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申诉检察的“变”与“不变”
2021-02-28闫晶晶
人民监督 2021年5期
文/本刊记者 闫晶晶
检察机关需要继续坚持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精准、有效地引导信访群众向有管辖权的部门信访,确保能够集中精力处理涉法涉诉信访
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介绍了近年来检察机关接收群众控告申诉信访的基本情况。其中,检察机关接收信访总量的变化,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关注和思考。
那么,近年来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有哪些变化,又有哪些不变的坚持?信访案件背后有哪些更深层次的原因?
近年来信访总量平稳回落
检察机关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主要来源于接收的群众信访。在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2013年是一个分水岭。这一年,检察机关接收信访总量由2012年的42.6万件激增至83.1万件,之后都保持在年均100万件左右。
为何信访总量陡增?这还要从一项改革说起。2013年年初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确定为政法系统的重点改革之一,至当年10月已经在全国推开,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少了,选择司法渠道进行申诉的多了,涉法涉诉信访依法导入司法程序。
2015年,信访总量在到达峰值后平稳回落,这与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办理信访案件质效、促进源头治理分不开。特别是2018年以来,最高检党组采取了更强有力的措施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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