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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政策下针对信用风险的防范研究

2021-03-02沈焕佳谭翻张文鑫肖鸿周熙雯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信用风险精准扶贫

沈焕佳 谭翻 张文鑫 肖鸿 周熙雯

【摘  要】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精准扶贫能有效地解决精准扶贫中存在的信用风险等问题。精准扶贫政策自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但也面临扶贫对象遴选机制不成熟、动态监测缺失等问题。论文从区块链技术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角度出发,提出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资金投入以及法律监管方面还存在问题。论文提出政府大力支持多方协作攻克技术难题、积极培养研发与应用人才、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法律制度等策略,以期推动区块链技术助力精准扶贫。

【Abstract】The application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 in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can effectively solve the credit risks and other problems existing in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policy, it has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but it is also faced with immature selection mechanism for poverty alleviation targets, lack of dynamic monitoring and other problem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ombination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 and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in the process of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there are still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application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 in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alents training, capital investment and legal supervision. The paper proposes strategies, such as strong government support for multi-party collaboration to overcome technical problems, active training of research,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talents, increased capital investment, improved legal system and so on, with a view to promoting blockchain technology to help targeted alleviate poverty.

【關键词】精准扶贫;信用风险;区块链技术

【Keywords】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credit risks; blockchain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F832.43;F32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01-0040-04

1 引言

精准扶贫是国家重点工作,特别是目前,我国的扶贫工作已经进入最后的关键期,传统的金融机构依托不断扩大的业务网络开展工作布局的扶贫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扶贫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扶贫人员的各种需求。因此,建立和完善扶贫的相关制度,更好地解决信用风险问题,实现精准扶贫信用风险防范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是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面对传统扶贫方式和方法在现阶段针对性扶贫工作中的局限性,本文以习近平扶贫思想为指导,在总结以往扶贫开发成功经验和方法的基础上,探索以区块链为中心的现代数字信息技术的应用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分析区块链技术在定向扶贫中应用所面临的信贷风险挑战和决策建议,以协助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2 我国精准扶贫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精准扶贫成效显著,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然而,在其政策支持下,仍然有大量的贫困人口。同时,在精准扶贫过程中,仍存在扶贫对象难以确定、相关部门信息不对称、缺乏动态监控等信用风险问题,精准扶贫政策难以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需要改革和创新思路。

2.1 我国精准扶贫的现状

我国精准扶贫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人口大幅下降,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899万人减少到2018年底的1660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1.7%。832个贫困县中,已有153个宣布脱贫,284个县正在进行扶贫脱贫考核。2019年,已有1000多万人实现扶贫目标。图1为2015-2019年我国相关经济指标的具体数值。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可支配工资收入、人均可支配经营净收入、人均可支配财产净收入和人均可支配转移净收入都在逐年增加。这反映了自定向扶贫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居民纯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也更能说明扶贫工作的有效性。

2.2 我国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精准扶贫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精准扶贫对象遴选机制不成熟埋下信用隐患。精准扶贫的重要环节是准确识别,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和报告。在这个过程中,实地走访人员的主观臆测会为扶贫对象的选择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相关数据和信息中也存在一些信用风险问题,如收集不完整,甚至虚假报告。②动态监测缺失致使监管不足。贫困人口的数量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会随着扶贫进程和扶贫标准的改变而改变。如果不能准确认定贫困,很可能会陷入“扶富不扶贫”“年年扶贫”的怪圈。③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效率低下。传统金融机构与扶贫对象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偏差,使得金融机构难以准确识别和帮助对象,无法实现金融资源与扶助对象的有效对接。金融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存在壁垒,使得金融机构无法识别扶助对象的金融需求。

3 区块链技术助力解决精准扶贫中的信用风险问题

对于上文提出的扶贫对象的遴选机制不成熟现象而导致的信用问题,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可溯源性和不可篡改性等优点,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区块链技术与扶贫工作相结合。目前,学术界主要将区块链技术稳定地应用在农业产业和金融扶贫等领域,这些领域的研究成果为本文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坚实的基础。

3.1 不可篡改性有利于确保数据真实性

在传统的数据化管理中,数据管理者将拥有的管理权限,对数据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可以轻而易举地篡改数据。因此,不能确保数据不被伪造、不被修改。区块链技术能让数据保持完整性,所有数据上传到区块链平台后,立刻生成一个时间戳,这个时间戳就是它的唯一身份证明。2017年6月,众安科技推出一种新兴的农业金融模式,利用“农业+区块链+物联网”推出“步步鸡”。同年10月,众安科技与当地政府通力合作,使“步步鸡”首次出现在该地区。这个实例告诉人们,在农业中,区块链技术在农村市场利用新的金融模式建立起信任经济,解决了生产过程中的信息伪造问题,加强了检疫过程的监督和卫生的监管,提高生产部门和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度。

