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督导评估实施范畴、困境及策略
2021-02-22霍军,陈俊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霍 军,陈 俊
(1.南京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与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210014;2.河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河南 新乡45300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指出,“体育课及课外活动时间不能保证、师资队伍短缺、设施设备匮乏等问题依然突出,客观、公正、有效的学校体育督导评价机制亟待建立”[1]。学校体育督导评估是以教育和体育的法规、政策为依据,运用有关手段,对被督导单位的体育活动及其成效进行分析和科学判断,为上级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服务,也为被督导单位查漏补缺、提升办学质量提供依据[2-3]。时至今日,我国学校体育督导评估仍旧存在组织机构权威弱化、执行过程的独立性不足、实施指导服务乏力、督导程序死板、督导人员不专业、主客体不协同等问题[4],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督导评估机制已成为时代强音,同时也是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多元参与的突破口。笔者探讨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的实施范畴、现实困境及改进策略,旨在为学校体育形成更为准确的自我认识,形成开放讨论、公开征询、专家建议、社会支持的学校体育管理新常态提供参考。
1 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1.1 组织层次及机构
我国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层次(图1):国家层面负责学校体育的统筹规划、评估监测、督导实施、监管执行等;省级层面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接受、传达、内化中央精神,而本身又要转发或重新制订本省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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