衍生性方法,功能导向、效率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则是基础性方法,政策导向可以认为是功能导向、效率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推演的結果。其次,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法论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即最高层次的“元方法”、上位层次的“思路性方法”和下位层次的“操作性方法”。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六种方法逻辑中,功能导向属于最高层次的“元方法”;目标导向中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创新力,需求导向中的国家战略需求,政策导向中的方向性布局政策,属于上位层次的“思路性方法”;目标导向中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需求导向中的产业规律需求、政策导向中的具体性布局政策、效率导向、能力导向均属于下位层次的“操作性方法”。最后,就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而言,功能导向、效率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政策导向和能力导向在操作层次上具有互补性,它们分别适用于刻画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结构“画像”的不同工序与不同部位,其合力才能共同刻画出这一完整的“画像”。

(二)整合性方法论的建构

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多层次性、综合性、复杂性特点,决定了仅仅依靠单一导向的方法难以有效刻画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完整“画像”。相反,科学的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深刻把握不同导向方法逻辑的可取之处,通过更加系统、更加综合的视野将相互补充的多种方法逻辑整合起来,形成适用于从方向、思路、操作等多个层面全方位开展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整合性方法。然而,一方面,现实中往往将“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作为一个笼统的概念,或者只是将其按照布局内容区分为国有经济总量布局、产业布局、区域布局和企业布局[1],而没有明确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应当包括哪几个逻辑层次,缺乏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整“画像”的刻画,结果是经常停留于方向、思路层面,而缺乏操作与实现层面的布局。另一方面,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法逻辑往往是单一的,或者是少量方法逻辑的简单叠加应用或组合,既没有依据不同方法逻辑之间的内在关系进行整合,又缺乏对各种方法逻辑的深化和细化,其结果必然是基于不同方法逻辑推演出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争议性结论,甚至在同一方法逻辑之下也出现各种不同的推演模式,由此难以真正探寻出合理的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结构。这意味着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整合性方法需要规避这两个方面的不足,以实现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不同逻辑层面与细化方法之间的适配。

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完整“画像”既包括方向与思路层面,又涵盖操作与实现层面,因此在纵向逻辑上具有三个构面,即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方向识别、行业领域决策和实现方式设计。对于战略方向识别,主要是由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认识这一逻辑原点出发,首先运用功能导向的方法,依据国有企业作为一般企业的功能定位、国有企业普遍性功能定位、中国情境国有企业的特殊功能定位来划定国有经济布局的初步战略方向;然后根据目标导向中的控制力、影响力、创新力要求和需求导向中的国家战略需求,结合政策导向中的方向性布局政策,进一步廓清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方向。对于行业领域决策,主要是在已经界定的战略方向基础上,对国有经济应当布局于哪些具体行业领域以及在每个行业领域作出“进”“退”“留”的决策。通常来说,可以政策导向中的具体性布局政策为基础,依据效率导向中的直接效率(微观效率)和间接效率(宏观效率)、目标导向中的竞争力要求、需求导向中的产业发展规律要求,结合能力导向中的现实能力基础,从而详细确定国有经济应当和可以布局的具体行业领域,明确在各具体行业领域的优化与调整决策。对于实现方式设计,主要是对已经确定的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向与具体行业领域决策提出相应的实现策略,重点是设计更优的实现方式、路径和手段。基本方法是以能力导向中的潜在能力提升为主,核心是发挥国有企业改革的挖潜提能功能,同时考虑目标导向中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要求、需求导向中的产业发展规律要求,形成契合经济规律、产业规律、企业规律的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实现策略。综上,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整合性方法如图1所示。

(三)整合性方法论对回答核心问题的适用性

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回答的“量”“质”问题、“国”“民”问题、“进”“退”问题、“内”“外”问题、“央”“地”问题、“产”“融”问题,分别可以归属于其完整“画像”中纵向逻辑的三个构面。由于在整合性方法论中,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方向识别、行业领域决策和实现方式设计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方法逻辑组合,因此这些方法逻辑组合也可以应用于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核心问题的回答,具体如表1(下页)所示。

