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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事绵长

2021-03-02黄毅

西部 2021年2期
关键词:巴登

黄毅

酒能改变什么?

没有人见过一滴酒是如何闯入人的身体。我们只能想象一滴莹洁的液体,走进焦渴的唇舌,在暗礁密布的味蕾留下沉船般的刺激,又迅速翻过咽喉的鬼门关,缘着盘根错节的九曲回肠,在黑暗中一步步抵达。它要抵达何处?丹田因为那一滴酒开始灼烫,心脏也因此铿锵有力,而呆滞的大脑快速运转起来,显得无比亢奋与灵活,原本在黑暗中找寻光明的一滴酒,却倏地点亮了眼睛。

就是这样一滴酒,沉重如巨石,击碎了一切敢于藐视时间的头颅;还是这样一滴酒,轻盈如羚羊,一抬脚便穿越了所有的大光阴。在一滴酒的覆盖之下,历史从来没有清醒过,而步履踉跄的历史却意外获得了解脱。对于古旧的编年史而言,一滴酒的光泽是如此年轻而芒焰四射,它以不可理喻的蛮横轻易就涤荡了一切条条框框。所有既定的秩序在酒的面前都显得那么不堪一击,

1162年,少年成吉思汗已开始跟随父亲也速该四处征战。之前和塔塔尔人打了131次仗均为平手,直到第132次,也速该擒获了他们的首领,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也速该的部落从此声名鹊起,威震草原。正是这个时候,被胜利的喜悦弄得醺醺然的也速该,没有提防也没有料到被他打败的敌人会在他的酒里下毒。在崇尚血亲复仇的草原,为了复仇采取什么手段都不为过,况且让酒参与这个阴谋也绝不会败坏谁的名声。当少年成吉思汗看到酒碗被尊敬的父亲端起,那些波光潋滟的酒液不可阻遏地缘着他大张的嘴顺流而下,有那么几滴不愿随波逐流的晶亮亮地攀附在他黑森森的髭须,仿若牧草上的晨露,动人之极,很快少年成吉思汗又看到那些刚刚被父亲送进大嘴的酒液,又以更加迅猛的势头和速度被喷射出来。被喷射出的不光是酒液还混合了血,那是鲜艳而灼烫的液体,在离开人的身体后,就突然绽开了,好像节日的夜空五彩缤纷的礼花。

我想那时的成吉思汗肯定没见过礼花,但肯定在那一刻他有过类似的联想,成吉思汗第一次发现酒是如此不可思议,这个被人制造出来的东西,却有着让人难以捉摸和驾驭的本性。酒是那样的复杂,它可以让一个无赖变得理直气壮,让一个懦弱胆小的人变得有恃无恐,让一个草包变成英雄,让一个木讷的人变成雄辩家。酒可以把想象的一切当成现实。酒夸张了眼睛。酒毫不费力地就把人内心深藏的反叛揪了出来,不管你平日表现得何等谦卑。酒是为了唤醒还是昏聩?酒也许可以让清醒者昏聩,让昏聩者更加昏聩,但我们始终坚信酒可以唤醒沉睡的失落,酒就是击碎一切的战斧,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人征服了酒,只知道多少豪杰被酒打得满地找牙。也是从那一刻起,出于对酒的崇敬与恐惧,这个未来的征服者,盯着酒碗里那个犹疑不决的面庞,良久,才忽然悟出,一切重大的事情都会有酒加入进来,酒也会让所有重大的事情变得不可思议,蒙古人的一生从此将与酒有着纠结不清的瓜葛。

成吉思汗的帝国安置在一个宗教的基础上。蒙古人认为大汗就是腾格里,是神化了的或天神分化出来的,犹如中原历代皇帝被认为是天子,腾格里就是大地上的代表。而成吉思汗对长生天有着一种特别的虔敬,当年他逃脱抢夺他妻子孛儿帖的蔑兒乞人的追赶,避难于不儿罕合勒敦山,也就是我们熟知的肯特山,他认为这个庇佑他的神就在鄂嫩河源,那次大难不死之后,成吉思汗就专程前往不儿罕合勒敦山朝拜,以蒙古人的方式,脱掉皮毛蓬松的帽子,解下缠在腰间的腰带搭在肩膀上之后,开始跪拜。那是要进行九次的跪拜,他坚实得山一般的膝头触地有声,之后将马奶子酒,一种属于游牧人的酒,泼洒出去,就像一个农民在春天播撒种子。那些酒的颗粒,细密而圆润,在阳光中熠熠发光,弥散出的纯冽酒香随风飘向远方。在这种酒香的笼罩下,飘扬的旄帜愈发峥嵘,上升的桑烟愈发袅袅,连小草都愈发苍翠。

在以后的时日,在对中原发起进攻和对遥远的西方发动征伐前,成吉思汗都如是用同一种哀求的姿态把腰带搭在肩膀上,把酒泼洒在脚下。只有他知道,那些被泼洒出去的酒,将会带着他的意志游走世界,就像那些矮种的蒙古马一样,所到之处,必将玉石俱焚。

写作《草原帝国》的法国人勒尼·格鲁赛在他的著作中这样描述蒙古骑兵:“每个人的进攻武器包括有两张弓,两个箭筒,一把弯刀,一把手斧,一根悬挂在马鞍上的铁棒,一支带有铁钩作拉人下马用的长矛,骑兵们还有一条马鬃制成而系有活结的绳子。”格鲁赛的描述可谓细致入微,但他还是把重要的一点遗漏了,那就是悬在他们腰间的牛皮酒囊和绑系在鞍鞯的另一个牛皮口袋,里面是肉干和奶渣制成的奶疙瘩,正是仗着这些原料的补给,蒙古骑兵才能保持旺盛的膂力和凶猛的进攻。

蒙古大军其实是一支迟缓的部队,当然除了它的骠骑兵发起突袭的一刹那间,其他时候整个队伍逶迤于苍黄的天地间,如果从一只在天空旋翔的鹰鹫的视野远远望去,他们的确如搬家的蚂蚁,拉着辎重的勒勒车,妻儿放肆地嬉闹,羊牛和马组成的畜群,踢荡起冲天的黄尘。这支被烟尘裹挟的队伍是在马背上完成一切的,甚至包括酿酒。

有着庞大的畜群跟随征战,自然不要指望多么神速,好在蒙古人有的是时间,完成对一座城池的包围需要足够的耐心和韧性。对他们来说,不存在错过了春种秋收之类的节气。把一座城市包围住,就如同把肉焖进了铁锅里,你只需慢慢添火再就是耐心等待,看着血红的肉块颜色渐渐变浅,油脂漂浮在汤水的表面,最后骨肉分离,成为一锅香气四溢的好肉。

