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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与东盟升级经贸合作的新思路

2021-03-02李再强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8期
关键词:经贸合作东盟广东

李再强

摘 要:广东处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经贸合作的前沿阵地,一直是推动双方经贸关系蓬勃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抢抓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带来的制度红利和发展良机,进一步提高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着力开创广东对外开放新局面,对广东在新时期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贸易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广东-东盟升级合作的战略背景、合作现状、相关对策建议等方面对广东-东盟升级经贸合作提出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广东;东盟;经贸合作;升级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08.024

广东处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经贸合作的前沿阵地,一直是推动双方经贸关系蓬勃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抢抓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带来的制度红利和发展良机,进一步提高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着力开创广东对外开放新局面,对广东在新时期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广东-东盟升级合作的战略背景

1.1 从国际上看,机遇与挑战并存

新形势下,我国的机遇主要有几点:一是面向发达国家的贸易活动趋于活跃。大宗商品的繁荣曾经带动了新兴经济体的经济迅速增长,导致发达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份额快速下跌、地位下降,但随着发达国家经济形势的逐渐好转,这种局面将会出现逆转。二是依赖大宗产品出口的部分新兴国家对外贸易和整体经济增长都会减缓,而进口这些大宗商品的国家和地区增长环境将会改善。新兴经济体发展条件的分化,会为我国对外经贸合作提供更多的機遇,有利于我国针对性地开展双边/诸边经贸合作,以及推动更多的市场开放谈判。三是国际金融市场的震荡及巨额资本回流美国将为中国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创造良好条件。四是欧元及日元的贬值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在这些国家开展并购性投资创造更好的条件。

同时,我们也将面临以下挑战:一是美元升值将加剧中美之间有关人民币汇率的争论。美元升值会进一步强化美元的国际地位,凸显美元与人民币之间的直接竞争和冲突,从而对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形成制约,使得美国更加倚重以往的“美元核心、消费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中美之间有关贸易不平衡的摩擦升级。二是新兴经济体分化将加剧我国与其中一些国家的矛盾。我国与部分新兴国家贸易不平衡的加剧将成为影响双边关系的重要因素,同时,部分新兴国家偿还我国贷款的风险增加与我国合作的能力的减弱都会影响我们与新兴经济体之间的经贸合作。三是部分新兴国家国内结构性矛盾的加剧,将增加我国与这些国家经贸合作尤其是金融合作的潜在风险。部分新兴国家的经济受国际经贸环境影响不断恶化,在短期内甚至可能出现债务危机,与20世纪80年代类似的危机极有可能会在一些新兴国家重现。

1.2 从国内来看,中国与东盟合作成果丰硕

(1)东盟在中国对外经贸合作中的整体地位不断提升。在双边贸易方面,2014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是4801亿美元,同比增长了8.23%,高于全国外贸总体增幅近5个百分点;2015年双边贸易额是4721.6亿美元,同比下降了1.7%,低于全国外贸总体降幅6.3个百分点;对东盟贸易约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2%。目前,中国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仅次于欧盟和美国,超过了日本和韩国)、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从国别来看,中国已是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的最大出口市场,越南、印尼的最大进口来源地。在与其他几个国家的对外贸易中,中国的地位也非常重要。在相互投资方面,截至2015年10月,中国和东盟累计双向投资额超过了1500亿美元。中国对东盟的投资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2010年之后对东盟新增的投资占中国对外投资总量的60%以上。中国也正在加快和每一个东盟国家各建设一个经贸合作区的工作步伐,希望通过集群式的投资来提高双方互利合作水平。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方面,东盟是中国企业开展工程承包市场和劳务合作的重要目的地,双方的合作实施了一大批电力、桥梁、农业和制造业的项目。在区域经济合作一体化方面,双方自2014年9月开始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首轮谈判,目前已经完成谈判并正式签署了法律文本。同时,《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谈判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2)加强与中国的合作是东盟的现实选择。在新形势下,东盟国家经济发展也面临着重大挑战。首先,东盟经济波动会进一步加剧。在东盟国家中,印尼、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出口商品中大宗商品的比例都超过50%,受到大宗商品价格下降的影响比较大。国际资本的回流还会导致东盟国家的国际借贷受到制约,加剧外部不平衡危机。东盟国家金融市场比较开放,容易受到国际资本市场动荡的冲击,进而导致本国货币汇率剧烈波动。其次,东盟经济内部整合步履维艰。东盟虽然早在1967年就已成立,但与稍早几年成立的欧盟(1958年成立)相比,东盟内部的经济整合程度非常低。经过46年的发展,截至2013年,东盟国家内部贸易的比例仍然很低:出口贸易中,内部贸易占比只有26%,进口贸易只有22.4%。这与欧盟的情况恰好相反:欧盟的内部贸易占贸易总量的三分之二甚至70%以上。可见,东盟各国经济的对外依赖度很高,这将导致东盟各国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争夺出口市场等方面存在着激烈竞争,这将增加东盟经济一体化的难度。第三,深化与中国的合作已成为东盟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重要方向。对内积极推动东盟共同体建设,增强内部的凝聚力和一体化进程;对外务实推进RCEP进程,尤其是积极加强和中国的合作。在美国推动的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中国以及东盟中的核心大国——印尼和泰国都被排除在外,也增加了我国与东盟之间合作的动力。因此,深化与中国之间的战略合作就成为东盟明智的现实选择。当然,东盟国家也在两面下注,在加强对华合作的同时,也加紧和欧盟以及其他发达国家的经济合作,同时加快自身的开放进程,以免被边缘化。