(四)整合性方法论应用的建议

整合性方法论实现了不同纵向逻辑构面的多种方法逻辑的耦合,破除了不同方法逻辑之间“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形成了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协调统一的方法,能够为现实中推进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供基础性指引。然而,推进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科学有效地应用整合性方法论需要树立五种思维。

一是全局思维。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仅涉及经济问题,而且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因此整合性方法论的应用不能局限于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国有企业自身的视角,而应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定位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整合性方法论中的不同方法逻辑组合应用、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不同纵向逻辑构面建构,都应当从最有利于国有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予以推进。全局思维还要求在整合性方法论的应用过程中,从系统视角认知、理解和处置不同方法逻辑之间的辩证关系。

二是生态思维。经济系统越来越多地表现出生态系统特点,由此推动经济系统演变成为经济生态系统[37]。作为经济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种群”,国有经济由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等“物种”构成,这些“物种”与其他“物种”“种群”和整个生态系统具有多层次的生态联系。这意味着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仅会对其他“物种”“种群”和整个生态系统产生影响,而且也会受到它们的反向影响,因此整合性方法论的应用应当充分融入生态思维,从着眼于构建更高质量的“物种”“种群”和经济生态系统出发,更优地推进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三是動态思维。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微观企业、中观产业和宏观经济都处于一个高度易变、不确定、复杂和模糊(VUCA)时代,这要求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树立动态思维,以连续变化和非连续变化适应大变局和高动态性。相应地,一方面,整合性方法论的应用需要对国有经济所面对的动态环境进行识别、跟踪、监测与评估,将解构的环境要素嵌入基于不同方法逻辑的分析与判断,确保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动态适应性;另一方面,整合性方法论中的多个方法逻辑也应当在操作层面与时俱进地更新和优化,使方法的内容构成要素匹配于巨变的外部环境和国有经济的动态演化,否则可能出现“底层逻辑正确但操作严重偏离”的现象。

四是问题思维。作为国资国企改革的一项长期任务,推进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将找准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中的关键问题、主要矛盾作为起点和基础。整合性方法论中的功能导向、效率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政策导向和能力导向,其有效应用需要与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问题的认识剖析相结合,否则就缺乏优化和调整的针对性。

五是场域思维。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完整“画像”跨越了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涉及国家场域、制度场域和组织场域。针对不同场域,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视角与重点可能有所差异,由此使得侧重的方法逻辑可能不尽相同。整合性方法论在现实中的应用需要区分国家场域、制度场域和组织场域,分析不同场域的特点和关注点,针对特定场域选择与调整匹配性的方法逻辑组合,从而满足该场域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要求。特别是,场域与环境变化的交织,通常要求对特定场域进行更加准确的细分,相应的方法逻辑组合也会更加多元和更加复杂,这实际上对整合性方法论的应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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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hodology of Promoting Industrial Layout Optimization and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State-owned Economy

Xiao Hong-jun

Abstract: The existing basic guidance for industrial layout optimization and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state-owned economy can be summarized as function orientation, efficiency orientation, goal orientation, demand orientation and policy orientation. These methods have some rationality and contribution logic, but they can not effectively depict the complete "portrait" of industrial layout optimization and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state-owned economy. This paper not only refines the existing five basic directions, but also puts forward the ability orientation as a supplement. Aiming at the three vertical logical structures of industrial layout optimization and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state-owned economy, this paper constructs adaptive method logic coupling to form the integrated methodology of industrial layout optimization and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state-owned economy. In view of the six core issues of industrial layout optimization and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state-owned economy, namely, "quantity" and "quality", "state-owned capital" and "private-owned capital", "entering" and "exiting", "domestic" and "overseas", "centr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loc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dustry" and "finance", we can choose the appropriate method and logic combination to answer from the integrated methodology. The effective application of integrated methodology in the optimization of industrial layout and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state-owned economy require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whole thinking, ecological thinking, dynamic thinking, problem thinking and field thinking.

Key words: state-owned economy; industrial layout optimization;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研究”(20AZD04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18AGL011)。

作者简介:肖红军,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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