而且,他们从来不担心粮草的供给,庞大的畜群就是最可靠的后勤保障,有的是新鲜的肉,有的是甘醇的乳,只要母畜还在发情,只要幼畜不断诞生,就会有源源不断的补给。那些喝不完的鲜奶,被制成奶酪和奶疙瘩之类的东西,再就是被酿制成奶酒,这是属于游牧人的酒。那些等待发酵的酒液被盛装在牛皮口袋中,悬于马的鞍鞯上,当战马疾速奔袭时,酒液也在一刻不停地博跳激荡,仿佛是身体之外的另一个心脏,这是最好的搅拌匀不致沉淀的方法。酒是在什么时候酵熟的,谁也不知道,也许是在战马高高跃起砍下敌酋首级的那一刻,也许是马的前胸叉子遽然中箭轰然仆地的那一瞬,总之,行军或激战中随便酵熟的酒,要比平日休整或刻意酿制的酒要更醇厚更有力道;他们坚信,只要刀剑的碰撞声和对手的哀号声进入了酒囊,这酒便有了魔力,只要一口下去,再怂包的人都会变成骁勇善战的铁汉。

被同一种酒唤醒的同一草原的儿子,背负着共同命运,在同样的内陆高原的气候下,经受着相同的磨砺,他们便出落得惊人地相似:身材短硕 ,骨骼坚硬,丰厚的肩膀,短粗的脖子上是硕大的脑袋,直上直下的几乎没有什么过渡,而脸是方形的,颧骨突出。这种人的身体中潜藏着一种不可思议的耐受力;就连蒙古马也与他们有几分接近:矮小,短粗,结实的颈项,肌肉发达的小腿,鬃毛短而密实,极端抗寒,对水草不讲究,且非常节制,四蹄有力稳妥,如果从漂亮的程度看也许少了几分马的俊逸,但它的坚韧和长于远距离奔袭,是世界上任何马匹都无法望其项背的。

游牧的草原历来有它的法则,一向保持着原始的平等古风,饮酒便是极推崇平等的事。大碗的酒,大块的肉,加之由酒肉催生出来的长调牧歌和即兴的笑话,构成了草原独有的社会,谁都可以喝酒,谁都可以讲笑话,不必有什么理由,也不用看谁的脸色,尊卑与身份退居在后,谁的酒喝得霸气,谁的笑话讲得精彩,谁就是王。酒具有冰释前嫌、化解不合的神奇力量,在多少都有些血亲关系的草原部族,人与人之间的龃龉猜忌不能靠暴力解决,只能用酒来摆平。不管心中的块垒有多大,酒是分解剂,几杯酒下肚,坚冰消融;也不管成见有多深,酒是黏合剂,其弥合之力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不似农耕民族几千年形成的官本位文化,即使在喝酒这样的欢场,也有等级的鸿沟。儒家的礼教更是在人与人之间安插了严格的行为准则,在酒场上被消灭的平等,更不要指望在其他地方找到。

游牧社会更推崇个人奋斗,总是鼓励人拔尖出众,一切从自我出发,千方百计开掘出自身的潜力,就如同用酒去唤醒一般,个人的荣誉高于生命,活着的最高境界就是在群体中创造荣誉,而取得荣誉的最佳途径就是杀敌取胜。割下敌人的头颅制成饮酒的器皿是何等的豪迈之举,少女的目光总是会被这样的勇士牢牢吸引。一个草原上的真汉子的故事,是和酒一样长久流传在酒碗之间的。

在漫长的中世纪,短腿的蒙古马鞍鞯上悬挂着随时可能酵熟的酒浆,从黄河河畔出发,向着乌浒河、莫斯科河以及多瑙河进发,向着中原、大不里士、布达佩斯和基辅的辉煌宫阙金顶飞驰。

旅游是消灭一切历史文化意味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喀纳斯成为旅游目的地之后,这个中国图瓦人唯一的聚居地最后一点神秘感便随之彻底消失了。

在喀纳斯湖边生活的图瓦人不超过三千人,这是在中国境内他们的全部。关于他们的由来,一向有多种说法,最靠谱的是他们是成吉思汗西征時由老弱及伤残者组成的遗部,在原始森林中薪火不灭,生息至今。

从公元1219年成吉思汗把鞭子指向花剌子模起,成吉思汗便开始了六跨金山(阿尔泰山),率领蒙古铁骑席卷欧亚。

在距图瓦人居住地不远的阿勒泰青河县,有一个著名的地方叫卡增大坂,大坂上留下的成吉思汗大道至今仍清晰可辨,宽度十余米的大道蜿蜒在巨大的群山中虽然不免显得有些纤细,但这可是四十匹战马拉着成吉思汗的金帐通过的地方,几十万的铁流轰隆隆地自大坂上奔流而下,黄色的浪头直逼遥远的西方。

让你不可想象的是,那些穿着松松垮垮的蒙古袍子,会用一种叫芒勒达克的草梗制成“楚尔”,吹奏出幽幽怨怨的笛声,整天跟在牲畜的屁股后面无所事事,对自酿的奶酒沉迷不能自拔的牧民,其先辈就是那些弯刀冷月、铁血生猛的蒙古骑兵,就是“野蛮人的亚历山大”成吉思汗的后裔。

大凡去过喀纳斯禾木村的人,都不免会产生遁世的念头。小村宁静而恬然,狗的吠声似有似无,牛突兀的一声响屁,可能会传递到另一个山谷;那些欧洲别墅一般的尖顶木屋,是真正的实木所建,云岭雪杉或者西伯利亚红松被整棵地用来当墙体,树皮的颜色在时间的浸泡中,有了一种类似包浆的晦暗光泽,但很沉的松香味你要仔细去体味才能嗅到,其实这种气味一直弥散在房屋中,就像这些家族虽然有老者故去,但他们的气息始终留存在这些木屋里,孩孙们在思念他们的时候,这气息便从木屋寂静的角落和缝隙悄然散出,思念愈甚,气息愈重。

在这些木屋中,还有一种味道是用不着仔细分辨就能立刻准确捕捉的,那是奶酒略带一点酸性的酒香味儿,可能来自发酵牛奶马奶的皮桶。为了让发酵更充分,一根胳膊粗细的木棍在皮桶里上下捣动,轰轰隆隆的声响中,白色的泡沫膨大了又爆裂,那生酒的气味便四散开来。所有人都会想象即将酿成的新酒是何种滋味,而不由自主地深深吸进一口气;这味儿也许来自热气蒸腾的蒸酒锅,这肯定是每个家中最大的一口铁锅,酿好的奶酒还需要蒸馏,浑浊的发酵酸奶在木材火上滚沸,大铁锅上覆一只木制的仿佛是南方斗笠一般的锅盖,煮酒的主妇要不停地向这“斗笠”外浇泼凉水,当炽烫的酒蒸汽遇冷便会凝成酒滴,缘着大角度倾斜的“斗笠”汇流到一根小木管里,然后便如岩壁上下坠的渗泉,叮咚、叮咚地滑落进盛酒的大瓮中,半天下来,竟有了几公斤热腾腾香气四溢的酒液;这味儿兴许来自炕桌上已经喝了半碗的新鲜奶酒,这不是在战场和马的鞍鞯上用激烈和血腥催熟的酒,而是在耐心中用等待的平静去完成,它必然少了些大起大伏的意外,少了些直透胸肺的生猛,而有的是既定的熟稔,一如既往的平和与醇厚。

生活在禾木,是不必为生计太费心思的。这里林深草密,自然条件十分优越,图瓦人甚至懒得去养羊,只养一些牛呀马呀的大畜,早晨赶到林子里,晚上再吆回来就行了,既省事又简单,不像放羊那样人得始终跟着它,为它选择丰茂的草地,还要陪它东走西走,照顾它的情绪,保卫它的安全,不像是人放羊,倒是像羊在牧人,所有的自由全让羊占去了,羊左右着每天美好的时光,哪还有大把大把的闲暇时间用来喝酒?