(3)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存在提升的巨大空间。未来中国和东盟可以在以下领域继续深化合作:一是积极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双方应加快实施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抓紧落实非关税措施削减、服务领域的实质性开放,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在更广领域、更高质量上打造升级版,推动实现中国和东盟2020年贸易规模达到1万亿美元,双向新增投资达到1500亿美元的目标。二是加快推进中国与东盟的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电信、能源等领域互联互通合作。初期,中国可以启动一些专项贷款,并发挥好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的作用;中期,则需要充分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等亚洲互联互通融资平台,为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长期,需要保证已建成项目的正常运转,并能够顺利获得收益。在加强“硬件链接”的同时,加快完善中国与东盟原产地规则的实施机制,实现信息、通关、质检等制度标准的“软件衔接”。此外,扩大双方产业合作,如共同规划建设一批绿色环保、智能高效的产业园区,形成产业发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三是加强中国和东盟在金融方面的合作。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为了应对外部平衡危机,中国和东盟建立了“清迈协定”,实现了双边和多边货币互换。目前,资金规模已经扩大到2400亿美元,为维护地区的金融和经济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的外汇储备仍高达3万亿美元,人民币正式成为国际储备货币。未来中国和东盟可以进一步扩大这种多边互换货币的规模,同时强力推进人民币在东盟地区的流通和使用,在人民币真正国际化的进程中首先实现在东盟地区的地区化。四是大力推进中国和东盟之间的海上合作,构建海上丝绸之路。随着中国的崛起,我们发展所需的陆域、海域、空域空间和太空空间都需要大大拓展。在海域方面,我们不仅要强力维护中国的领海主权,实现领海主权的经济化,而且要维护中国庞大的海运线,维护中国能源和贸易通道的安全,更要通过海洋通道及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大力扩展中国的经济疆域。东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点和优先区域,创新区域合作模式、促进发展安全、增进可持续发展是双方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最佳路径选择。

1.3 从广东来看,深化与东盟合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有利于实现国际国内两个市場的深度融合,构建广东开放型经济的新格局。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受阻,美国着手另建一套全球贸易投资机制的背景下,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是我国参与国际规则重构的重要抓手。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已签署的14个自贸协定中运转最富有成效的区域之一,广东应积极参与其中,充分抓抢升级版制度红利、发挥人缘地缘优势,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促进国际国内要素高效有序流通,促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更加紧密高效融合,广泛深入地渗透到东盟各国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主动适应全球范围内的价值链重构、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再配置,实现更高层次、更多维度、更优联动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2)有利于发挥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扩大货物贸易合作空间。一是广东-东盟人口规模巨大,内需市场前景广阔,消费品将获得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二是双方资源互补性显著,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所拉动的需求是双方能源、资源和原材料贸易不断扩大的基础。三是广东与东盟国家在产业结构上存在较强的互补性,随着双方产业升级的不断推动,产业内的需求和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将促进双方产业内贸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四是自贸区的降税安排有利于巩固新加坡等国的转口贸易地位,进一步增强这些国家作为贸易中转基地的作用,强化与我省的经贸联系。

