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公正司法
2021-03-01郝银钟,翟姝影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郝 银 钟,翟 姝 影
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标志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8-39页。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会议最重要的意义就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不仅回答了什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而且回答了为什么以及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十一个坚持”的要求。其中第八项就是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本书编写组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0页。“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3)习近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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