图瓦人每家都酿酒,自然每家的酒味各有不同,或浓或淡,或甜或酸,全凭用心的程度来决定,当然,也要看有多少耐心。那些急性子的人往往等不到牛奶酵熟就加火上锅,这样的酒毫无疑问是寡淡少味的,而那些沉得住气,太追求完美的人,常常又发酵过了头,酒不发酸才算怪,只有那些时间分寸把握得恰如其分的人,酿出的酒才会甘醇味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时间的艺术,对时间的把控其实影响到很多事物的发展,甚至命运。

酒是必不可少的。图瓦人无论男女亦无论老幼对酒皆表现出由衷的热爱。牛奶酒的口感温和,却有较强的欺骗性,平常的人喝它几大碗或半壶一壶的似乎不在话下,但只消一会儿工夫,酒劲就会从头往下走,而不像别的酒是从底下往头上蹿,在脑子还算清醒的时候,腿却软得不行,根本站不起来,特别是男人,所有的腿都废了,因此这里的出生率较低也就不足为怪了,截至目前,在整个喀纳斯图瓦人仅有两千余人。

在禾木经常会看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老男人,歪斜着身子,半倚半靠在院子的木栅栏上,头舒适而自然地低垂着,脸上可能还有幸福的笑,只是这笑怪怪的,定格在那里再不会变化,像是戴了一个笑脸的面具;只是双目闭合,鼾声起伏,全然不理会周遭的一切,犬吠马嘶、牛哞人语、蓝天白云、丽日彩虹与之何干?一具沉湎于奶酒中的肉体,是对精神的放任,还是对自我的肯定?此刻,无一例外呈现出时间停止的虚无状态,仿佛等他醒来的时候,时间才重新开始。

图瓦人爱喝酒的理由很简单,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要享受上天恩赐的一切,享受天地的循环带来的恩惠,长生天让大地长满牧草,就是为了让牛马牲畜有口粮,有了口粮就会有牛奶马奶,有了牛奶马奶就会有奶酒,有了奶酒人才会高兴,人一高兴,这个世界才有意思,否则,不喝酒还有什么意思?还算什么活过?

想要做一个禾木人其实很简单,融入他们最有效的方法当然是喝酒。有个在喀纳斯工作了不少年头的朋友问我,如果在禾木遇到了狗的围攻,該如何应对?望着我一脸的茫然,他告诉我:你只要装出喝多的样子胡乱摇晃着身子走路,没有狗会去攻击你。

我将信将疑。一日,在禾木想早起去村子对面的山上拍摄日出,推开门便被一只狗发现了,它的一声叫唤便引来无数的回应,立刻就有一群狗情绪亢奋地上蹿下跳着拦住我的去路,像是劫道剪径的响马,我不留下买路钱肯定是过不去了。情急之下,我忽然想起那个朋友教我应对禾木群狗围攻的招法,不妨一试。我摇晃着身形,步履踉跄,嘴里嘟哝不清,乜着眼看它们,就像一个真正的醉汉,奇迹就在那一刻发生了,狗们的嗓门一律低了下来,那些亢奋劲儿也没了,甚至让开了一条道让我安全通过。我相信摇晃身形、步履踉跄是禾木乡的标志性步态,所有的狗都能看得懂,只要出现这种步态,狗几乎不加辨别就能断定咱是一个村的,是自己人。

不断有研究者指出,曾经叱咤风云、挥斥方遒、称雄世界的蒙古人,脱胎换骨演变为而今温良和顺、不问世事、安于天命、与世无争的状态,仿佛又退回到草原民族原初的模样,原因是他们信奉了藏传佛教。格鲁塞在他的《草原帝国》中有这样的表述:“佛教首先使他们变得温和仁慈,然后使他们昏睡,最后使他们无力做出本性的反应。”佛教中的平和处世、克己隐忍、不嗔不怒、取舍由自,以及对来生转世因果的重视,都影响了他们精神的发展,遏制了个性的张扬,劈腿从马背的极端上下来,盘坐在毡包或木屋的地毡上,其实不仅是生存方式的转变,而是一种命运的改变。就如在禾木的木屋里,佛龛的位置上既供奉有成吉思汗的画像,也供奉有班禅的画像。成吉思汗属于过去的马背,是用来缅怀的,而班禅则属于现在的内心,用来接引来世的。

也有人认为,是酒使这样一个激情四射、豪气盖世的民族走向了它的另一面。酒和时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它们的浸泡下,所有坚硬东西的外表都开始一层层剥落,渐渐变小变软,最终只剩下面目全非的残骸;是酒本身的侵蚀作用,还是渴望激情的内心不断被消耗的结果?酒是回忆的大海,有多少酒,就有多少回忆的舟楫,无论是沉湎在以往的辉煌,还是沉湎于酒带来的回忆中,醒来都是巨大的虚空,是比虚空更大的绝望。

酒还是一种忘却、解脱,一种暂时的乐而忘忧。一个完全清醒的人,在短时间内抵达忘乎所以的境地,是仗了酒的力量,但被遗忘的部分,最终还是要被记起的,只不过一次次地遗忘和一次次地被忆及,在酒的云山雾罩下,原本清晰的一切,渐渐就模糊了,原初的记忆与无数次酒后的记忆,肯定已不能叠合,不是被缩小,就是被夸大,一个被酒重新酿造的神话,只能在一个酒碗和另一个酒碗之间流传。我始终认为酒的终极目标是唤醒,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沉睡着另外一个自己,是将天使的善良和野兽的狰狞集于一身的怪物,它隐藏得巧妙,天衣无缝,拒绝任何形式的诱惑,只有在酒的面前它才会渐渐苏醒,伸一伸懒腰,打一个哈欠,王顾左右,然后突然爆发:最伟大的理想,最宏伟的抱负,最不敢想的事,最大胆的奇思妙想,在那一刻统统喷薄而出;最大的口气,最硬的话,最解气的詈骂,最刻薄的羞辱,最豪爽的承诺,最义气的决定,最不可思议的举动,也在那一刻以摧枯拉朽之势雪崩。