(3)有利于抢抓东盟新兴工业化国家优化生产布局带来的产业转移效应,扩大高质量外资的引资规模。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虽然涉及投资领域的条款不多,但是随着双方经贸合作的加深,产业的融合度有望进一步提升,这将扩大东盟新兴工业化国家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外投资的选择空间。广东拥有生产和市场区位优势、产业配套和产业互补优势,有能力积极承接新加坡技术研发、电子信息、金融服务、航运服务、造纸、石化以及马来西亚电子、机械制造等产业的转移。同时,可以有效利用高质量外资的技术外溢效应,推动省内相关产业技术和管理的进步,带动广东的产业升级。

(4)有利于消除“走出去”的障碍,助力广东企业投资东盟。后金融危机时期是国际经济形势大调整、大变革的重要阶段,国际分工格局出现重大变化,发达国家纷纷将“再工业化”作为重塑优势的重要战略,意图重构世界制造业竞争格局。因此,广东企业新一轮“走出去”必须适应全球价值链大调整和新技术革命的要求,充分利用中国-东盟投资协定及升级版的经济技术合作领域的相关措施,一方面主动转移产能过剩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加快推动具有竞争优势的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力设施、能源资源开发等产业开展跨国经营,另一方面通过产业链集群式投资的方式,建立基于广东自身产业优势的海外产业链体系,在东盟乃至全球范围内有效利用和配置资源,变跟随战略为主导战略,主动进行全球生产布局,逐步推动实现“广东制造”向“广东主导+全球制造”转变。

(5)有利于服务市场开放,进一步深化服务业合作。当前,以服务为主导的全球分工趋势日益明显,服务业的跨国投资和服务贸易在世界投资贸易中的比重大大增加。广东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关键时期,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至关重要。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签署后,东盟各国在服务业市场的8个行业、70个子部门做出了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自贸区内的服务需求将更快增长,有利于广东与东盟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和服务业投资,推动我省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2 广东与东盟经贸合作的现状

自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建成以来,广东积极发挥与东盟产业、资源互补以及人缘地缘相通的优势,抢抓先机,务实谋划,全力推进与东盟在贸易、投资、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2.1 贸易规模实现新突破,产业内贸易深入发展

广东对东盟贸易总量持续保持上升趋势,双边贸易总额从2010年的806.3亿美元增长到2014年的1122.9亿美元,增长了1.4倍。近年来,尽管面临世界经济下行和外需萎缩的压力,2014年广东与东盟的进出口总值仍然高达1122.9亿美元,同比增长9.9%,占中国与东盟进出口值的23%,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10.4%,东盟已成为我省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广东与东盟都有各自的优势产业,贸易互补性强、潜力巨大。中间产品、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在双方贸易中所占比重较大,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模式逐步形成,贸易模式正在从传统的产业间贸易转向更高层次的产业内贸易,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已经成为推动双方贸易持续增长的主要因素。

2.2 “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双向投资蓬勃发展

东盟已成为广东第三大外资来源地和第二大投资目的地。截至2014年底,东盟在广东累计外商直接投资的实际金额132.8亿美元,是2010年的1.5倍,年均增长11%。同时,广东对东盟的投资快速增长。截至2014年底,广东对东盟国家的协议投资金额已达35.39亿美元,实际投资金额已达12.62亿美元。投资区域基本覆盖东盟10国,投资领域已从传统行业向新能源、制造业、商业服务等领域拓展,涉及家电、电子、轻工、纺织、电信、物流、采矿、农业等多个行业。

2.3 资源能源合作持续推进,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广东和东盟在资源能源领域的合作呈现新趋势,一批资源开采加工型项目积极推进,矿产、天然橡胶等海外生产基地和境外资源供应基地初现规模,资源贸易以及双方在林业、渔业、矿业等方面的合作开发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2.4 便利化措施不断完善,人流物流资金流畅通

广东与东盟口岸部门积极开展多双边合作和政策协调,切实执行和完善现有双边投资协定,增强政策和法律透明度,在通关、检验、贸易结算、货币互换、落地签证等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简化手续,降低成本,提高货物、资金、人员跨境流通的效率,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双方加强贸易和投资往来创造了有利条件。

3 相关对策建议

广东与东盟升级经贸合作主要分两步走:一是短期目标,进一步扩大贸易投资规模,实现通关自由化便利化;二是长期目标,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与优化配置,把广东-东盟次区域合作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最具活力和辐射力的增长极。有关措施建议如下几点。