3.2 共识机制有利于精准确定扶贫对象

农村经济发展不好的主要原因一直是农村金融的供应不足,共识机制是区块链特有的机制,其采用多维动态标准识别贫困户,从困难户的收入支出、教育经历以及有劳动力的人口来综合考虑,进行综合比较选择,按照协议规定好的规则,综合评判每一次扶贫的真实性,然后将其中认为是真实的数据录入区块链中。对各种指标综合全面分析,根据不同地区划分的贫困层次,精确筛选出贫困对象。根据扶贫规则,提高符合资格的被扶贫对象的筛选准确度。“区块链+农村金融”通过解除征信危机、助力精准识别、降低交易成本和资金透明化管理等有效促进精准扶贫。在技术和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下,能够期待区块链技术会让我国的金融扶贫方面发生新的改变。

3.3 可追溯性有利于有效使用扶贫资金

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中,存在扶贫项目重复申报、资金虚领冒领、资金使用效率低、工程项目偷工减料等问题。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个别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出现贪污扶贫资金、资金分配不合理、监管不到位、使用效率低、扶贫效果差等问题。对于精准扶贫过程中动态信用监测缺失的问题,可运用在区块链可追溯性的基础上创建时间维度的功能,通过追踪每个时间点上的记录来降低主观性信用风险。区块链在审计中对资金去向、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以及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保证了项目实施方、资金管理方的信息真实,加强了精准扶贫动态监管中的信用监管。

3.4 信息数据库有利于加强信息的监管

精准扶贫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认定真正需要扶贫的对象;二是落实切实可行的扶贫政策;三是扶贫以后能持续脱贫的帮扶措施。2017年5月,贵阳市红云社区携手网录科技公司,共建区块链助困系统。该系统将社区143名临时救助户、医疗救助户、低保户和197名残疾人的信息录入系统,通过基本身份信息模块、服务信息模块、资金使用信息模块、基础平台模块,实现了“一人一身份”“一人一账户”“资金共监管”“系统无缝对接”等目标。区块链技术嵌入扶贫监管的根本优势在于让业务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和法律监督通过民众监督来完成。所以,在扶贫监管上是可以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可以实现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透明化以及高度信用化。

4 区块链技术在精准扶贫中应用面临的挑战

众所周知,将区块链技术运用于精准扶贫,能够起到去“中心化”的作用,改良普惠金融的服务模式。虽然有很多优点,但在应用中也存在一些技术和市场上的不足,在精准扶贫中运用区块链技术还欠缺许多条件。

4.1 技术不够全面

由于区块链技术主要用于解决精准扶贫的信用风险问题,数据是否虚假需根據智能合约检验,这要建立在数字货币点对点交易的智能交互之上。但是在精准扶贫信用风险防范中使用区块链技术缺少数字货币的支撑,不存在可使用的标准模型,不能保证智能合同的绝对有效性。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概率,必须创建更为全面的信息网络系统,如果存储空间不能存储足够的数据,就不得不创建更为全面的系统来进行数据信息的实时传输、存储和更新,区块链中存储的唯一信息可能无法清楚地反映扶贫对象的真实情况。例如,截至2018年5月,比特币一个完整节点的数据存储量达到了210G,而以太坊的数据存储量达到了1T,这一水平使得很多普通用户无法运行足量的以太坊节点。为了提高精准扶贫的效率,不得不将海量数据实现记录和共享,由此判断一个人是否达到扶贫标准。综上所述,所创建的系统必然对数据的压缩及处理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同时,低收入地区等节点必然会有脆弱的部分,将快速拉低精准扶贫信用风险问题被解决的速度。

4.2 开发和应用人才不足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缺乏专业人才储备。目前,中国的公共区块链开发人员少于5000人。预计到2025年,我国该方面相关人才将缺少近75万,全球高达500万。截至目前,我国仅有15所大学对该技术开展了相关研究,所提供的课程相对基础。大多数开设的区块链课程和实验室都是针对研究生或研究人员的。受培训的区块链人才数量有限,主要集中在技术层面上,在应用层面的人才培养略有不足,无法满足当前市场对区块链人才的巨大需求。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缺乏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储备。最终实现区块链技术在精准扶贫中运用的主体在于基层干部和精通技术的贫困家庭等多元主体。贫困村扶贫办、村干部和村政府的工作人员可能具有丰富的扶贫经验和熟练的做事方式,但他们还没有掌握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必要知识。此外,区块链在精准扶贫中的应用还涉及金融、计算机、法律和其他领域的知识和技术,导致缺乏复合型人才。因此,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迫切需要一批年轻的复合型人才,以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在针对性扶贫中的最大优势和共同作用。