酒的本质是唤醒,是作用于深层的催化剂。每一个人都需要不断地被唤醒,每一个民族也需要被不断地唤醒,但奇怪的是我们只见过在酒中踉跄打绊的人,却从没见过一个在酒中奋起的民族。

在酒中可以认清一个人,在酒中同样也可以看清一个民族。

我已记不清与巴登·苏荣是怎么认识的了。巴登是我认识的蒙古人中最帅气的一个,一米八几的个子,一头略带卷曲的长发,圆圆的脸盘像个发光体,灿烂而柔和,稍有些弯曲的眼睛,仿佛永远在笑。

巴登是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的一个牧区长大的孩子,其家族流淌的是察哈尔蒙古的血液。察哈尔之前身,早期就是成吉思汗的护卫军,它是一支特殊的武装集团,这支一万人的护卫军组织是从万户、千户、百户各级那顔等大小贵族子弟中择优挑选混合而成的。在蒙古众多的部落里,是唯一由非血缘关系组成的特殊集团,在蒙古历史上,不论是在蒙古帝国时期还是在北元时期,都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他们平时是大汗金帐的护卫军,战时为彪悍神勇的精锐部队,是成吉思汗赖以维持其统治的支柱,是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坚实基石,在17世纪初的史书和流传于鄂尔多斯的关于成吉思汗的祭词中都盛赞察哈尔部是“利剑之锋刃”“盔甲之侧面”。1860年,清廷为确保西部边陲不落入俄国人之手,从今张家口、热河一带的察哈尔兵营中选派两批骁勇的八旗官兵,携眷到伊犁、博尔塔拉、塔城一带屯垦守边,迄今已有230多年历史。

这个察哈尔的后人,天生乐观而骄傲。那个时候全国都流行一首草原的歌曲《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巴登一直把“不落”当成了“博乐”,“博乐”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的州府, 因此他很骄傲,全中国的太阳都是从博乐升起的,博乐一定名气不小。当他十八岁考上中央民族学院,同学们相互介绍,问他是新疆哪个地方的人时,他自豪地仰着脖子,“博乐”。“博乐呀!”看见同学们都没什么反应,他有些愤怒了:“就是《草原上升起博乐的太阳》那首歌里唱的博乐呀。”

这是巴登从草原出来遭遇的第一次打击,很长一段时间他成了同学们嘲笑的对象,只要见了他,每个人嘴里都哼哼一段那首著名的草原歌曲。巴登决定用草原的方式解决问题,他请了一次大客,几乎把班里所有的同学都弄来了,关键是搬来了整整一箱白酒,“哐当”一声砸在桌子中央。那个时候的学生哪见过这个阵势,顿时就傻了。巴登先给自己倒了一大茶杯酒,什么话也不说,十分潇洒豪迈地一抬手便往嘴里倾泻而下,然后才恳请大家以后再不要见他就唱歌了。酒喝到最后,巴登自己却带头唱起了这首著名的草原歌曲,大伙都醉醉歪歪地和着唱。这一场酒让巴登声名大振,他的酒,他的歌,一时成了同学们的美谈,当然,从此再也没人敢笑话他了。

巴登在大学遭遇的第二个打击是在他快要毕业的那一年。上大学几年,他从没给自己过过生日,每次同学们的生日,他总是被邀请的对象,他热情的天性和极强的感染力,是同学们最喜欢的,加之他的酒和歌的力量,几乎让他所向披靡。那天,在同学的生日聚会上,有人问巴登哪天生日,说出他也该过一次生日。巴登很认真地回答他是六月份也就是下个月生日,届时一定请大家。

巴登决定隆重地过一次生日,一是在大学生活结束前留个纪念,二来还要请几位不是一个班的女生,尽管班里有不少女生喜欢巴登,但巴登似乎更在乎没有围在身边的人,特别是那位来自内蒙古的大眼睛的姑娘。巴登早早就开始做准备,自己亲自设计手绘请柬,郑重地填写上被邀请人的姓名和请客的日期:六月三十一日。临近生日的前几天,他把请柬才发出去,没多久一个哥们就找到他,把请柬摔在他的脸上,骂他这个玩笑开过了!一头雾水的巴登不知就里,哥们只好说,六月哪有三十一号?六月只有三十天,并认真地掰着指头一月大二月小三月大地帮他算起来。这回巴登彻底傻了!在他的记忆里,生日一直是六月三十一日,从小到大填写的各种表格都是按这个日期来的,从来没有人提出异议,况且,这是尊敬的父亲亲口告诉他的,怎么会有错呢?

巴登跑到邮局,挂了个长途电话,打到父亲所在的公社。那时只有公社书记的办公室里有一部电话,人们费了不少劲才在一个牧民的毡包里找到了他正在喝酒的父亲,父亲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跌跌撞撞地跑去接电话,却是儿子千里之外的质问。巴登是带着哭腔来核实自己的生日的,看出事情的严重性,父亲只好坦白说,那天酒喝多了点,自己也记不清儿子具体是那天出生的了,反正是草原花盛开的时候,就随口说是六月三十一日了。

还是巴登的哥们脑子转得快,又逐个口头通知每一位被邀请的人,找了个理由,提前两天过生日。巴登以为事情就这样瞒过去了,可不知为什么又让同学们知道了,好面子的巴登险些崩溃。

毕业回新疆后,巴登做了汉语电台的文学编辑,日子过得匆忙而糊涂,酒是这一时期最能让他游刃有余、施展才华的东西,后来结婚了,后来家庭又散了,重新归零,就像酒喝多了又吐了出来,一切回到初始的状态。再后来听说巴登找了一个女人,一同远走他乡,到意大利去发展,自然音讯便渐渐杳然。

十几年后,巴登忽然出现在我们面前,始终在笑的眼睛似乎又多了些其他内容,高高大大的人肩背已略显松弛,当年一身精壮劲儿的小伙子变成了一条蒙古壮汉。谈的全是意大利的新鲜事。国外回来的人好像都非常能侃,他们经历的一切多是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而这一切便使他们有了话语权,有时倾听者的倾听,是为了证明自己还具有思考能力。巴登好像在意大利刚拍完了一部什么电影,过了一把演员的瘾;好像和那个女人也不过了,有了一个孩子,巴登自己带着,搞不清他活得怎么样。当一个人有了发达地区做背景,特别是欧洲那样的地方,这个人似乎也跟着了不起了,因为意大利成了他的意大利。巴登酒喝得很主动,跟每个人不停碰杯,对酒的迫不及待仿佛焦渴已久,意大利产美酒世人皆知,不可能没酒喝,我猜是没人陪他这样喝。当一个杯沿找不到另一个杯沿,那期许的清脆一声便是最美妙的音乐,正所谓寂寞的酒最难下咽。