3.1 积极发挥“双向开放”的政策优势,配套出台广东-东盟升级经贸合作行动计划

当前,是广东深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创新集中突破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国家已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另一方面,我国与东盟全部10个成员国实现一般商品零关税,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也已经签署。为更好地利用改革开放新形势给广东扩大对外经贸合作带来的新机遇,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利用“双向开放”形成的政策契机,按照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总体部署,结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细则,配套出台广东与东盟升级经贸合作行动计划等制度设计。在充分借鉴和吸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自由贸易账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方面的政策创新,以及进行“压力测试”的经验基础上,制定适合广东与东盟双方贸易和投资新一轮大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巩固广东的外经贸大省地位,推进外经贸强省建设。

3.2 深化貿易结构调整,提升贸易合作水平

广东与东盟的贸易规模一直稳居国内第一。但随着广西、云南等沿边省份利用地理优势和优惠政策积极开展与东盟贸易以来,广东在与东盟贸易中的绝对优势开始受到挑战。为了继续保持广东在中国与东盟贸易中的领头羊和主力军的地位,广东应当积极主动调整优化贸易结构、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在巩固外贸传统优势的同时,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

一是优化贸易结构。积极鼓励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家电、纺织服装、鞋类、陶瓷、灯具、建材、家具等优质特色产品继续扩大对东盟的出口,进一步提升传统优势产品在东盟的市场份额,巩固市场竞争优势。顺应东盟国家产业升级的趋势,推动我省高科技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鼓励出口企业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在东盟树立“广货”的地理品牌形象。扩大东盟的水果、海产品等各类农产品以及煤炭、橡胶等资源能源性产品进口,促进贸易均衡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区位和物流优势,把广东建成东盟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重要进口枢纽。

二是扩大产业内贸易。产业内贸易是当今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广东与东盟的双边贸易正在从基于要素禀赋差异的传统的产业间贸易走向基于规模经济和差别产品的产业内贸易。通过扩大双向投资和深化产业合作,实现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贸易结构的优化,使双方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具有同构性的产业内形成不同层次的分工,将双方的产品竞争转化为产业互补,提升广东与东盟产业分工的层次,扩大双方产业内贸易的规模,提升产业内贸易的质量。

三是加快培育和充分利用新型贸易方式。鼓励企业探索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业态开拓东盟市场,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优势的产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的渠道加大对东盟的出口力度。完善相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跨境电子商务支撑系统建设。加快实施广东-东盟专属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把“广东-东盟数字丝绸之路”打造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载体。

3.3 实施积极主动的服务业开放策略,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和金融合作

广东应当借助毗邻服务业发达的港澳地区的地理优势,发挥中央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优势,利用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契机,在扩大服务业开放和拓展服务贸易、深化金融合作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全面提升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摸索一条新路径。

一是积极实施服务业开放战略。目前中国-东盟自贸区在货物贸易领域已经实现93%的一般商品零关税,在升级版谈判中,《服务贸易协议》也取得新突破。在顺应升级广东与东盟经贸合作的背景下,以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契机,利用自贸试验区可以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实施积极主动的服务业开放战略,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开放倒逼服务业改革,消除省内政策壁垒,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加快实现服务业生产要素的便捷流动,为我省服务业的大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快发展广东与东盟的服务贸易。巩固和扩大物流、旅游、工程承包等广东与东盟传统服务贸易;抓住“一带一路”倡议所推动的东盟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机遇,鼓励我省企业到东盟国家开展港口、交通、电力、市政、环保、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承包。鼓励省内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企业跟随制造业企业“走出去”,在东盟设立分支机构,带动产品的设计、创意、分销、运输、保险等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服务性企业向海外投资。加快发展双向服务贸易,重点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发展工业设计、工程设计、产品技术研发、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研发、信息服务等服务外包;分层次、有步骤、有重点与东盟国家开展通信、金融、会计、传媒和咨询等现代服务贸易。

三是重点加强与东盟在金融领域的合作。“一带一路”倡议、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和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所产生的叠加影响,将扩大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本币互换和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推动人民币由结算货币逐渐成为区域性的计价货币。要依托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的金融创新平台,围绕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充分利用香港这个全球最大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拓宽广东与东盟国家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等方面的合作领域,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与东盟国家开展跨境金融资产交易,全面提升广东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和竞争力。

3.4 扩大双向投资合作,推动广东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和全球布局

东盟十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广东在推进产业合作过程中,要根据国别差异采取不同的合作方式。通过“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双向投资和产业合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自有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的广东跨国企业,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和市场竞争。

