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准入"放"与"管"的再思考
2021-02-24刘丰蕾刘太龙
中国民商 2021年12期
刘丰蕾 刘太龙
摘 要:中国对于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主要还是依靠行业自律的方式来实现管理。针对这一方面,如何进一步借鉴当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金融监管和私募基金的管理经验,强化对当前中国私募基金的治理逻辑,进一步促进政府在“放”与“管”之间的科学平衡,这些都是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一个必要前提。
关键词:私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准入;“放”与“管”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从其核心的角度上分析,就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进一步处理好与协调好,因此政府在进一步放权的过程中要加大管理和服务的力度,特别是平衡好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够进一步促进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在市场上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进一步推进各类产业的创新与融合,就需要鼓励很多资本直接融资,促进各个行业之间形成公平竞争的氛围。中国对于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明确是没有采取行政审批的制度,主要还是依靠行业自律的方式来实现管理。针对这一方面,如何进一步借鉴当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金融监管和私募基金的管理经验,强化对当前中国私募基金的治理逻辑,是需要探索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的私募基金行业的管理方式,促进中国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这样才能够在防范重大金融风险和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健康成长的过程中,起到积极的制度保障。
一、当前中国私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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