两年后巴登又回新疆了,这次他在家乡博州找了一个蒙古族姑娘,准备带到意大利去。姑娘叫吉布甑,是州歌舞团的一名歌唱演员,漂亮小巧的吉布甑站在巴登身边显得精致而简约。巴登对自己和吉布甑的未来满是憧憬,之前他在移民局找到了一份工作,等吉恩斯过去后,准备开一家新疆特色的餐馆,每天辟出一定时间让吉布甑演唱,生意一定会火爆。对未来的描绘,让我们相信此刻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而他的神情也好像回到了少年時代,快乐单纯且幻想。这次巴登回来接亲,前后半个多月,每天平均至少两场酒,他说后半辈子的酒这次都喝完了。

趁着高兴,他给我留了电话,一再要求如果到了意大利务必联系他。

意大利,有点遥远。

其实意大利也并不遥远,没想到与巴登分手后才三个多月,我就有机会去了欧洲。急忙找出行程表,看意大利安排,在巴登待的那个城市佛罗伦萨恰好有一天的时间,我决定见一见在意大利的巴登。

巴登接到我的电话,反复问了几遍你是谁,当确定是我时他又有些语无伦次,显然那是惊讶和激动的混合所致,问清我现在的所在地圣母百花大教堂,他让我稍等,他半个小时之内赶到。早年读徐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便对佛罗伦萨充满向往,佛罗伦萨被徐志摩翻译成“翡冷翠”,其实它在意大利语中更接近“鲜花之城”的意思。我面前的这座圣母百花大教堂,始建于1296年,是文艺复兴时期的第一个标志性建筑,直径达五十米的穹顶也被称为文艺复兴的“报春花”,它巨大的八角形穹顶仿佛是一枚随时绽放的蓓蕾,粉红、白色和绿色三色大理石的运用,与意大利国旗的颜色暗合,犹如百花开放。

等待他乡故知的到来,很有些奇怪的感觉。说不上是急切还是尴尬,巴登比我预計的要来得快些,在穿越一大队游客的人群时他就开始大幅度地向我招手,身后跟着他精致的新娘。哦,巴登,即使在一堆欧洲人里,他也显得突兀。远远望去,脸似乎又阔了一圈,洁白的牙齿一闪一闪的,他的步幅想迈大,但好像有什么在拖累,滞重而犹豫,就像一个得风湿病的牧人在马背上待得过久,刚刚下地的样子。

巴登几乎把我扑倒。这样的拥抱只属于巴登。

我擂着他的胸脯打趣:一个婚就把人结成这样了?巴登苦笑了一下,回头看着新娘:唉,别提了,从新疆回来就病了。

我这才发现他的脸阔出的一圈是虚肿,原来红红白白的面皮变成了青黑。巴登说开始只是有点腹泻,检查来检查去,诊断为胰腺类癌。按他的理解,“类癌”就是类似癌的病,还没到癌的份儿,言下之意尚有获救的可能。我不知道巴登已接受了怎样的治疗,或许是放射化疗之类吧,仅仅两个月时间,就把一条蒙古壮汉摧残成这样。巴登说,实在不行就回国治疗,他的同学已帮他联系了北京中医研究院的专家。

巴登提出我们照一张合影,背景是圣母百花大教堂西边的洗礼堂,洗礼堂三扇铜门上镌刻有《旧约故事》的青铜浮雕,出自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吉伯提之手,被称为“天堂之门”。其时一道明丽的阳光从云隙间劈出,仿佛舞台的追光,投射到我们身上以及身后的铜质大门。那些铜一片辉煌,犹如纯金,后来我听说这门也叫“金门”。

我说,巴登,见一面就行了,别陪我了,早点回去休息。巴登执意不肯。

去但丁故居。

又去佛罗伦萨市政广场,在行政中心老宫对面一个露天咖啡座,巴登请我喝咖啡,告诉我这里的甜点非常有名,不尝一下等于没来过佛罗伦萨,而我们也按新疆的习惯以咖啡代酒碰了一下杯。巴登说别以为在国外很风光,其时还是在国内吃公家饭要省心得多,这些年在意大利他干过导游,帮人端过盘子,代客泊车,客串过演员,给温州老板当过翻译,用他的话说意大利人最不愿意干的活儿他基本上都轮过来了。

提到妻子吉布甑,巴登的眼睛顿时有了些光影。吉布甑现在一家语言夜校学习,巴登带她出席过几次当地朋友的聚会,在聚会上吉布甑唱了几首歌,她的蒙古长调令老外们大惊,他们表露出对艺术家才有的特殊尊重,在他们看来,这个来自遥远东方的蒙古女人,表情举止的陌生和天籁般的嗓音,都有着半人半巫的蛊惑力。巴登说,等他的病好一些,开一家饺子馆,新疆饭馆就算了,那样不用雇很多人,他和吉布甑两个人就能忙过来。

我的右前方不远处就是著名的琅琪敞廊,里面陈列着包括米开朗琪罗的《大卫》、切利尼的《帕尔修斯》等闻名世界的雕像,而我眼前的巴登,曾经像大卫一样青春俊朗,更有《掠夺萨宾妇女》的罗马士兵的孔武与强悍。

临别,巴登从吉布甑的包里拿出两瓶葡萄酒送我,一瓶产自罗马,一瓶产自西西里岛。

必不可少的拥抱,我的肩背一片湿热,巴登在无声啜泣。我的心猛地一抽:我们不是约好了半年后在新疆见面吗?也许人在生病的时候会比平日脆弱些,也许自古多情伤离别?也许巴登预感到了什么?我心一片空茫。

两个月后,接到吉布甑的电话,告知巴登病危。巴登的父亲和哥哥已到北京办签证,准备接他回来。

一周后传来噩耗,巴登故去。因为签证迟迟办不下,他的父亲和哥哥未能见他最后一面,我成了巴登最后见到的新疆人。

我忽然忆及和巴登在佛罗伦萨的合影,身后的金门也许是巴登特意选定的背景,这个“天国之门”按说多少年才会为上帝恩宠垂爱的人开启一次,那天的一道格外明丽的阳光直直投射到上面,辉煌灿烂的景象似乎已经预示了什么,只是我太愚钝,竟没能参悟出其中的玄机。而此刻,我确信巴登已进入天国。

如果是在魏晋时代,阿木尔肯定会成为和王忱、毕卓、刘伶一样的名士。

酒是这些名士得以流芳千世的载体。曾几何时,酒是那样的令人崇敬,当它从祭坛上走下步入民间的时候,仍然是一种奢侈品。酒与一切重要事情联系在一起,它绝非寻常之物,只有在生丧嫁娶、寿诞年节才会沽酒助兴、可怜而可悲的农耕民族,虽然在四千多年前就发明了酿酒,但何曾真正汪洋恣肆地酣饮过一回?

