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高原精灵”
2021-11-26周蔚
人民监督 2021年5期
文/本刊记者 周蔚
为进一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在羌塘自然保护区设立300多座野生动物保护站,主要目的就是防止非法盗猎行为的发生,同时也会对探矿采矿、非法捕捞、破坏设施、采挖植被、非法运输、非法建设、倒渣排污等进行防范和监督
西藏自治区改则县地处羌塘国家自然保护区腹地,野生动物数量及种群庞大,但由于自然环境恶劣,地广人稀,这里也成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的高发地。尤其是非法捕猎藏羚羊,收购、运输藏羚羊皮的犯罪活动时有发生。而藏羚羊是青藏高原特有的珍稀动物,被誉为“高原精灵”。
伸向藏羚羊的黑手
2020年3月12日,改则县某林业保护站工作人员在察布乡某地发现一具藏羚羊尸体,遂报警。公安机关经摸排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旺某。
旺某到案后交代,2020年3月中旬,他从改则县城去察布乡多玛村途中,看到五六只藏羚羊,驾驶摩托车追赶后抓到一只,杀死后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剥皮,将皮子装在黄色麻袋内带走,藏羚羊尸体被留在原处。
旺某的同村老乡普某因为缺钱,也把主意打到藏羚羊身上。2020年3月13日、14日,普某在察布乡龙桑村博马一带,共捕杀13只藏羚羊,用相同手法将皮子带回县城。
同年3月15日,普某联系欧某请求帮忙将手上的藏羚羊皮出售给布某,欧某答应。同月17日,欧某与布某取得联系,协商1张藏羚羊皮450元,普某同意交易。次日凌晨,普某将21张藏羚羊皮交给欧某,欧某接手后与布某进行了交易,当晚布某向欧某支付现金2000元,第二天通过微信向欧某支付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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