一是吸引高水平的外商投资项目落户广东。以中新(广州)知识城、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等为载体,重点吸引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的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生物技术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到我省开展投资合作。在积极引进东盟国家高端制造业投资项目时,鼓励其制造链和服务链同步落户广东,从而全方位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推动广东优势产业“走出去”、过剩产能“转出去”。鼓励拥有自主知識产权的通信、机械、电子信息等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到东盟国家设立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和区域总部;引导轻工、纺织、食品、建材、家电、家具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到劳动力资源丰富、接近目标市场的东盟国家开展投资,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国际市场快速响应能力;推动具有规模优势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服务型企业加大海外渠道建设和海外战略合作,设立海外分销、物流仓储及售后服务中心,开展跨国经营;支持实力雄厚的港口、航运企业配合“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实施,积极参与东盟国家处于海上贸易重要节点上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并通过直接投资和收购兼并等方式,打造大型跨国运输集团;扶持农林渔业和资源能源行业到相关资源丰富的东盟国家投资设厂,提高资源能源就地加工转化比重,进一步扩大广东与东盟国家之间的投资贸易规模。

三是转变企业“走出去”的方式,探索以境外产业园为载体、以集群式转移为特征的对外投资新模式。选择对广东经济发展互补性强并且政治稳定的国家建立海外产业园区、经贸合作区等,支持我省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骨干企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相关配套企业集体“走出去”,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优惠政策,在海外产业园区内协同布局,形成高效率、专业化的产业集群,成为深化广东-东盟产业合作的新平台。

四是构建扶助企业“走出去”公共服务体系。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以商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海外公共服务体系,解决我省“走出去”工作在东盟面临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难题,为“海外广东”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支持。依托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与有关国家数据整合共享工作,搭建服务于企业“走出去”的东盟国家商务及风险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有关国家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投资环境、市场需求、企业资信等信息,有效拓宽公共信息渠道,解决公共信息不对称的难题。

3.5 整合沿线港口和特殊监管区资源,建成广东-东盟港口经济带,带动粤东西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

整合广东与东盟大部分国家的港口和海关特殊监管区资源,构建广东-东盟港口经济带,拓展港口、海运物流和临港产业等领域的合作,对构筑双方海上互联互通网络、促进贸易多元化、引导产业向高端延伸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一是完善广东沿线港口与东盟国家主要港口的海陆联运网络。扩大货物吞吐能力,提升国际转运功能,使我省不仅成为我国能源进口的重要口岸、加工基地和“能源两洋战略”的重要支点,更成为连接泛珠三角地区和东盟自贸区的海陆物流中心。

二是规划发展海洋产业经济带。在粤西地区重点建设远洋渔业加工、海水养殖与加工、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海洋化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环保等新兴海洋产业;加大对湛江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紧建设粤西唯一的湛江保税物流中心,规划建设面向东盟的门户枢纽机场,积极推动粤西地区融入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在粤东地区重点建设海洋生物制药业、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海上旅游等现代海洋产业。

三是扩展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的功能。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不仅是展示我国海洋产业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更要逐步扩展其双向投资洽谈功能和商品展览交易功能,成为我省与东盟乃至世界的海洋经济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3.6 完善投资贸易便利化措施

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消除投资贸易壁垒、降低经贸合作成本是广东与东盟升级经贸合作需要积极推进的重点领域。投资贸易便利化措施的不断完善,应在中央统一的部署下积极稳妥地进行,广东不仅要积极向中央政府建言献策,更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大省内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的力度。

一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建设全省性的数据中心,建立覆盖报关、报检、结汇、退税等环节的统一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跨部门共享和政企数据对接;简化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的申领程序,便利证书申领,积极推进电子联网核查,提高原产地证书利用率,充分利用好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提供的优惠政策。加强口岸建设和管理,简化通关手续,降低通关成本,提高货物跨境的流通效率,尤其是提升快运货物和易腐货物的通关效率;推动双方或多方关检标准互认,实现“一国检验,多国认可”。

二是加快推进投资便利化进程。对已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或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增强政策和法律透明度,落实国民待遇条款,保障成员间境外投资的权益和安全,建立安全预警信息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对尚未签署双边保护协定或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由省政府出面向国家建言,争取早日签署协定,保护我省境外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促进人员往来双向流通便利化。积极推进东盟十国双方商务人员72小时内过境免签,游客在30天内落地签。建议由出入境管理部门探索建立“黑名单”个人信息管理模式,健全出入境管理诚信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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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宇燕.2019年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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