倒是那些草原民族,把饮酒等同于吃饭,成了生活的必需,因此酒也承载了多种社会功能,狩猎时要饮酒,战斗时要饮酒,凯旋时要饮酒,夜晚围聚歌舞时要饮酒。还有什么比酒更有效的战争动员?还有什么比酒更具诱惑的奖赏?酒是草原民族的第二生命,离开了酒,草原民族的生活顿显黯淡无光。酒原本就是用来燃烧生命的。

阿木尔是来自内蒙古的蒙古人,这在新疆并不多见。新疆的蒙古称为“漠西蒙古”,由准噶尔、杜尔伯特、和硕特和土尔扈特四部组成。阿木尔原先是新疆蒙古师范的一名美术教师。如果不是凭着酒,尽管也是蒙古人,他很难真正融入他们中间去。同在一所学校任教的老那,最先被他发展成酒友,后来成了铁杆的那种。老那也是美术教师,业余打打木雕。酒是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有一段时间,他们天天腻在一起,钻进办公室关上门,对各自的夫人称“讨论美术问题”,彼此互为掩护、互为佐证,其实就是对饮,也没什么菜,就着烟干喝,一瓶廉价的劣质白酒,就能让他们忘乎所以。阿木尔原本就属于薄唇利舌的那种人,几口酒落肚,老那只有听的份儿,但倾听者的潜能,就仿佛深埋于岩层下的煤,往往是通过无数次的语言轰炸蹂躏之后,去除了覆盖与禁锢,才渐渐显露出可以熊熊燃烧的本质。有一天各自在喝了一瓶酒之后,老那在关于“自我”的问题上与阿木尔发生了激烈的争辩。老那认为,现代人很少有自我,都活在面具之下,只有喝高的情况下,才能释放自我;而阿木尔坚持认为,即使喝高了,那些自我也不是真正的自我,是伪自我,人一出生就丧失了本性,靠其他东西是根本找寻不回自我的,当然包括酒在内。争辩没有结果,酒倒是有了结果,两个人喝了四瓶酒,被人抬了回去,事情也彻底败露。

从此,两位夫人结成同盟,坚决不让他们一同“讨论美术问题”,还约法三章,一个月只能见面一次。迫于夫人的压力,他们收敛了不少,但也只不过把先前在办公室进行的事。扩展到外面,在一个相对更为广阔的空间,有更多人加入的酒局,照样喝得风生水起。

读书是阿木尔的另一大嗜好。喝酒的阿木尔毕竟没有忘记正事,喝酒不误读书。书读多以后便有了想法。在和一个领导喝了一场酒之后,他被调到了艺术学院任教,再不能与老那天天腻在一起了,不久又考上了首都师范大学的研究生,三年之后成了常锐伦教授的博士生。这些年的苦读,让阿木尔心力交瘁。据知情人描述,阿木尔常常是青灯之下,一手执卷,一手握酒,满屋子的书卷酸腐味儿,满屋子的烟酒愁闷气,孤寂的背影被一盏小台灯投影在墙壁上,愈发沧桑。

学习期间,阿木尔出了一本小画册,名曰《青果》。按他的说法,“青果”是对自身状态最好的解释,自幼习画至今尚未至圆熟之境,仍属青果,然亦不羡慕各种各样的“红果”。阿木尔果然有些个性与境界了。

学成回疆,阿木尔成了新疆第一个美术理论方面的博士。在酒桌上,老那根本不堪一击了,阿木尔一套一套的理论,一个又一个的新名词,再加上大段大段背诵大师们的语录,每每令老那之辈肃然起敬,被酒精燃起的倾诉欲却被阿木尔无情封盖下去,最后的结果是满桌子只有一个人激扬文字、指点江山,而其他人全趴在桌子上醉成一片。

某天,在一个酒局上,遇到了两个人。一个是颇通易卦的命相大师,一个是很有些名头的诗人。命相大师不知是从阿木尔新剃的亮光光的秃瓢上,还是从他已变形不少的指关节上看出了端倪,告诫他木盛之人,切忌近火,易亲水,遇火则罔,逢水则欣。而诗人从来不会背诵谁的语录,诗人就是发明各种语录的人,阿木尔的大理论新名词遇到了诗人全不管用。诗人跳跃异常的思想,彻底打乱了阿木尔缜密的思路,诗人的话语就像吃手抓肉的刀子,句句都在要命的地方,所有筋筋绊绊、纠结不清的地方,一刀下去,了断分明。那天阿木尔第一次感到没有话语权的巨大悲哀,第一次知道被迫倾听是什么滋味,阿木尔大醉,和曾经的老那一样,趴在酒桌上,光亮亮的秃瓢上,一根青筋突突地搏跳不止。

阿木尔说,酒是你们发明的,但喝酒却是我们教会你们的。受草原民族的影响,魏晋时期的知识分子开始饮酒成风,在中国历史上开辟了一个饮酒时代,和草原民族一样,把酒与生命联系起来,饮酒遂成为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只不过草原民族闷头只管喝,而不似魏晋的名士写诗作赋把喝酒上升到理性的高度。阿木尔随嘴就把刘伶《酒德颂》中一段扔了出来:“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惟酒是务,焉知其余。”我猜阿木尔是把自己比作了魏晋时的名士,把饮酒确定为人生的第一要务。酒中乾坤大,谁知饮者心?喝酒的人最看重自己的心情,自己高興了,大地就高兴了,自己欢乐了,天空就欢乐了,自己在云端行走,还在乎谁在地上爬行?

其实,阿木尔完全忘了自己是一个草原民族的子嗣。读书的确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操守,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判断,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信仰,唯独不能改变的是性情。岂不知,草原民族喝酒多是为了助豪情助豪兴,而农耕民族则是为了消愁。忧愁看似一个词,但忧与愁有不小的区别,“忧”是一种提前的预判,带有主动寻求解脱的倾向,是积极向上的心态,代表着强者的品行,而“愁”是一种对现实的避让,对命运的退缩,是压抑自己掩饰内心的心态,是一种示弱的表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魏晋时代的酒与忧联系得更紧密些,曹操有诗为证:“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到了隋唐时期,酒才与愁联结在一起,酒成了现实意义和精神层面的解愁剂,“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抽刀断水谁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怎一个愁字了得,所有平日堆积的阻塞块垒好像一遇见酒,便以愁的面目出现了,倏忽几千年,这一个愁再无法消去了。

阿木尔终于应验了命相大师的话“遇火则罔”,酒虽是水之形态,其内核却是火,按照五行之说,木遇火必摧之。阿木尔在一次大醉之后,被查出患了口腔癌。朋友们大骇,纷纷安慰相劝,以后烟酒可以休矣!阿木尔全然不当回事,一方面去医院治疗,一方面烟不离手酒不离口,让这些直接刺激口腔的东西照样穿行而过。朋友们苦心规劝,哪怕为了以后拥有更久长的口腹之乐,也应该暂时忍耐一下,毕竟现在断了烟酒不会要命;有人戏说,烟酒诚可贵,生命价更高。但这些都不管用,阿木尔不是不懂这些浅显的道理,而实在是不愿放弃快乐,哪怕片刻的牺牲。诗人朋友闻听他病后的举动,愤然宣称:如果阿木尔再这样下去,必与之断交。一个连自己生命都不珍惜的人,是不值得交往的。

阿木尔依然故我,青烟袅袅,酒声汩汩,然不足半年,口腔癌转移为咽喉癌,主治医生仰天长喟:口腔癌是要不了命的,不配合治疗,奈何!

