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对住院费用与服务的影响及建议
2021-02-25王富敏刘厚福房耘耘
——董 乾 王富敏 刘厚福 房耘耘
1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 100029 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 100044 3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山东 济南 250021 4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山东 济南 250012
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疾病诊断相关组)是根据病情临床相似程度和资源消耗水平将住院患者进行分组的系统,本质上是一套医疗管理工具[1]。DRG的核心思想是将具有某一方面相同特征的病例归为一组管理。DRG分类依据患者诊断,同时考虑患者年龄、手术与否、并发症及合并症等情况的影响[2]。DRG为付费标准制定,尤其是预付费实施奠定了基础[3]。
既往有关研究主要从资源消耗、绩效管理及费用影响方面,对DRG付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医疗机构为研究对象,分析实施DRG付费对机构整体运行的影响[4-5]。从研究数据来看,以部分地区、少数抽样数据为研究对象者居多[6],少见较大范围、以患者为对象分析DRG对控费效果影响的研究。本研究通过双重差分法对传统医疗产出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探讨我国开展DRG付费对患者住院费用及服务质量的影响,为进一步推动DRG付费改革提供依据。
1 数据来源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
通过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ospital Quality Monitoring System,HQMS),从全国东部、中部、西部3个地区16个省(市)的376家三级医院中,采用整群抽样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收集数据。共纳入患者1 064 314人次,时间范围为2013年-2018年,分布于辽宁、北京、江苏、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贵州、云南与广西等。
需要说明的是,2011年原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评价工作的通知》,决定2012年在全国卫生系统推广北京市DRGs经验做法,同时,该文件作出相应要求,各地可将DRGs应用于付费机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