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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融合视角下的遗产保护与发展:一个理论框架

2021-03-01吴纳维

中国名城 2021年2期
关键词:分类主体历史

李 洋,吴纳维,褚 峤,李 颖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085)

引言

当代国际与国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理念演变,带来了融合多源数据进行分析的需求。20 世纪初以来的发展进程中,文化遗产的价值重要性日益凸显,遗产与人的关系的思考不断加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经历了一系列变化阶段,包括:从《雅典宪章》(1933)和《威尼斯宪章》(1964)确立了历史纪念物保护方法、形成了历史环境保护观念、奠定了文化遗产保护基础原则,到《建筑遗产欧洲公约》和《阿姆斯特丹宣言》确立的整体性方法,再到《内罗毕建议》和《华盛顿宪章》明确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区域与城市规划的整体性方法。《西安宣言》(2005)则提出保护和管理动态的遗产环境,将自然和人工的、有形和无形的、传统和当代的要素涵盖到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使完整性的概念进一步深化[1],强化了对当代建设行为和功能变化的引导。

以上变化亦体现在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进程中。1985年中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后,文化遗产的概念与相关理念逐渐进入公众视野。2005年国务院公布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遗产日后,中国进入全民关注和参与遗产事业的时期。近几年来,让文物“活起来”和“用起来”,实现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已经成为新时代文化遗产事业的强烈呼声,标志着文化遗产进入一个新的深入发展时期[2]。

随着对遗产与人/社会价值理解的深化与需求的变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所关注的目标与主体对象发生了变化与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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