阿木尔已难正常发声,远去北京治疗,电话那一头只能听到他低沉喑哑、断断续续的只言片语,也许是没有了酒的润泽,嗓音才变得如此锈结,也许是对以往滔滔不绝,浪费了太多话语的一种惩戒。

后来闲读庄子,在《达生》篇中看到关于酒的作用,说酒像酵母一样,能把人发酵到神全之境,方理解了阿木尔对酒最后的依恋。所谓“神全之境”,就是超乎生死,超乎所以,超乎物欲,物我合一之境界。

《世说新语·任诞》中光禄大夫王蕴云:“酒正使人人自远。”卫将军王荟云:“酒正自引人著胜地。”这是酒的境界,是超越现实的境界,也是审美的境界。进入这个境地,尘世中一切耿耿不能释怀的都变得毫无意义,仿佛现在的宇航员进入太空时,享受着失去重负的怡然轻松。

阿木尔在酒中有过这样的轻松和解脱吗?

又半年后,阿木尔在北京撒手人寰。

我不禁想起尼采在《悲剧的人生》中论及酒时说:在酒神的魔力下,不但人与人团结了,而且与被疏远、被奴役的大自然也重新庆祝她同她的浪子人类和解的节日……他的神态表明他着了魔,就像野兽开口说话,大地流出牛奶蜂蜜一样,超自然的奇迹也在人的身上出现,此刻他觉得自己就是神,他如此欣喜若狂,居高临下地变幻,正如他梦见众神的变幻一样。

那是我等不可企及的高远之境,是酒在非同寻常的名士身上的非同寻常的显现,显然阿木尔已进入或迫近这种情境。一次次地升华,让他忘乎所以,这个被读书异化的蒙古人,以为是阮籍的现代版,山涛的活化身,岂不知,真正在内心作祟的还是那股子草原民族的激荡情怀。

酒啊酒!

阿木尔去后,一次老那在酒桌上忽有所悟,说,阿木尔的画集《青果》名字没起好,青果的意思就是果子还没熟就被摘去了。谁的手?

阿木尔去后,形单影只的老那并未停止酒事,一个人的酒有时似乎更纯粹。

老那是一个不太会讲蒙古话的蒙古人,会唱几首蒙语歌。酒喝得差不多的时候,老那用不着谁起哄就会主动要求唱,歌唱得歪歪斜斜的,声音沙哑而粗糙,很费劲地吐字,有时就像在自言自语。反正我们没有一个懂蒙语的,谁也不知道他唱得对不对,但从来没有人对此怀疑过。

老那表现出对时间的极大漠视以及对酒的极大热情。

就算是有人请客喝酒,老那也几乎从来没有准时过。生活在城市里的他,仿佛还在马背上,但这马从未疾驰过,而骑者也完全是信马由缰,马走走停停,走哪儿算哪儿,再撒泡尿,拉几坨粪,轻松而自在。就像从一个蒙古包到另一个蒙古包,或者从这一片草地到另外一片草地,早一点和晚一点在他看来没什么太大区别。那些蒙古包和草有足够的耐心等待一个人的到来。即使没有人到来,蒙古包照样丰盈如蓓蕾,草照样该绿的绿该黄的黄,它们对人漠视,一如老那对时间的漠视。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与之何干?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在他看来是何等荒诞可笑,你们遵守的是时间带来的约束,而他享受的是放任给他的自由。

老那对待酒的那一份认真劲儿,却令人咋舌。在酒桌上,谁也不用劝老那酒,往往是他喝自己的,不主动跟人碰杯,也不拒绝别人的敬酒,一口一杯,喝完了自己倒上,好像与其他人没什么关系,因此他喝酒的进度比所有人都快,显得有些迫不及待,在大家才刚刚进入状态的情况下,他已半酣。倒不是老那的酒量有多大,他喝三杯下去的状态和喝了半瓶子没什么大变,熟悉的朋友却能从一些细节上判断出他的酒到了何种程度,比如他的目光盯着一个地方长久不动,或者说每一句话的前头都缀一个“也就是说”,其实在这之前他已有就要喝高的前奏,那就是他从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渐渐开始说话,仿佛内心藏匿的一个植物人被唤醒,而这个植物人的前身肯定是一个政治家或者教授,总之是以演讲为主要谋生手段的人,现在慢慢回忆起了他曾经的精彩。老那从偶尔插别人的话到自说自的,再到强迫别人听他大侃,这个过程一定不会太长,而如果有人接招,那就中了老那的圈套,你会发现他具有超强的雄辩能力,尽管他在不停地偷换概念,喝了酒的人哪有那么严谨的逻辑,只要能一刻不停地侃下去,就会令对手主动放弃仅有的抵抗。

从某种意义上说,老那是用这种方式怀念阿木尔,下意识里在追随那个让他险些丧失话语权的人,那个强势的、滔滔不绝的语言疯子,多数情况是那样令人厌恶,但少数情形之下又是那么令人兴奋。寂寞的老那,其实一直在内心与阿木尔对话,因此你会发觉,他一会儿是代表阿木尔讲话,一会儿又是自己的立场,左手和右手打架,而掌声也是这样被激发出的。

某日,老那在一家红色怀旧的餐厅喝酒,餐厅被“文革”时代的各种图片、报纸和遗物所装潢。在卫生间,老那一边咬紧牙关往外挤尿,一边认真看尿池的上方镜框里的一幅招贴画,画面的内容无非是几个工农兵手握红宝书,昂首挺胸,招贴画上的一行黑体字的标语,让老那大为震惊:哲学被广大群众掌握,便是手中锐利的武器。老那觉得这就是为他写的,他仿佛突然找到了理论依据——哲学与雄辩。随时准备与人论战的老那,仿佛怀揣了令人丧胆的密器,从此可以纵横天下了。

