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看城市管理中的三大关系
2021-03-01姜晓琳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21年1期
姜晓琳
2020年8月30日,备受关注的《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全文发布。此次控规草案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各项要求,着眼于新时代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北京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巩固了首都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战略定位,细化明确了首都核心区的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为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作出了示范。
细看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草案,它既实现了对核心承载区功能、定位和布局的整体把控,又凸显了老城保护发展的特色,同时对人居环境的不断提升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兼具纲维有序、古今辉映和舒朗宜居的多重功能,以及宏观与微观双重属性的控规背后,是对城市管理中各种关系的平衡和协调。
一、聚焦区域特色,老城保护与民生改善相得益彰
为更好地将核心区的时代特色与古朴韵味相融合,控规对老城区建设进行了详细解答,既坚持保护“古今辉映、礼乐交融”的千年古都,又要将其建设为“纲维有序、运行高效”的国家中枢,同时积极打造“舒朗庄重、蓝绿环抱”的文化名城,使核心区逐步成为功能融合、内外联动的宜居城区,和谐宁静、雅韵东方的人居画卷。
核心区控规中对保护老城区有着详细而具体的措施意见:一是加强空间秩序管控与特色风貌塑造,二是实施严格的建筑高度管控,三是强化特色风貌街巷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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