4.3 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高昂的初始投资成本,推广区块链以化解精准扶贫信贷风险存在局限性。将区块链技术大规模运用于解决信用风险必须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如信息和通信网络的设置,高性能信息处理设备以及更完善的电网设施。以上都需要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这将为贫困地区带来一定的财务压力,而极端贫困地区甚至没有机会实施。表1是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金额最高的五个省份的资金明细,可以看出,最贫困的云南省分配的资金也仅为152.881亿元,远远不足以应对区块链的万亿基础设施建设,区块链自然也无法在该地应用以防范精准扶贫信用风险。

4.4 人为造假依然无法避免

目前,参与扶贫项目的相关人员存在大量利益关联,每个部门都偏向于自身利益。为了寻求利益或自我保护,相关的利益集团不可避免地会对输入数据进行信用欺诈。因此,监管存在一定挑战。此前,商务部区块链特别委员会副主任吴彤曾表示:“一方面,源头的身份识别仍需由中央组织进行认证。在链上流通,危害会更大。另一方面,大多数可追踪的踪迹是QR码,而不是商品。”包装的商品可能会被更改,而区块链仍然无法避免这个问题。在线数据需要相应的法规、监管机构和惩罚机制来保障。在将区块链应用于精准扶贫信贷风险防范中仍然存在这个问题。区块链可以追溯到个人信息的来源,但是在源信息中仍然存在人为欺诈的可能性,至少目前的技术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5 区块链技术在精准扶贫中应用的对策和建议

区块链技术在精准扶贫领域的应用是可行和必要的。今后,政府和各扶贫部门应加大对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法制建设,以促进区块链技术在精准扶贫中的应用。

5.1 加大技术研发力度

技术研发与创新是促进区块链技术在精准扶贫中应用的关键。首先,构建法定数字货币制度。在区块链助力精准扶贫应用中,数字货币能够提升扶贫贷款划拨效率、实现扶贫资金精准管理。依据财产法客体与行为二分的逻辑,法定数字货币制度可由“客体法”和“行为法”构成,进而从扶贫资金管理方面防范信用风险。其次,积极搭建“区块链+精准扶贫”的协同创新平台。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对于区块链技术解决精准扶贫中信用风险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可通过:一是将“区块链+精准扶贫”相关技术研发纳入政府重点资助项目研究范围;二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应建立“区块链+精准扶贫”的创新研发平台,重点研发区块链、新一代信息存储等共性和基础技术,争取尽快在相关技术上取得突破。最后,加强部门数据对接与整合,降低精准扶贫信用风险。例如,通过构建扶贫数据治理委员会和加强数据共享效果的社会公示等手段,以便推进、落实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信息整合工作。

5.2 加强培养复合型人才

人才是应用区块链技术扶贫不可或缺的智力支撑。目前,我国对区块链技术的掌握仍處于初级阶段,因此,更需要政府部门、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共同努力,尽可能多地培养和挖掘出集区块链技术研发与应用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第一,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开设密码学、计算机、区块链和精准扶贫等相关课程,重视区块链技术研发人才的培养。政府为这些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研究平台,并鼓励他们在精准扶贫、政府治理等领域进一步从事区块链技术的技术研究和开发工作。第二,应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由政府部门带头领导各帮扶主体联合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课程、专题讲座和区块链知识培训等。当地学习团队受政府部门委派,前往有经验的地区进行参观、交流和学习。选拔一批有潜力的大学生,旨在培育出一批既懂技术又愿为扶贫事业奋斗的复合型人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中坚力量。

5.3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健全资源保障机制,加大贫困地区硬件设备供给。贫困地区财力薄弱,仅靠扶贫资金难以建立健全区块链技术所需的基础设施,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加大资金的投入。一是政府部门应当重视将区块链技术运用于精准扶贫工作,由中央财政直接开设一笔独立的扶贫建设资金,专门用于贫困地区块链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引进区块链技术夯实硬件基础;二是可将区块链应用设备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赋予贫困地区准政府采购权;三是可以将相关公共物品购置费用纳入村级组织特殊办公经费,由县、乡镇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采买和使用信息公示机制;四是出台相应的财税法规,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为贫困地区提供现代化基础设施或提供资金支持。

5.4 完善法律监管体系

区块链技术的监管只有从技术规则和法律规则两方面来推进,才能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首先,将节点监管技术引入法律体系,规定监管部门有权从节点进入区块链,依法行使干预权。区块链节点监管的作用是能够及时监测到违规行为,将损失及时扼杀在摇篮,最大程度上减少了人为干预的可能性。其次,通过对从业人员的相应规定,加强对区块链科技相关人员的监管。区块链技术能治理社会贫困问题,但无法规避人为造假因素,因此,需要法律制度来规范相关人员的行为。可从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和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方面来制约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即从内部提高从业人员自身修养和外部法律监管手段两方面来降低人为造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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