喝酒是否一定得有理由?在什么时间开怀为佳?在什么环境下可畅饮?我们有太多的条条框框,我们遵守的礼仪让我们世代成为温良恭俭让的规矩人。能够随时随地喝酒,过去是游牧民族最起码的自由,如今却成了老那难以企及的事儿,但老那也有自己的方法,开始兜里揣一瓶酒,只要想起来了就地掏出来嘬那么一口,多数情况下都会令人侧目。这可是在城市啊!大家都有自己认同的行为准则,一个人怎么可以随便逾越?如果你是在马背上,苍茫地望着头抵着屁股,屁股拱着头的羊群,惬意地来一口,多少会有些诗情画意,而在摩肩接踵的电梯间,你也如法炮制,那情形就大为不同了,没准会有人为此报警呢。老那也发现了这样不行,严重影响了心情,原本想重拾游牧民族的遗风,做一个我行我素的快乐人,可这样在朋友圈里都不受欢迎。无奈之下,老那只好改变策略,把五块多钱一瓶的“小白杨”灌进矿泉水瓶。谁知道那里面是什么?就算发现是酒,也不会想到是劣质的打工的人才喝的酒。老那有时也很爱面子。

老那获得了暂时的快乐,掉了两个门牙的牙齿黑洞洞的深不可测,长久被酒精刺激的牙龈,在笑的时候艳红艳红地龇出来,像是嘴里有一块生肉。老那没笑多久,就笑不出来了。原因是老那的夫人发现了他的这个秘密,就算是五块钱的劣质酒,这样长此以往地喝下去还了得?夫人开始严格控制他的支出,老那的兜里常常不足十元钱。他的烟瘾也不算小,常常两者不能兼顾。如果出去玩儿,晚上太晚错过了晚班车,老那是断不会打车的,甭管多远他都能走回家去。

有时兜里的钱不够,实在又想整两口,就开始四处讨酒喝。到朋友家里,别人给他倒茶,老那就会说,不喝茶,有酒倒一点。第一次主人往往有些不知所措,忙找来酒给他斟在原先准备泡茶的大杯子里,看他一口一口地干喝,主人搓着手,为没有下酒的菜为难,觉得这样慢待了朋友,而老那毫不在意,这样已经很满足,如果再有几根烟抽,以烟佐酒,岂不美死!慢慢老那四处乞酒已被朋友圈熟知,再到朋友家讨酒,主人也不会拿出多么好的酒了,经常是一些喝剩的小半瓶酒,直接扔给他,连杯子都免了。

老那是个基本汉化的蒙古人,血液中的成分已经很难找出那个马背民族的鲜明特征,只有在他饮酒的时候,在他少了两颗门牙的大嘴撕咬手抓肉的时候,才依稀窥见其野性流露的一面。我不知道这是社会大融合让他变成这样,还是时间在他身上的具体表现。

除搞木雕以外,老那平生有两大嗜好,其一饮酒,其二围棋。就像他的嗜酒一样,老那嗜棋有时到了疯狂之地步。老那下棋必以酒相佐,就如同他喝酒必以烟相佐,一口酒一招棋。围棋要求的是头脑绝对的清醒,有次序、有逻辑地谋算,而酒的最大功效恰恰就是让人混乱,老那也许要的是酒鼓起的作战勇气,而其他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如此的矛盾在他的头脑中作用,因而棋的质量忽高忽低。某日,酒大酣,而棋大臭,一个平日里根本不是其对手的朋友,趁机连斩他三把于马下,老那蒙羞,愤愤而去。翌日,朋友还在梦中,他便擂门叫阵,不管朋友有多少事,是否很忙,定要捉对厮杀,言称为荣誉而战。棋局拉开,一切皆已消失,尤其是时间,在手談的落子声中,其流速更是快得惊人,从第一粒棋子开始的故事,结局其实早已了然,纵横的棋格也预设好了细节,在每一个交叉点无事生非,不觉间棋局从清晨便到了深夜,老那手中的一瓶白杨老窖也告罄,怀着胜利的巨大喜悦,老那踏夜色而去。

那日诗人与老那对饮,话题最多的是他的木雕与围棋。

老那的木雕粗粝而大气,这符合他的本质。长期的边疆生活经验,让他的作品与这里的自然风物有了某种契合,惯于刀砍斧斫的老那不过是让一截毫无意义的木头,按照自己的意愿呈现出一种新的哲学取向,让一切由此而来的新的意义去占据空间,使原本模糊含混的抽象体渐渐清晰而具象化。老那把石头和木雕结合起来的《木石系列》,實际上是把作品放置于周围空间包容下的一种相对连续的体量,而且在相当程度上达到了体量向空间的渗透。

对诗人充满玄机的话语,老那不置可否,但从老那的表情,诗人的确发现了他的误读。其实诗人明白,老那的木雕不仅向空间索要,更重要的是向时间索要,这已完全超出了三维的艺术形式。

从老那的木雕中,分明可以感到时间的流速,那些被时间撕扯、打磨、摩挲、把玩、爱抚、咀嚼得由光洁渐渐毛糙的过程,其实代表了所有渐渐老去的东西。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一个事物从诞生之日起,就在向衰朽和死亡迈进?这是自然的铁律,更是哲学的宿命,谁能逃脱这样的命运?老那试图通过他的雕塑回答这一切,他执拗地坚信,只有艺术是历久弥新的,当万物的诞生向衰朽和死亡迈进时,艺术恰好从诞生迈向新生,从起点抵达新的开始。

在新疆这样一个孤悬塞外的地方,除了酒还有什么与时间如此接近?时间的意义愈发明显,酒的意义就愈发含混。当时间浩茫有了启示录的意味,酒便是精神不变的箴言。

终于也有力量让老那不得不放弃酒。有一天老那被人从酒桌上抬下来,到医院一查,为严重钾缺乏症。好像是酒后大量汗液排出导致钙、钾等随之流失,而钾缺乏最终会导致心脏衰竭。老那只有选择暂时停杯,之所以说是暂时,是他还抱有观望的侥幸,待病症减轻,有朝一日就重返酒坛。没有了酒,老那好像被谁抽走了神髓,一下就成为一个无所事事的人。这里的无所事事,严格地说是不知道该干什么,整日没精打采的。拿走了酒也仿佛拿走了他的舌头,他忽然变得愈来愈不会说话了,老那不说话是个乏味到极没意思的人。他所有关于艺术的灵感也不知跑到哪儿去了,他甚至拿不住雕刻的刀,不是真的没力量了,而是,当一个人的酒被宣布完结的时候,这个人已经不再是原先的他。

老那至今还顽强地活着,有人说他还在喝,也有人说他已完全戒酒,其实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曾经被酒唤醒过。老那也绝少唱歌了,但早年听过的一首叫《鬃毛稀疏的银鬃马》长调牧歌,现在总是在他心头萦绕,歌词记不太全,只有那么几句老是反复,就像一张老唱片上有一个裂痕,唱到那儿就过不去了:鬃毛稀疏的银鬃马,格外地般配它的笼头,同姿势优美的你们,并肩坐在一起欢娱,烈性的枣红马,拖着绊绳奔跑,跟性情友善的你们,同饮美酒马奶联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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