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的人民向度
2021-02-24乌海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工作部呼和吉雅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21年6期
◇文/乌海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工作部 呼和吉雅

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历史发展是以人民群众的劳动实践为基础的动态发展过程。可见,人类的生活过程是以人为主体的历史发展的存在形式。同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一直都是人类的生存目标与发展目标,也是不同世代人类社会的现实信仰、生生不息的希望。在当下中国,面临经济飞速发展带来的种种现实矛盾,伴随新与旧的更替而来的价值断裂,穿梭在传统与未来之间的巨大变化,人民的社会生活该何去何从?人生追求又将如何变化?每个人又该做出什么样的价值选择?这些问题都是与新时代的发展相伴而至的现实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再一次明确、发展了生活理论的当代指导意义,凸显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核心内容与显著特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指出,我国“十四五”规划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就是“以人民为中心”,保护人民中心的基本立场,以及从根本上围绕人民展开经济活动的发展总基调不容置疑。
立足全人类的自由解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与最终旨归。“在马克思、恩格斯“美好生活”思想中,实践主体和享用主义具有一致性:人民群众既是劳动创造生活、历史的实践主体,也应是劳动成果的享有者——享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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